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青岛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Foods Co., Ltd.(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2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现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1年9月30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875.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仲明、赵先民承诺:(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行人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1年9月22日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 录

声 明 ...... 5

目 录 ...... 6

重大事项提示 ...... 11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1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3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15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9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1

六、其他承诺事项 ...... 24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27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30

九、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 35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38

第一节 释 义 ...... 42

一、基本术语 ...... 42

二、专业术语 ...... 42

第二节 概 览 ...... 45

一、发行人简介 ...... 4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4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47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0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机构 ...... 51

三、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 54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 5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5

一、经营风险 ...... 55

二、市场风险 ...... 57

三、财务风险 ...... 58

四、管理风险 ...... 59

五、募投项目风险 ...... 5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1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6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62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5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89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89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 94

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9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47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 153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65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7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73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73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7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93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97

五、主要资产情况 ...... 269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 279

七、生产经营资质 ...... 279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 280

九、境外经营情况 ...... 282

十、产品质量控制 ...... 28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87

一、独立性情况 ...... 287

二、同业竞争 ...... 288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90

四、关联交易情况 ...... 293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 301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306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30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30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309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 31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变动情况 ...... 31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31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31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 320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 322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承诺 ...... 32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322

十、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32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26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26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345

三、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 ...... 347

四、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说明 ...... 347

五、公司在挂牌过程中,以及挂牌期间,公司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披露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 348

六、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历史沿革股权变动情况,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披露是否一致 ...... 35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52

一、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 ...... 352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61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62

四、分部信息 ...... 400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 400

六、非经常性损益 ...... 400

七、最近一期末固定资产情况 ...... 401

八、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 402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 402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403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404十二、期后事项及或有事项 ...... 404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 405

十四、盈利预测 ...... 407

十五、资产评估与验资情况 ...... 407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09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0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34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69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72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 472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472

七、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 473

八、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47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77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 477

二、公司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 477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 480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48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8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48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50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02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 502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502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0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 50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06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506

二、重要合同 ...... 506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07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 50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510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11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1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1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1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18

五、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 51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20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 52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 520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仲明、赵先民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5、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属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王芳、仲小雯、仲平、陆惠东、陆治、苏金元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亲属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亲属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5、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发行人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

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公司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本公司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公司严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本公司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如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票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其余股票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上市后本公司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制定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如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3)董事(不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下一年度如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但若本年度内再次出现需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公司将在当年回购资金额度内继续进行回购。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公司已经实施完毕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但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董事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将采取以下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华通集团应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华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华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公司最近一年度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20%且不超过50%,同时当年度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华通集团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若本年度内再次出现需华通集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华通集团将在上述年度增持比例范围内继续增持。

华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完毕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但公司股票连续20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年度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及薪酬总和的20%且不超过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若本年度内再次出现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上述年度增持资金额度内继续增持。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将促使该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束措施出具承诺书。

(三)约束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控

股股东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本预案的生效及调整

本预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意向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

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四)保荐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德和衡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毕马威承诺:“本所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评估复核机构的承诺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公司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系紧密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对提高公司竞争力有重要意义。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尽快实现预期效益,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降低管理风险,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和员工培训体系,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划的要求制定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需要加以使用。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严格按照《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

“1、作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公司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单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减少、规范与发行人之间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承诺不会通过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滥用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发行人(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人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4)本公司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受损失,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作出赔偿或补偿。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发行人(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2)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4)本人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作出赔偿或补偿。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三)关于避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且本公司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出具了关于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如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任何政府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子公司就此承担的全部支出、罚款、滞纳金、赔偿及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五)关于承担发行人房产相关风险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出具了关于瑕疵房产处罚等风险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人目前存在未更名或未取得产权证书等瑕疵房产。如发行人因上述瑕疵房产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与第三方产生纠纷被任何政府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就此承担的全部支出、罚款、滞纳金、赔偿及费用,保证发行人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1、如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公司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本人未能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本人不可撤回的授权发行人将本人上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总额的10%予以扣留并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不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独立董事);

(5)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约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公开发行股份。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的情形。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

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以及为了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同时有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稳定、持续回报机制。

2、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且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①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C、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回报规划期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可对公司分红政策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

