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六次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道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意见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8月2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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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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