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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 录页 次
一、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1-2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6
三、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7-8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90号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鉴证报告第2页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5号)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4,93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20,250.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8,509,749.9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84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9月2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483,054,969.5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44,571.30 元。

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20年募集资金金额844,930,000.00
项目金额
减:发行费用76,420,250.01
2020年募集资金净额768,509,749.99
加:2020年度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186,871.29
减:2020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68,080,659.46
减: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223,843,859.97
募集资金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余额378,772,101.85
加:2021年1-6月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057,700.01
减: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91,130,450.08
募集资金2021年6月30日实际余额289,699,351.78
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16,503,212.61
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173,196,139.17

二、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开户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基于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存放金额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1105016336000999998813,827,547.33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323499055,179,879.66
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11006097401300059826832,499,168.86
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1100609740130012240159,969,912.21
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1100609740130012241889,732,082.31
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2165501001000465334,345,174.54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存放金额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21655010010005688240,949,447.70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变更部分实施主体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2,384.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54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11050263360000000080158,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11089999960300003883415,196,139.17
合计173,196,139.17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9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6,850.9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13.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305.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42,966.8038,507.9438,507.944,409.5720,048.3852.06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
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16,243.0316,243.0316,243.031,227.138,369.0151.52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
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7,000.005,500.005,500.002,441.353,357.3061.04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6,600.0016,600.001,035.0016,530.8099.58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3,209.8376,850.9776,850.979,113.0548,305.5062.86-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变更部分实施主体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2,384.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54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3,196,139.17元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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