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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 11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光宁先生、张宏勇先生、郭瑾女士、张汉清先生、张汉伟先生、张巍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刚先生、詹伟哉先生、张荣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刚先生、詹伟哉先生已按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荣芳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赵峰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晓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将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并自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独立董事刘晓一先生、赵峰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晓一先生、赵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光宁先生:197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董事。现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李光宁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光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宏勇先生:196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至2012年历任西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系教师,珠海第三城市开发公司经理,珠海市建源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建七局珠海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一建珠海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宏勇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宏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瑾女士:1972年0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至2008年,历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2008年至2010年,历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0年至2013年,历任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

公司业务部、大客户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法定代表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本公司董事等。截至本公告日,郭瑾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汉清先生: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创立公司前身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维业控股董事长。张汉清先生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功勋人物、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第十三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企业家特别贡献奖、深圳市装饰行业创新型人才、深商风云人物、深圳装饰设计功勋人物、特区设立35周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同时担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汕尾商会名誉会长、深圳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客座教授、就业创业导师等社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汉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38,856 股,通过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37,411股,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均已放弃表决权。张汉清先生与董事候选人张汉伟先生为兄弟关系、职工代表监事彭金萃女士为张汉清先生、张汉伟先生外甥女。张汉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汉伟先生:196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1年8月至1994年9月担任深圳市粤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职务,1994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历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张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均已放弃表决权。张汉清先生与董事候选人张汉伟先生为兄弟关系、职工代表监事彭金萃女士为张汉清先生、张汉伟先生外甥女。张汉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巍先生: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9年历任深圳市国际招标公司招标部负责人,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招采部经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部经理。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招采管理中心总经理,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张巍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刚先生:1963年出生,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参加工作,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EMBA,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营造师,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深圳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深圳装饰行业协会会长、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詹伟哉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东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詹伟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荣芳女士:1963年5月出生,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博士。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专家,长期从事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兼任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荣芳女士具有上交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荣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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