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客观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符合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马增荣 刘胜强 胡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