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9月3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2)。
3、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2020年10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55)。
4、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4,968,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
146,981,238股。2021年5月26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一)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V)/(1+n)
P0为调整前的首次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
P =(23.17-0.069)/(1+0.6)=14.44元/股
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23.17元/股调整为14.44元/股
(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预留授予的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82.35×(1+0.6)=131.76万股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17.00×(1+0.6)=27.20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17.00×(1+0.6)= 27.20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权益数量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瀚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内容、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本计
划的授予条件及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