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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7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3名)。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应该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满6年;

6、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上市公司(含本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限尚未届满;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能;

6、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0月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巍、王芳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联系传真:020-3480817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

邮政编码:511400

八、附件

1、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提名人提名人 联系电话
提名候选人类别
候选人信息
姓名年龄性别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 是 □否(请在相应类别前打“√”)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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