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0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首席合伙人 | 肖厚发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32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018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445人 | |||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信息 | 收入总额 | 187,578.73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163,126.32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73,610.92万元 | |||
上年度上市公 | 客户家数 | 274家 |
司审计情况 | 审计收费总额 | 31,843.39万元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行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85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从业经历 |
项目合伙人 | 黄绍煌 | 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黄绍煌 | 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陈美婷 | 陈美婷,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万讯自控、深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谭代明 | 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绍煌、陈美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截止2020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协商,且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公司也就该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因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以独立审计为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及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等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