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晓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李晓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核查,李晓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求。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晓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晓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晓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贤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谢贤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谢贤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洪浩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洪浩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廖全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廖全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廖全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挂牌公司应当就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说明报告。据此,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挂牌公司应当就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说明报告。据此,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的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提请于2021年10月13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提请于2021年10月13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