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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案的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票质押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渤海信托计划”)借款逾期未履行偿还义务,经法院裁定,其质押的28,260万股华映科技股票交付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抵偿债务,作为信托受益人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通过渤海信托计划拥有上述华映科技28,260万股股份受益权并于2020年11月12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87、2020-118号公告)。

2021年6月10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关联方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0.19%的股份。

2021年9月22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渤海信托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前述28,260万股华映科技股票过户至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名下。

截至目前,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9,867,04713.73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33,366,4871.21
渤海信托计划282,600,00010.22
合计695,833,53425.16

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解

决同业竞争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一、公司目前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及拟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2020年11月,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成为华映科技控股股东后,母公司华映科技以及控股子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从事液晶模组加工业务,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从事盖板玻璃业务,前述业务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存在同业竞争。

鉴于公司与合力泰在液晶模组、盖板玻璃领域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拟定的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液晶模组业务

鉴于2019年以来公司确立了“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将发展重心放在面板业务上,聚焦中小尺寸显示面板产品。未来,公司液晶模组业务将围绕公司自产面板开展,根据母公司华映科技和子公司华冠光电的实际业务情况,将模组业务完全转向自产面板的配套模组加工模式,不再为非自产面板提供模组加工服务。

(1)母公司华映科技

公司承诺母公司华映科技的液晶模组生产线将仅作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所生产显示面板的后道工序,维持公司为客户提供原厂模组交付的生产能力,保证公司显示面板业务的竞争力,不再为非自产面板提供模组加工服务。

(2)华冠光电

鉴于华冠光电的业务主要是为其他显示面板厂商提供模组加工服务,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合适的价格与条件下,出售所持有的华冠光电的全部股权。

(二)盖板玻璃业务

鉴于子公司科立视现有盖板玻璃业务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产能利

用率较低,导致亏损严重,为盘活公司现有低效资产,集中公司有限资源进一步落实现有“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同时为解决与合力泰在盖板玻璃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承诺在未来两年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转型等方式,不再从事现有盖板玻璃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该方案可有效解决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该解决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更好地聚焦优势业务, 集中资源落实 “大面板、小模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该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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