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时,可以提高前述现金分红比例。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系食品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为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司对原料及其他辅料执行严格的采购验收程序,并遵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体系及国家的相关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同时针对各主要工序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标准,对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的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节众多,若供应商向公司出售不合格原材料且公司未能检验发现,或公司在领料、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有所疏漏,抑或下游经销商或销售终端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保存产品,均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从而对公司声誉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品牌被侵害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品牌已在山东省内的消费群体中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核心品牌“青食”自2010年起连续10年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

,于2012年荣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于2019年荣获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授予的“辉煌七十年,赋能新时代——山东省食品工业标志品牌”。基于公司已形成的品牌效应,可能存在或发生不法厂商采用与公司相似的商标和外包装以生产销售与公司相近产品的情形。如果公司产品被大量仿冒,一方面将侵占公司的部分市场份额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另一方面也可能对部分不知情消费者产生误导,并因仿冒品牌商品的质量问题而降低公司的市场声誉,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销模式引致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国内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4%、66.36%及71.36%。经销商在公司销售网络的扩张、销售渠道的下沉中发挥着一定作用,公司亦始终强调经销网络的规范运作并注重

2018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18号政府令,决定废止《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不再新增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但对于尚在有效期内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仍然有效。公司于2016年12月获得的有效期为三年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对经销商的管理和培训,但若经销商怠于开拓和维护其所负责的市场区域,或不遵从公司的价格体系,抑或违反经销协议约定而擅自在负责区域外窜货销售,都将有损于公司的经销网络体系、整体市场覆盖和产品品牌形象,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于山东省内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06%、82.29%及83.77%,占比较高。虽然公司致力于开拓发展山东省外市场,并大力发展网络销售业务,但销售渠道的拓展和消费者习惯的培养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销售区域集中的现状在短期内预计仍将存在。因此,若山东省内的市场环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习惯、人口结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跨区域经营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在山东省内销售,公司了解山东省内市场的消费习惯,公司品牌亦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未来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实现跨区域发展。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休闲食品行业的区域竞争情况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的健全程度等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的跨区域发展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较高。对于公司拟新进入的区域市场,当地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认知以及公司对该目标市场的深入了解需要一定时间。此外,跨区域经营对公司的资金实力、人才培养能力、物流配送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公司在上述领域的配置无法匹配新市场开拓的规模或速度,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饼干及花生酱。报告期内,公司饼干产品贡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61%、83.16%及85.13%,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3.10%、92.94%及99.41%。公司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饼干产品的销售情况,如果未来该领域竞争加剧,或者该行业市场环境发生系统性不利变化,抑或消费者认可度或口味发生重大改变,均将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引致的风险

公司系食品制造业企业,上游为农产品加工业,下游为对接终端的各类食品销售渠道。作为日常消费品行业的参与者,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社会秩序的常态运行。倘若突发公共事件影响了公司经营所处上下游和外部环境的一般状态,例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开工延期、交通受限、集中性交易场所关停以及海外市场需求下降等情形,则将会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经审阅,2021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9,668.69万元,净利润为3,417.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23.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9,668.6923,626.16-1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7.393,995.40-1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23.453,341.38-6.52%

后客户向公司采购的金额相对减少。

相比较而言,2020年农历春节较早,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公司经销商已经基本完成了备货,且春运客流也已经基本完成了返乡,2020年疫情对公司向下游的销售影响较小。同时,在疫情爆发后的前期,基于不确定性,消费者采购食品储备家用较多,在山东地区常作为百姓早餐的公司钙奶并购等产品的终端销售情况良好。随着2020年三月全国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复工复产后公司亦加大营销力度,下游消费端也迎来进一步反弹。总体来看,2020年一季度公司业绩受当年爆发的“新冠疫情”之影响较小。因此,基于不同年份春节期间的疫情发生时点及防疫政策的差异,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业绩受外部影响相对更为明显。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一季度下降达到20.5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降13.78%,是2021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二)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幅度已经明显收窄

因下游仍需一定时间消化2021年一季度受疫情反复及返乡限制影响而产生的一定库存,因此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业绩仍然有所下降,但整体下降幅度未明显扩大,且总体趋势向好。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93.04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

