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长兴永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永石”)分别持有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 8,274,600股、855,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0.7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2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1%。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2月5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浙江永石、上海永石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2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0%。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的《关于所持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
满。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在上述减持期间共计减持3,847,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017,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浙江永石、上海永石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9,129,600 | 7.61% | IPO前取得:9,129,600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浙江永石 | 8,274,600 | 6.90% | 浙江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和上海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章海华,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
上海永石 | 855,000 | 0.71% | ||
合计 | 9,129,600 | 7.61%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浙江永石、上海永石 | 3,847,603 | 3.21% | 2021/4/6~2021/9/17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127.905-205.131 | 719,218,176.63 | 未完成:472,397股 | 5,281,997 | 4.4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