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各候任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丽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丽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王丽美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丽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3月-2008年5月任厦门励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2008年9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主办,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