20.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0.22万元,同比下降13.78%。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5.65万元,虽然受一季度拖累公司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仍然较2020年同期的11,676.31万元下降12.85%,但同比降幅较一季度的20.56%已经明显收窄,且营业收入相比一季度呈现上升态势,环比增幅达到7.19%,同时,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07.17万元,环比亦有所上升,达到12.23%。因此,虽然2021年上半年公司业绩有所下降,但第二季度相比第一季度下降幅度已经明显收窄,业绩逐步进入回升通道。

(三)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由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收入下滑达到16.75%,且2021年三季度疫情仍有反复态势,因此预计2021年1-9月公司收入仍然将受2021年上半年的拖累及疫

情反复的影响而有所下降。公司合理预计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30,733.68万元至31,883.68万元,同比下降16.61%至13.49%;谨慎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53.18万元至5,373.56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6.65%至-11.37%;谨慎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51.82万元至4,772.19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6.15%至-10.1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1-9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30,733.68至31,883.6836,855.43-16.61%至-1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3.18至5,373.566,062.80-16.65%至-11.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51.82至4,772.195,309.54-16.15%至-10.12%

疫情”影响下,国内生产总值仍保持增长,达到101.60万亿元,同比上升2.30%。2021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4,566元,同比增长16.67%,预计2021年全年国民经济仍然稳步发展,公司下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报告期内及2021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和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2021年全年上述指标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综上所述,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021年上半年,因疫情反复导致春节期间返乡人流有所减少,公司收入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9,668.69万元,同时扣非归母净利润仍然达到3,123.45万元,下降幅度仅为6.52%,同时预计2021年1-9月公司收入的下降幅度将较2021年上半年进一步收窄,公司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

第一节 释 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青食股份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益青公司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曾用名: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系发行人原控股股东
华通集团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开投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系发行人原股东
青食有限青岛青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安顺青食安顺青食食品有限公司,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20年8月已注销
天源科贸青岛天源科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绿友制馅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联营企业
青岛市体改委青岛市体制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股东、股东大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最近三年、报告期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三板、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章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和衡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饼干以小麦粉(可添加糯米粉、淀粉等)为主要原料,可加入糖、油脂及其他原料,经调粉(或调浆)、成型、烘烤(或煎烤)等工艺制成的口感酥松或松脆的食品
钙奶饼干在传统韧性饼干制作工艺中加入了乳制品和钙质制成的饼干,部分钙奶饼干还会加入不同的矿物质或微量元素
热粉工艺饼干生产过程中的一种调粉工艺。该工艺下,调粉时水、糖
浆的温度较高(一般达到70摄氏度左右),可使得面团有更好的延展性,用于韧性饼干的制作
冷粉工艺饼干生产过程中的一种调粉工艺。该工艺下,调粉时水、糖的温度较低(一般在40摄氏度左右),可使得面团更为松散,用于酥性饼干、曲奇饼干等的制作
辊压饼干生产工艺的步骤之一,以使组织松散的面团变成紧密的、具有一定厚度的成型面片
钢带表面光洁的冷轧低碳合金钢板,系饼干烤炉载体的一种,在烘烤时由于底面平整,有利于较软饼胚的形态固定
网带由金属丝编串而成的网面结构,系饼干烤炉载体的一种,在烘烤时可使饼干底部的气体散失
韧性饼干以小麦粉、糖(或无糖)、油脂为主要原料,加入膨松剂、改良剂及其他辅料,经热粉工艺调粉、辊压、成型、烘烤制成的饼干,其表面花纹多为凹花,外观光滑,表面平整,一般有针眼,断面有层次
酥性饼干以小麦粉、糖、油脂为主要原料,加入膨松剂和其他辅料,经冷粉工艺调粉、辊压或不辊压、成型、烘烤制成的饼干,其表面花纹多为凸花,断面结构呈多孔状组织,口感酥松或松脆
曲奇饼干以小麦粉、糖、糖浆、油脂、乳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膨松剂及其他辅料,经冷粉工艺调粉,采用挤注或挤条、钢丝切割或辊印方法中的一种形式成型、烘烤制成的具有立体花纹或表面有规则波纹的饼干
夹心饼干在饼干单片之间(或饼干空心部分)添加糖、油脂、乳制品、巧克力酱、各种复合调味酱或果酱等夹心料而制成的饼干
威化饼干以小麦粉(或糯米粉)、淀粉为主要原料,加入乳化剂、膨松剂等辅料,经调浆、浇注、烘烤制成多孔状片子,且通常在片子之间添加糖、油脂等夹心料的两层或多层饼干
柔性供应链企业可以快速、经济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采购、生产等策略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简写,即委托制造加工
中性包装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KAKey Account的简写,即重点零售客户,一般系在营业面积、客流量等方面规模较大,或者在区域性零售渠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销售终端
铺市率衡量企业快速大面积地将产品销售到各个商店的能力。反映产品在各种终端销售渠道中的总体分销状况以及终端消费者能够接触到该产品的难易程度,为衡量快速消费品行业销售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简称,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并加印此标志方可出厂销售
ISO9001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其中一项标准
HACCP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是预防性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和应用该体系可保证食品安全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性
ISO22000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1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标准

