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3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36,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036,00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书面材料寄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提交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6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黎军
4、联系电话:023-67594008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