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长魏玉东和董事、总经理李秀民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拟调整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第三方资讯机构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2021年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的说明
由于2021年四季度公司蒸汽装置计划开展临检工作及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炼化”)的产能将有所增加,因此公司在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部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与利津炼化的关联交易金额7,7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2021年1-8 月已发生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利津炼化 | 销售蒸汽 | 51,00.00 | 11,900.00 | 3,039.00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利津炼化 | 采购蒸汽 | 970.00 | 1,900.00 | 928.74 |
合计 | 6,070.00 | 13,800.00 | 3,967.74 | ||
累计调整 | 7,730.00 |
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索树城,注册资本43527.32万元,住所为利津县永莘路55号,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等,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第三方资讯机构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基础,价格公允、合理。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产品价格保持不变。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
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