第二节 概 览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Qingdao Foods Co., Ltd.注册资本: 6,655万元法定代表人: 仲明成立日期: 1992年11月21日住 所: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邮政编码: 266041电 话: 0532-8463 3589传 真: 0532-8466 9955网 址: http://www.qdfood.com/营业范围: 生产:饼干、调味品(半固态)、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

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本厂产品出口和本厂自用技术、设备、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来料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展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礼品、工艺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17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9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7年11月3日核发的《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350号)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代码为87238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6,655.00万股,各股东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出资比例
华通集团(SS)41,481,52262.33%
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31,6001.85%
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1.65%
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67,0001.60%
其他股东21,669,87832.57%
合计66,550,000100.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华通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62.33%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总计54,615.4549,630.3246,427.85
负债总计8,049.407,646.298,029.55
所有者权益合计46,566.0541,984.0338,398.3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566.0541,984.0338,398.3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48,044.2748,285.8047,358.22
营业利润10,655.9810,088.168,920.34
利润总额10,530.3510,146.708,959.66
净利润7,909.527,513.516,691.79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09.527,513.516,691.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640.416,387.566,168.3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7.957,250.209,24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5.67-4,923.07-1,550.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87-3,733.43-1,868.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5.91-1,406.245,830.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7.4313,843.3415,249.5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5.585.474.65
速动比率5.245.094.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51%35.01%33.6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5.4431.9726.90
存货周转率(次)11.8711.2610.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347.2910,956.099,695.60
利息保障倍数N/AN/AN/A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1.111.091.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7-0.210.8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22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现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为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2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视市场情况及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9,031.2122,350.8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104.198,550.83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6,276.864,831.06
合计46,412.2635,732.6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22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现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00元(按2020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2020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451.31万元,其中:(1)保荐及承销费用:1,440.91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用:355.85万元;(3)律师费用:146.23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70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36.63万元。(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总额与明细项目加总之和的差异系尾差因素造成)
名称: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仲明
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联系电话:0532-8463 3589
传真:0532-8466 9955
联系人:孙明铭、仲明、苏金红、张剑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联系电话:010-6083 3479
传真:010-6083 3083
保荐代表人:李建、栾培强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经办人:裘佳杰、吴欣键、康恒溢、殷越、黎沁
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克江
住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2层
联系电话:010-8521 9100
传真:010-8521 9992
经办律师:房立棠、郭芳晋、张明波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邹俊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联系电话:010-8508 6115
传真:010-8518 5111
经办会计师:王婷、张杨
名称: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胡梅根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座18层南区
联系电话:010-88337301
传真:010-88337312
经办资产评估师:韩文金、代大泉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电话:0755-2189 9999
传真:0755-2189 9000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590
传真:0755-82083104
名称: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安排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9月24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9月29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1年9月30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1年10月11日
预计股票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特别认真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系食品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为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司对原料及其他辅料执行严格的采购验收程序,并遵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体系及国家的相关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同时针对各主要工序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标准,对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的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节众多,若供应商向公司出售不合格原材料且公司未能检验发现,或公司在领料、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有所疏漏,抑或下游经销商或销售终端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保存产品,均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从而对公司声誉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品牌被侵害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品牌已在山东省内的消费群体中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核心品牌“青食”自2010年起连续10年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

