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6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36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876 | 慧为智能 | 2021年10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挂牌公司应当就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系统出具说明报告。据此,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的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的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 法人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人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10: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5-2665012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