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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易航天: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公告编号:2021-074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90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数6,434,782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5元/股。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965,217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7,399,9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899,991.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18,87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81,121.20元。截至 2021年9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BJAG10527”和“XYZH/2021BJAG10556”

的验资报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474.98元,累计金额为51,686,596.18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公告编号:2021-074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拟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
1聚氨酯保护膜生产项目35,000,000.0035,000,000.0028,248,000.00
2偿还银行贷款57,000,000.0057,000,000.0023,438,596.18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15,000,000.000
合计107,000,000.00107,000,000.0051,686,596.1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1-074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易航天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

公告编号:2021-074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通易航天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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