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欧菲光股票代码:0024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5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1-23号欧陆贸易中心20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号9#楼第9-1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蔡荣军(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比例被动减少签署日期:2021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 20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欧菲光/公司 | 指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欧菲控股 | 指 |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裕高(中国) | 指 |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
南昌工控 | 指 |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金工业 | 指 |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欧菲光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国金工业 |
本报告书 | 指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79579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501-3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注册资本:人民币313.2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4月7日营业期限:2004年4月7日至长期2024年4月7日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主要股东:蔡荣军持股98.94317%通讯方式: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501-3
董事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欧菲控股任职情况 |
蔡荣军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私人公司住所:20th Floor, Euro Trade Centre, 21-23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蔡高校注册资本:港币1,000元成立日期:2000年4月10日经营范围:一般贸易主要股东:蔡高校持股100.00%通讯方式:
20th Floor, Euro Trade Centre, 21-23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董事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裕高(中国)任职情况 |
蔡高校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李春梅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78839915M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号9#楼第9-12层法定代表人:骆军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9月21日营业期限:2005年9月2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方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号9#楼第9-12层董事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国金工业任职情况 |
骆军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长 |
姜国根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总经理 |
惠静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蔡荣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蔡荣军 | 男 | 中国 | 44050919**********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欧菲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蔡荣军;蔡高校持有裕高(中国)100%股权,裕高(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为蔡高校,蔡荣军和蔡高校系兄弟关系,因此,欧菲控股和裕高(中国)为一致行动人。
2019年5月28日,欧菲控股、裕高(中国)与南昌工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欧菲控股、裕高(中国)将其持有的欧菲光股份434,058,700股(占欧菲光总股本16%)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
2019年10月22日,欧菲控股、裕高(中国)、蔡荣军、蔡高校与南昌工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国金工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欧菲控股拟向国金工业转让434,058,740股的欧菲光股份,占欧菲光总股本的16%。同日,欧菲控股、裕高(中国)、蔡荣军与国金工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该次股份转让首期交割完成之日起,在决定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时,应以蔡
荣军意见为准,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依据蔡荣军的意见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该次股份转让全部股份交割完毕三年届满之日止。2020年4月28日,欧菲控股、裕高(中国)、蔡荣军、蔡高校与南昌工控及其子全资子公司国金工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部分终止转让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将欧菲控股向国金工业转让的股权数量由434,058,740股变更为162,772,028股,占欧菲光总股本的6%,各方确认前述股份已于2019年11月4日交割完毕,《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一致行动期限为162,772,028股交割完毕之日起三年。
综上,欧菲控股、裕高(中国)、南昌国金系蔡荣军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独立,其股权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国金工业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7.76%(不包括国金工业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了联创电子10,478,980股股份,约占联创电子总股本1,047,898,007股的1%)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欧菲控股 | 蔡荣军 | 裕高(中国) | 国金工业 |
10.24% | 0.65% | 8.71% | ||
98.94317%
4.99%
4.99%
欧菲光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因降低自身负债需求,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0日与2020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8%。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6,04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8,39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9%。
因降低自身负债需求,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7日与2020年6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8,39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8,7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2%。
因降低自身负债需求,裕高(中国)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37%。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8,7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2%;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6,2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6%。
