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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 点00分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

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955维远股份2021/10/8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并需在2021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10月12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传真:0546-5666688

(四)特别提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及公司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防疫政策要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3日(2021年10月12日17:0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和健康码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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