,于2012年荣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于2019年荣获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授予的“辉煌七十年,赋能新时代——山东省食品工业标志品牌”。基于公司已形成的品牌效应,可能存在或发生不法厂商采用与公司相似的商标和外包装以生产销售与公司相近产品的情形。如果公司产品被大量仿冒,一方面将侵占公司的部分市场份额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另一方面也可能对部分不知情消费者产生误导,并因仿冒品牌商品的质量问题而降低公司的市场声誉,进

2018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18号政府令,决定废止《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不再新增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但对于尚在有效期内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仍然有效。公司于2016年12月获得的有效期为三年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销模式引致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国内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4%、66.36%及71.36%。经销商在公司销售网络的扩张、销售渠道的下沉中发挥着一定作用,公司亦始终强调经销网络的规范运作并注重对经销商的管理和培训,但若经销商怠于开拓和维护其所负责的市场区域,或不遵从公司的价格体系,抑或违反经销协议约定而擅自在负责区域外窜货销售,都将有损于公司的经销网络体系、整体市场覆盖和产品品牌形象,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于山东省内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06%、82.29%及83.77%,占比较高。虽然公司致力于开拓发展山东省外市场,并大力发展网络销售业务,但销售渠道的拓展和消费者习惯的培养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销售区域集中的现状在短期内预计仍将存在。因此,若山东省内的市场环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习惯、人口结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跨区域经营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在山东省内销售,公司了解山东省内市场的消费习惯,公司品牌亦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未来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实现跨区域发展。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休闲食品行业的区域竞争情况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的健全程度等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的跨区域发展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较高。对于公司拟新进入的区域市场,当地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认知以及公司对该目标市场的深入了解需要一定时间。此外,跨区域经营对公司的资金实力、人才培养能力、物流配送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公司在上述领域的配置无法匹配新市场开拓的规模或速度,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出口外销及部分原材料进口情形,其中公司主要外销地区包括澳大利亚、菲律宾、日本、新西兰等,原材料进口地区主要包括马来西亚等。若上述国家或地区与我国产生严重的贸易摩擦,继而对公司出口产品或进口的原材料大幅提升关税或实施贸易限制政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饼干行业市场参与者较多,同时国外休闲食品品牌也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入而不断进入国内市场。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包括饼干在内的休闲食品的需求越发多样化,各类具有特定口味,或使用特定原材料,或适合特定人群的饼干层出不穷,但产品的生命周期则相应有所缩短。面对逐渐增多的市场竞争,以及消费者愈加多样和变化的体验和需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或无法保持产品品质,或怠于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抑或无法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都将使得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现有优势,继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2.36%、82.53%及84.37%。公司生产耗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面粉、白砂糖、花生仁、花生油等农产品加工产品,其价格受相关农产品种植面积、气候条件、国家政策及市场需求等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虽然公司属于区域性饼干行业龙头企业,对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仍存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生产成本变化进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饼干及花生酱。报告期内,公司饼干产品贡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61%、83.16%及85.13%,贡献的毛利占

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3.10%、92.94%及99.41%。公司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饼干产品的销售情况,如果未来该领域竞争加剧,或者该行业市场环境发生系统性不利变化,抑或消费者认可度或口味发生重大改变,均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引致的风险

公司系食品制造业企业,上游为农产品加工业,下游为对接终端的各类食品销售渠道。作为日常消费品行业的参与者,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社会秩序的常态运行。倘若突发公共事件影响了公司经营所处上下游和外部环境的一般状态,例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开工延期、交通受限、集中性交易场所关停以及海外市场需求下降等情形,则将会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财务风险

(一)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43%、9.72%及7.36%,公司出口产品和进口氢化植物油、棕榈油等原材料均以美元报价和结算,报告期内净汇兑损益分别为-21.68万元、-26.26万元及31.39万元。一般而言,汇率会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人民币升值,以美元标价的产品价格上升,将对公司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若人民币贬值,则可能加重公司部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汇率的波动可能在未来加大公司的净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时间和市场开拓周期,预计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这可能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和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提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但公司仍存在募集资金到位当

