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天火箭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48,100股,并于2020年9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16,544,213股增加至155,392,313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55,392,313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6,546,713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116,544,213和高管锁定股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1名,为陕西鸢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鸢辉投资”)。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鸢辉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如下:“1、本单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单位将依法回购违反本承诺卖出的股票。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鸢辉投资关于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1、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并按照下述程序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1)将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单位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单位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除上述承诺外,鸢辉投资不涉及承诺变更的情况。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165,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1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 限售股数量 |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1 | 鸢辉投资 | 5,165,973 | 5,165,973 | 5,165,973 | 3.32% |
合计 | 5,165,973 | 5,165,973 | 5,165,973 | 3.32% |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 本次限售股流通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限售股流通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6,546,713 | 75.00 | -5,165,973 | 111,380,740 | 71.6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845,600 | 25.00 | +5,165,973 | 44,011,573 | 28.32 |
三、总股本 | 155,392,313 | 100.00 | 0 | 155,392,313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天火箭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中天火箭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天火箭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中天火箭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燕杰 段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