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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控股孙公司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7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拆迁补偿概述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控股孙公司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有巢氏系统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有巢氏”)与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科(以下简称“太湖街道建设管理科”)于近日签署了《非住宅类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太湖街道建设管理科因土地储备项目建设的需要,征用苏州有巢氏位于苏州吴中越溪天鹅荡路3号使用权土地面积37,584.90m?及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1,664.64m?,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4,428.967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补偿协议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补偿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科,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太湖街道建设管理科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苏州有巢氏

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拆迁房屋现状与拆迁补偿总额

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点:苏州吴中越溪天鹅荡路3号,所有权人:苏州有巢氏,所有权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1172.95m?,(其中:非商

业用房21172.95m?),另有无证建筑491.69m?。土地使用人:苏州有巢氏,使用权证明文件:国用土地使用证:吴国用(2007)第20867号,使用土地面积37584.90m?,本次征用土地面积37584.90m?。

被拆迁房屋补偿主要包含被拆迁房屋补偿、区位补偿、被拆迁房屋的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综合补贴、设备、设施搬迁及回购补偿、搬迁补偿等,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4,428.9672万元。

2、房屋补偿金额支付

签订协议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总额的20%给乙方,即2,885万元;乙方将土地证原件交给甲方。

乙方开始搬迁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再支付补偿总额的30%给乙方,即4,329 万元;乙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甲方。

乙方将房屋整体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再支付补偿总额的30%给乙方,即 4,329万元。

余款2,885.9672万元,待乙方将土地退地、房产注销等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被拆迁房屋腾空

乙方应在腾空日期前将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在腾空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拆走被拆迁房屋内已经作价物品及附属设施。在腾空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签署补偿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有巢氏已启动成立工厂搬迁筹备工作组,结合项目发展规划和自身实际情况,抓紧进行新厂的规划布局,确保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并在新厂搬迁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妥善安排搬迁,以保障苏州有巢氏的正常生产经营。

苏州有巢氏为本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孙公司,本次补偿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预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会计年度、未来会计年度的最终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上述补偿款项尚未到账,且到账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拆迁补偿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非住宅类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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