年即期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人力资源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引进等方式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管理团队和专业的人才队伍,保证了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但随着未来休闲食品行业潜在的竞争加剧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仍然面临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各方面业务开拓的压力有所增加,如果公司不能积累足够人才以应对业务扩大的挑战,或者出现现有人才的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通集团。在本次发行前,华通集团持有公司62.33%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220.00万股后,华通集团还将持有公司不低于46.74%的股份,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安排上避免实际控制人操纵现象的发生,但在公司利益和实际控制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干扰和控制,则仍然可能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达产后将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宏观经济和行业竞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销售渠道未能及时铺展,又若项目建设未达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可能存在产能闲置或无法按照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营销网络拓展风险

为拓宽营销渠道,加强省外布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投向于营销网络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在8个城市建设新的营销中心以进一步推进市场覆盖。虽然公司异地中心的选址是基于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之上,但营销网络建设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是否可找寻到合适的经营人才、能否在当地配套建设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以及能否使得公司综合管理能力与不断增长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同时在新进入的省外区域市场,当地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认知和产品口味的适应仍然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若公司在营销网络选址时即产生偏差,或未能及时有效地落实指定的零售网络扩展建设方案,抑或无法为相关营销网络建设匹配合适的人才和物流体系,均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折旧较高导致的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募投项目对固定资产的投入要求较高,此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此预计将大幅新增年折旧费用。虽然公司募投项目预期收益良好,新增营业收入带来的利润增长预计可抵消折旧费用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但若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公司销售未达预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或募投项目不能如期达到满产状态,折旧的大幅增加将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中文):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Qingdao Foods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6,6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仲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73174
设立日期:1992年11月21日
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邮政编码:266041
联系电话:0532-8463 3589
传真号码:0532-8466 9955
互联网网址:www.qdfood.com
电子信箱:ir@qdfood.com
经营范围:生产:饼干、调味品(半固态)、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本厂产品出口和本厂自用技术、设备、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来料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展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

品、日用百货、礼品、工艺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青岛食品厂作为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9月16日,青岛市体改委作出《关于对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青体改发(1992)33号),同意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股份所有制形式,采取定向募集方式募集股份。1992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作出《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募股的批复》(青银复(1992)128号),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按批准的章程在原青岛食品厂全部净资产折股的同时,定向募集企业法人股320万元,公司职工个人股474.45万元。公司设立时,其股份由集体股、其他法人股、公司内部职工股组成,股本总额4,864.45万元,其中集体股由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含日清公司属食品厂资产部分)40,702,671.49元折股形成

,共计4,070.00万元,占比83.67%;其他法人股由8家企业法人以现金出资认购,共计320万元,占比6.58%;公司内部职工股由1,642名公司员工以现金出资认购,共计474.45万元,占比9.75%。

1992年11月12日,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申请验资报告表》,验证青食股份实有资金总额为4,864.45万元。

1992年11月21日,青岛市工商局向青食股份核发《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6358045-x);营业执照载明公司名称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127号;注册资金4,864.4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为旭;经营范围为:饼干面食,巧克力,糖果,花生制品,豆制品,婴幼儿保健食品,方便食品,冷食系列产品;兼营:本厂生产的出口和本厂生产自用技术、设备、原材料

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系根据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6月出具的《关于青岛食品厂资产评估情况的报告》(青会字(92)号第312号)确定。根据该报告,截至1992年4月30日,青岛食品厂的账面净资产为40,702,671.49元,经评估净资产为82,961,525.47元。

的进口业务。

根据1992年5月15日由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下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制试点企业的组建,由国家体改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改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根据1992年5月15日由国家体改委下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募集方式包括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以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青食股份的定向募集设立经副省级单位青岛市体改委审批,亦经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批准,设立时其股份向其他法人和内部职工发行,未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且内部职工股比例小于百分之二十。因此,青食股份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符合《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有权机构审批程序。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青岛食品厂,公司设立时青岛食品厂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1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为旭
经济性质集体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127号
经营范围:糕点、饼干、糖果、花生制品、豆制品、冷饮、化学稀、土豆片、断奶产品、方便食品的制造

