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四维图新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现追加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中国四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追加的总金额为不超过33,200万元。追加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中国四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34,000万元。
关联董事岳涛先生、郑永进先生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已预计金额(不超过) | 本次追加预计金额 | 预计总额(不超过)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已预计金额(不超过) | 本次追加预计金额 | 预计总额(不超过)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国四维 | 高分影像产品及增值产品购买 | 市场价 | 300 | 7,700 | 8,000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四维 | 遥感产业云硬件产品及软件服务 | 市场价 | 300 | 14,700 | 15,000 | -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四维 | 遥感产业云数据部署服务及运维 | 市场价 | 0 | 5,000 | 5,000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四维 | 高分影像产品及增值产品定制化服务 | 市场价 | 200 | 5,800 | 6,000 | 17.00 | 101.13 |
合计 | 800 | 33,200 | 34,000 | 17.00 | 101.13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岳涛注册资本:65276.5万人民币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院1号楼A座1201经营范围:测绘仪器及设备、航空遥感、地图产品、地理信息产品及相关硬、软件及其他高新测绘技术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测绘工程的承包、实施;汽车、小轿车、汽车零配件、建材、木材、新闻纸、凸版纸、电线、电缆的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发射卫星方面的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四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8.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中国四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遥感产业云硬件产品及软件服务、向关联方提供遥感产业云数据部署服务及运维服务;向关联方采购高分影像产品及增值产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高分影像产品及增值产品定制化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涛 | 许佳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