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9人,实到6 人。公司董事刘威东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侯铁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戴春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侯铁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汪天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安涛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1 票,弃权0 票。
汪天仁董事委托安涛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委托书载明反对理由:因为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就梅斯布拉克煤矿项目建设工作迟缓,至目前为止尚未验收,未达到预期目标。
2、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新增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焦化"),预计2011年流动资金借款总额为54,962万元。
鉴于鸿基焦化2011年资金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同意鸿基焦化在现有借
款的基础上,通过多项融资方式新增借款1亿元(一笔或多笔办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