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0月15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限事项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事项及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