因降低自身负债需求,欧菲控股及裕高(中国)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6,2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6%;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2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7%。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批准,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67,524,112股,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增加至3,262,263,437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29.77%被动减少至24.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前提下,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欧菲光股份数累计达到53,810,000股,占欧菲光总股本的2.00%。
2、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67,524,112股,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增加至3,262,263,437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欧菲光股份数累计达到53,81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856,046,962股减少至802,236,962股,合计持股比例从31.77%减少至29.77%。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67,524,112股,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增加至3,262,263,437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9.77%被动减少至
24.59%。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欧菲控股 | 360,863,812 | 13.39% | 333,953,812 | 10.24% |
2 | 裕高(中国) | 311,151,960 | 11.55% | 284,251,960 | 8.71% |
3 | 国金工业 | 162,772,028 | 6.04% | 162,772,028 | 4.99% |
4 | 蔡荣军 | 21,259,162 | 0.79% | 21,259,162 | 0.65% |
合计 | 856,046,962 | 31.77% | 802,236,962 | 24.59%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股) | |||||
1 | 欧菲控股 | 333,953,812 | 10.24% | - | 质押 | 110,428,379 |
2 | 裕高(中国) | 284,251,960 | 8.71% | - | 质押 | 229,403,955 |
3 | 国金工业 | 162,772,028 | 4.99% | - | - | - |
4 | 蔡荣军 | 21,259,162 | 0.65% | - | - | - |
合计 | 802,236,962 | 24.59% | - | - | 339,832,334 |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欧菲光股份不存在其他权益受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次权益变动披露日至今股权变动情况
序号 | 时间 | 总股本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 | 事件 |
1 | 2020年4月28日 | 2,694,739,325 | 欧菲控股 | 360,863,812 | 13.39% | 856,046,962 | 31.77%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8,127,800股。2020年4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12,867,125股变更为2,694,739,325股。 |
裕高(中国) | 311,151,960 | 11.55% | ||||||
国金工业 | 162,772,028 | 6.04% | ||||||
蔡荣军 | 21,259,162 | 0.79% | ||||||
2 | 2020年6月10日 | 2,694,739,325 | 欧菲控股 | 356,243,812 | 13.22% | 851,426,962 | 31.60% | 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20,000股。 |
3 | 2020年6月11日 | 2,694,739,325 | 欧菲控股 | 353,213,812 | 13.11% | 848,396,962 | 31.48% | 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30,000股。 |
4 | 2020年6月17日 | 2,694,739,325 | 欧菲控股 | 347,053,812 | 12.88% | 842,236,962 | 31.25% | 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60,000股。 |
5 | 2020年6月18日 | 2,694,739,325 | 欧菲控股 | 343,553,812 | 12.75% | 838,736,962 | 31.12% | 欧菲控股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股。 |
6 | 2020年6月24日 | 2,694,739,325 | 裕高(中国) | 298,651,960 | 11.08% | 826,236,962 | 30.66% | 裕高(中国)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 |
序号 | 时间 | 总股本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 | 事件 |
公司股份12,500,000股。 | ||||||||
7 | 2020年6月30日 | 2,694,739,325 | 欧菲控股 | 333,953,812 | 12.39% | 802,236,962 | 29.77% | 欧菲控股及裕高(中国)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9,600,000股、14,400,000股。 |
裕高(中国) | 284,251,960 | 10.55% | ||||||
8 | 2021年9月29日 | 3,262,263,437 | 欧菲控股 | 333,953,812 | 10.24% | 802,236,962 | 24.59%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67,524,112股,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增加至3,262,263,437股,导致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9.77%被动减少至24.59%。 |
裕高(中国) | 284,251,960 | 8.71% | ||||||
国金工业 | 162,772,028 | 4.99% | ||||||
蔡荣军 | 21,259,162 | 0.65% |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蔡荣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欧菲光股份比例为
24.59%,欧菲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蔡荣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部分终止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蔡荣军
2021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蔡高校
2021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骆军
2021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荣军
签名:
2021年9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欧菲光 | 股票代码 | 0024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501-3 |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1-23号欧陆贸易中心20楼 | ||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号9#楼第9-12层 | ||
蔡荣军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欧菲光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56,046,962股 持股比例:31.7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02,236,962股 持股比例:24.59% 变动比例:-7.1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欧菲光股份数累计达到53,810,000股,占欧菲光总股本的2.00%。 |
2、时间:2021年9月29日 方式:欧菲光非公开发行股票567,524,112股,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增加至3,262,263,437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9.77%被动减少至24.59%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基础上,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欧菲光非公开发行股票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欧菲光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核准 |
(此页无正文,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蔡荣军
2021年9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蔡高校
2021年9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骆军
2021年9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蔡荣军
签名: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