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1-077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11:00在北京谱尼测试大厦20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俊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41,106,17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1,217.2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52,000.00 | 50,862.25 |
2 | 谱尼测试集团华东总部大厦(苏州)二期项目 | 77,059.00 | 77,059.00 |
3 | 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 | 46,113.00 | 46,113.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7,183.00 | 37,183.00 |
合计 | 212,355.00 | 211,217.25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
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发行方案基础上编制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平、合理,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说明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的目的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的规定编制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