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74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772,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沈烈、孙洁、许霞、杨长生、姜雪因
工作原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与;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姜雪因工作原因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叶磊履行相应职责。
4.公司其他在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出席4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2021年9月10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1-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766,64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2021年9月10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公告编号:2021-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766,64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5,600股,占
公告编号:2021-074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出具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主体需要就申请向创业板转板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买回、关于申请转板上市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766,64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珊、褚思宇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