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拟补选陈桂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经监事会核查,陈桂秀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董事会审核,陈桂秀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2、《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4时30分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3:0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2日。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加盖监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