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受托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
?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1,127,669.98元、379,657.54元、2,518,867.92
元、1,610,000.00元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招商智远瑞丰双季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中信证券固收安享系列12期收益凭证、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4期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6,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8/25-2021/11/17、2021/9/9-2022/6/8、2021/9/14-2021/12/14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21、022、024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名称 | 起息日 | 投资 金额 (万元) | 到期日 | 赎回 金额 (万元) | 投资收益(元) | 实际年化 收益率 |
1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智远瑞丰双季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1/3/3 | 5,000 | 2021/9/1 | 5,000 | 1,127,669.98 | 3.60% |
2 |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2021/6/8 | 5,000 | 2021/9/7 | 5,000 | 379,657.54 | 3.19% |
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固收安享系列12期收益凭证 | 2021/2/5 | 10,000 | 2021/9/5 | 10,000 | 2,518,867.92 | 4.58% |
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4期收益凭证 | 2021/5/7 | 10,000 | 2021/9/9 | 10,000 | 1,610,000.00 | 4.70% |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B.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初,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资金562.95万元及理财、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33,013,029.91元,本年投入5,405,826.55元,资金余额92,689,641.32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96,414,149.36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5,784,151.32元,本年项目投入44,831,892.65 元,资金余额947,513,697.14元。其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17,400,537.40元,累计投入73,909,871.00元。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0,879,555.25元,累计投入64,119,433.20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6,551,800.00元,累计投入53,784,369.32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1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6,000 | 3.43% | 47.36 |
2 | 招商证券资 | 券商理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 | 5,000 | 3.60% | 134.14 |
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 | 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
3 |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5,000 | 3.09% | 38.52 |
序号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1 | 84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2 | 272天 | 保本固定收益 | - | - | - | 否 |
3 | 91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1、2021年8月25日,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期限为84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协议编号 | CC08210825000 |
存款性质 | 保本浮动收益 |
产品管理方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存款规模 | 6,000万 |
存款期限 | 84天 |
起息日(成立日) | 2021年8月25日 |
到期日 | 2021年11月17日 |
观察标的(挂钩标的)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
观察标的工作日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
观察日 | 2021年11月12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
观察日价格 |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
参考价格 |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
产品收益 |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浮动收益)*产品存续天数/365 |
固定收益率(年化) | 1.50% |
浮动收益确定方式 |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125%),则浮动收益率=2.80%/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125%)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率=1.93%/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
收益区间(年化) | 1.50%或3.43%或4.30% |
管理费 | 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
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产品代码 | SRN740 |
挂钩标的 | 固定利率 |
产品类型 | 本金保障型 |
发行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风险等级 | R1(此为招商证券内部评级) |
发行对象 | 专业投资者,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保守型)、C2(稳健型)、C3(平衡型)、C4(增长型)和C5(进取型)。 |
本期发行规模 |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
最低参与金额 | 5万元(人民币) |
认购费用 | 无认购费 |
起息日期 | 2021年9月9日 |
到期日期 | 2022年6月8日 |
产品期限 | 272天 |
收益率(年化) | 3.60% |
合同编号 | TGG21101732 |
产品风险评级 | R2(中低)风险(本风险评级为平安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 |
客户类型 | 企业客户 |
产品期限 | 91天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计划发行量 | 100万-20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产品成立日 | 2021年9月14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1年12月14日 |
资金保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金及预期存款收益 | 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1.65% +0.374*LPR_1Y (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
挂钩标的 | 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9月20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 | 最低收益为 1.65%(年化),无最高收益率 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收益率预计为3.1086%或3.0899%或3.0712%。 |
实际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金总金额×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实际收益率= (固定收益率 + 浮动收益率)× (实际投资天数/365) 固定收益率(年化)= 1.65% 浮动收益率(年化)= 0.374 * LPR_1Y (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9月20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产品费用 | 平安银行销售手续费为0.00%/年。 |
合同编号 | TGG21101733 |
产品风险评级 | R2(中低)风险(本风险评级为平安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 |
客户类型 | 企业客户 |
产品期限 | 91天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计划发行量 | 100万-20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产品成立日 | 2021年9月14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1年12月14日 |
资金保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金及预期存款收益 | 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max(1.65%,4.53%-0.374*LPR_1Y)(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
挂钩标的 | 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9月20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 | 最低收益为 1.65%(年化),无最高收益率 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收益率预计为3.0714%或3.0901%或3.1088%。 |
实际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金总金额×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实际收益率=max(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固定收益率(年化)=1.65% 浮动收益率(年化)=4.53%-0.374*LPR_1Y(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9月20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产品费用 | 平安银行销售手续费为0.00%/年。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序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资金投向 |
1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收益由结构性存款本金的表内资金运作管理所产生的收益(下称“表内资金运作收益”),以及将表内资金运作收益的一部分投向挂钩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或某实体的信用情况的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两部分构成。 |
2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券商自用 |
3 |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 |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2012/2/24 | 魏华 | -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 | 福建省财政厅 | 否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93/8/1 | 霍达 | 840,200.00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2012/3/18 | 贺燕雄 | -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年 | 2021年1-6月 |
资产总额 | 30,167,736,195.37 | 26,174,919,868.73 |
负债总额 | 20,390,739,845.78 | 16,001,591,948.73 |
净资产 | 9,776,996,349.59 | 10,173,327,920.00 |
营业收入 | 13,234,086,967.07 | 5,524,096,992.16 |
净利润 | 657,225,782.92 | 380,503,928.44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 4,481,924,499.13 | -2,784,610,359.99 |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153,000.00 | 121,000.00 | 1,299.89 | 32,000.00 |
2 |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 72,000.00 | 52,000.00 | 983.21 | 20,000.00 |
合计 | 225,000.00 | 173,000.00 | 2,283.10 | 52,0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7.5亿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8%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3%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5.2亿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2.3亿 |
总理财额度 | 7.5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