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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8日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15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15日。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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