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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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5: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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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吕爱民先生、卞骏先生、叶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上述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本次换届后,Lijiayi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jiayi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Lijiayi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吕爱民先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安徽省宁国市耐磨材料总厂(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担任财务经理;199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宁国市沃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内控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吕爱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吕爱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卞骏先生,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宜兴市华亚化纤有限公司,担任动力部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远纺工业(无锡)有限公司,担任公用部科长;2008年9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担任设施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担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卞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卞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峰先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9年3月至1995年6月,就职于太平供销社,担任销售人员;1995年6月至1998年10月从事电器个体经营,1998年10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苏州黎丰装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人员;2006年7月至2011年8月从事工程承包;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与安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叶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叶小红为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叶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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