(三)募集设立发行人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行人募集设立前,发起人青岛食品厂主要从事饼干、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从事上述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产、生产设备设施、营运资金等。发行人募集设立时,发起人青岛食品厂以其全部账面净资产折股形成发行人集体股股份,同时其进行了注销登记,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由发行人承继。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募集设立时发起人青岛食品厂以其全部账面净资产折股形成发行人集体股股份,其余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因此,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青岛食品厂的全部资产以及参与定向募集之股东出资形成的现金,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饼干、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不存在改制前原企业。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有关内容。

(六)公司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募集设立时,发起人青岛食品厂以其全部账面净资产折股形成发行人集体股股份,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由发行人承继。由于发起人在发行人设立时进行了注销登记,因此公司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募集设立时发起人青岛食品厂以其全部账面净资产折股形成发行人集体股股份,其全部资产已注入发行人。发行人募集设立时其余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已足额缴纳完毕。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992年8月28日,青岛食品厂向青岛市第一轻工业局(以下简称“一轻局”)提交《关于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青食发(1992)46号),申请将青岛食品厂改组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和《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股份由企业法人股、其他法人股、公司职工个人股组成,其中企业法人股由原企业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含日清公司属食品厂资产部分)折股形成。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系根据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6月出具的《关于青岛食品厂资产评估情况的报告》(青会字(92)号第312号)确定。根据该报告,截至1992年4月30日,青岛食品厂的账面净资产为40,702,671.49元,经评估净资产为82,961,525.47元。

1992年9月10日,青岛食品厂分别与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青岛胶南印刷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台东区办事处、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青岛市广播电视局夹岭沟村禽蛋场签订《关于定向募集社会法人股份的协议书》。

1992年9月16日,青岛市体改委作出《关于对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青体改发(1992)33号),同意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股份所有制形式,同意公司章程,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募集股份,股本金总额为4,770万元。

1992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作出《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募股的批复》(青银复(1992)128号),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按批准的章程在原青岛食品厂全部净资产折股的同时,定向募集企业法人股320万元,公司职工个人股474.45万元。

1992年11月12日,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申请验资报告表》,验证青食股份实有资金总额为4,864.45万元。

1992年11月21日,青岛市工商局向青食股份核发《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6358045-x);公司名称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127号,注册资金4,864.4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为旭,经营范围为:饼干面食,巧克力,糖果,花生制品,豆制品,婴幼儿保健食品,方便食品,冷食系列产品;兼营:本厂生产的出口和本厂生产自用技术、设备、原材料的进口业务。

青食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出资份额(元)持股比例(%)
1集体股40,700,000.0083.67
2社会法人股3,200,000.006.58
3内部职工股4,744,500.009.75
合计48,644,500.00100.00

(4)青食股份设立时,青岛食品厂系城镇集体企业,并非国营大型企业,公司设立时由青岛食品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不符合当时《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体改生(1992)31号)关于“设立公司应有三个(含三个)以上发起人。国营大型企业改组成为公司的,经特别批准,发起人可为该大型企业一人,但应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号)文关于“原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如不符合法定人数,则可不再增补”的规定,公司发起人不足法定人数,已不构成公司设立的法律瑕疵。

3、整改规范和有权部门的确认意见

公司设立时存在的瑕疵已取得有关机关对发行人历史沿革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等事项的确认意见。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青食股份于1992年经原青岛市体改委批准成立,并经原山东省体改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确认为股份制试点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864.45万元,由集体股、其他法人股、公司内部职工股组成。其中,集体股由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40,702,671.49元折股形成,共计4,070.00万元,占比83.67%。受限于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青食股份设立时发起人青岛食品厂申请了注销登记,青食股份集体股权在公司设立时登记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但青食股份集体股权所有人实际应为青岛食品厂。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作为青食股份集体股管理单位一直依法对青食股份的集体股进行管理。另,因当时股份制处于试点阶段,青食股份在定向募集设立过程中,存在未经审计和产权确认、先于原青岛市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批准而进行定向募集、实际募集股本数额与原青岛市体改委批复股本总额不一致、设立过程中出具的申请书和招股书所载其定向募集股份的面值与设立时实际

