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仕宏先生、朱叶女士、汤程先生、叶小红女士、朱海林先生、张世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张仲仪先生、高磊先生、马亚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马亚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仲仪先生、高磊先生和马亚红女士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本次换届后,杨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健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仕宏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兼职教授,结业于清华大学继教院。1997年12月至2000年,就职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科长;2001年7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克雷特环保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担任部长;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仕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董仕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为夫妻关系,系董事叶小红女士、朱海林先生的女婿。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朱叶女士: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克雷特环保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师;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仕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设计师;2008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仕净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叶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6.9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与董事董仕宏先生为夫妻关系,与董事叶小红女士为母女关系,与董事朱海林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汤程先生, 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汤程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叶小红女士: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7年8月至1983年1月,在太平供销社任营业员;1983年1月至2003年1月,从事个体经营;200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黎明村任协理员;2015年9月至今,担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小红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4.6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叶小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为母女关系,与董事朱海林为夫妻关系,董事董仕宏为其女婿。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朱海林先生: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1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苏州锻造厂,担任销售科长;2005年4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仕净有限,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海林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是父女关系,与董事叶小红为夫妻关系,董仕宏先生为其女婿。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张世忠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7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历任广告策划、设计师、项目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至今,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在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8%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仲仪先生:194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环境保护管理高级工程师。1970年3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中国
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历任实验室技术员、助理、环保专员、环保工程师、环保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张仲仪先生被国联资源网认定为国联资源网行业专家库专家;2015年1月,张仲仪先生被聘为重庆市环境技术评估专家,聘期至2018年1月;2015年5月,张仲仪先生被聘为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专家,聘期5年;2015年10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向张仲仪先生颁发专家证书;2016年7月,深圳市工业表面处理行业协会聘请张仲仪先生为深圳市工业表面处理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2017年5月至今,担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仲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张仲仪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马亚红女士: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兰州机电设备总公司金昌供应站,担任财务科长;2000年10月至2006年4月,就职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5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宝鸡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18年2月至今,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亚红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马亚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高磊先生:1981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天津市财政局,任科员;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国务院国资委干部培训中心PPP讲师、国务院国资委追责局入库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律服务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财税委员会秘书长、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天津工业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PPP中心专家委员、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湖北省、河南省、江西省、四川省、湖南省、天津市、陕西省等省市PPP入库专家。截至本公告日,高磊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