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敏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会议讨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第三期部分回购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第三期部分回购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