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