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证券简称拟自2021年9月24日起由“好利来”变更为“好利科技”,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