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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关于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不造成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业务合同为准,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年9月23日,本公司与富临精工在四川成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优势,引领锂电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供应链、价值链的升级及延伸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构筑良性互动、绿色发展的新格局,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同等优先、合作共赢”的原则,订立本战略合作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藤明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智能悬架系统,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的精密液压、电磁驱动、电子驱动及电驱动类零部件(电磁阀、电子水泵、电子油泵、减速器、电子驻车控制执行器、可变气门正时、可变气门升程、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 GDI、 电控执行器、无刷电机及控制器、精密机加件等);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安防、交通及工业领域的雷达;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富临精工简介:富临精工是中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开拓者及锂电正极材料的引领者。富临精工自主研发生产的新一代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具备有较为明显的技术及性能优势。富临精工在技术创新升级和产能产量提升的同时,以产品及技术优势与战略伙伴建立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多领域的全面合作,并尽最大可能为合作对方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且承诺为合作对方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1、双方一致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业务品质,稳固客户关系,推动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进步。

2、双方的业务合作并不影响各自在相同或更广泛的领域寻求其他合作伙伴,任何一方在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时,需尊重本协议另一方的利益与声誉。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同等优先、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4、双方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形象和信誉,尊重对方的业务制度和业务处理惯例。

(二)主要合作领域与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上游磷矿、磷源等方面进行资本合作。

2、双方一致同意,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供应链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出资建设磷酸二氢锂生产项目,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项目投建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开展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净化磷酸、磷酸盐的合作。

3、双方一致同意,在市场和技术领域开展合作,拓展双方产品及技术的应用领域,在新产品开发、应用研究、产业化转化等领域开展合作。

4、双方一致同意,在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过程中,双方共同探讨技术及产业项目合作方向。

(三)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任何书面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期,每次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希望到期后终止协议,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送达书面通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资源及技术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净化磷酸产品的市场领域,有助于公司将净化磷酸产品延伸到电池级磷酸二氢锂材料,从而形成更强的产业链价值,更有力地推动公司向新能源材料方向转型。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经营业绩不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序号协议名称合作对方履行情况
1《新型绿色多资源循环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2018年2月签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政府协议到期已自动解除(2019年2月到期)
2《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常履行中
3《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尚未生效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董事及高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预计于12月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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