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安排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对英杰电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概述:
培训时间:2021年9月13日培训方式:现场培训,同时向培训对象发送学习资料自学英杰电气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王军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 10 | 崔连润 | 技术中心主任 |
2 | 周英怀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 | 11 | 李辉 | 生产总监 |
3 | 张宇 | 独立董事 | 12 | 游文彬 | 商务部部长 |
4 | 米雪 | 监事 | 13 | 何磊 | 采购部部长 |
5 | 赵强 | 监事 | 14 | 殷波 | 计划物控部部长 |
6 | 刘世伟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5 | 龙召臣 | 工艺技术部部长 |
7 | 张海涛 | 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 16 | 林贞勇 | 制造部部长 |
8 | 陈文 | 证券事务代表 | 17 | 杨挺 | 品质部部长 |
9 | 吴施鹰 | 行政总监、行政部部长 | - | - | - |
注:公司董事刘少德、胡颖、独立董事董战略、饶洁、监事王朝辉、副总经理陈金杰未参加现场培训,已向其发送培训资料。
二、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英杰电气的
具体情况,拟定了本次培训的内容并认真准备了培训课件。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在首发时的股票持有及减持承诺,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主要内容;
3.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款解读。
在现场培训过程中,公司参加培训的人员就部分问题向保荐机构培训人员进行了咨询提问,保荐机构培训人员现场进行了解答。
三、培训效果
英杰电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按照本次培训工作的安排,积极安排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为保荐机构和培训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组织保证,为培训对象参与培训工作提供了便利。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训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互动,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通过本次培训工作,进一步加深了培训对象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理解和个人的守法意识。本次培训实现了培训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笠 唐 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