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晶丰明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0,000股,并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61,6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524,72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75,277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1名,限售股份数量为705,7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4%;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10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8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归属股票数量为430,080股。2021年5月12日上述股份完成归属登记并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61,600,000股变更为62,030,080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东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05,71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05,716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705,716 | 1.14% | 705,716 | 0 |
合计 | 705,716 | 1.14% | 705,716 | 0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705,716 | 24 |
合计 | - | 705,716 | -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晶丰明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晶丰明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晶丰明源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晶丰明源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孟晓翔 | 袁海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