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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华骐环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县华骐”)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拟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县华骐拟向浦发银行申请金额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专项用于置换“和县华骐20,000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的存量项目贷款。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县华骐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25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水处理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环保技术开发、转让;水处理软件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和县华骐100%股权。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县华骐资产总额4,174.83万元,负债总额2,433.60万元,净资产1,741.24万元。营业收入454.41万元,利润总额109.32万元,净利润93.44万元。(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和县华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626万元(含本次担保),除对参股公司的50万元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为23,3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1,868.76万元,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8,613.66万元,公司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91.82%,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

16.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县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议案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骐环保为全资子公司和县华骐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

华骐环保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华骐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华骐环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对华骐环保为和县华骐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朱焱武 刘依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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