每股面值不一致、验资相关文件记载的实有资金总额存在差异等不规范情形。青食股份设立时存在的上述瑕疵已通过青食股份1996年规范登记及2015年股权转让的方式加以规范,规范过程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未侵犯青食股份集体股权实际所有人的权益。

(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变化

1、1994年5月,第一次增资

(1)基本情况

1994年5月6日,青食股份召开1994年第二次董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扩股的决议。1994年5月7日,公司向青岛市体改委提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申请报告》,申请以定向募集方式溢价发行1,000万股股份,用以筹措资金引进三条产品生产线。1994年5月18日,青岛市体改委作出《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申请报告的批复》(青体改发(1994)51号),同意公司增资扩股1,000万股,计1,000万元人民币,总股本为5,864.45万股;本次增资扩股仍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认购对象为内部职工和社会法人;此次募集结束后,须向公司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本次发行的股份,需到本市指定的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股权证集中托管手续。

1994年5月20日,青食股份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扩股1,000万股的议案。

1994年5月21日,青食股份与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签署《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发行承销协议》,青食股份委托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代理向社会投资人发行股权证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溢价发行,溢价比例为1:1.38。发行价格系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增资实际募集到的股份数额为700万股,募集对象为社会个人。本次增资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权机构审批程序,资金来源为认购者自筹资金。

增资完成后,青食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40,700,000.0073.14
2社会法人股3,200,000.005.75
3内部职工股4,744,500.008.53
4社会个人股7,000,000.0012.58
合计55,644,500.00100.00

出《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申请报告的批复》(青体改发〔1994〕51号),同意青食股份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增资1,000万元,计1,000万股,认购对象为内部职工和社会法人。根据当时有效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5%。1994年5月公司拟进行增资时,内部职工股占比已达到

9.75%,不符合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要求,因此青食股份未按照原青岛市体改委的批复进行募集。青食股份本次定向增资存在增资方案涉嫌超比例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增资实际募集对象与原青岛市体改委确定的募集范围不一致,存在超范围募集的情形、增资后未进行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不规范情形。上述增资过程中的瑕疵情形,已在青食股份1996年规范登记时予以整改确认。

2、1996年,公司重新规范登记

1996年1月,青食股份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青政发(1996)40号)、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体改生(1995)117号)等文件精神进行重新规范登记。

1996年2月5日,青食股份集体股权管理单位益青公司向青岛市体改委提交《关于要求重新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集体股本,核销资产水分的请示》(益青经字(96)22号)。

1996年2月6日,青岛市体改委向益青公司发出《关于对重新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集体股本,核销资产水份的原则处理意见》(青体改发(1996)8号),同意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前的资产水分(含改制前未做应有处理而改制后继续滚动累加形成的资产水分)予以实事求是地处理,并在市有关部门具体审核、确认的基础上,据实调整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

1996年3月22日,青食股份向益青公司提交《关于核消资产水分的请示报告》(青食发(1996)21号),申请核销改制之前已形成与改制后形成资产水分(属改制前连带形成)27,534,399.99元。

1996年5月2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签发《关于核销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的批复》(青地税二分[1996]21号),原则同意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已存在的资产损失27,534,399.99元予以核销。1996年5月23日,公司向青岛市体改委提交《关于调整股权结构的请示报告》。1996年5月28日,青岛市体改委向青食股份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青体改发(1996)31号),同意青食股份调整股权结构,股本总额调整为3,025.00万股。其中集体股1,530.55万股,社会法人股320万股,内部职工个人股474.45万股,社会个人股700万股。1996年7月3日,公司向青岛体改委提交《关于公司规范工作申请确认的报告》(青食发(1996)50号)和《规范工作自查整改报告》(青食发(1996)51号)。1996年7月25日,青岛市体改委向青食股份发出《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予以确认的通知》(青体改发(1996)55号),确认青食股份的上述股权结构。1996年7月2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批准证书》(青股改字[1996]肆号),确认青食股份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25.00万元人民币,股本结构为:集体股1,530.55万股,社会法人股320万股,内部职工股474.45万股,社会个人股700万股。本次重新规范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5,305,500.0050.60
2社会法人股3,200,000.0010.58
3内部职工股4,744,500.0015.68
4社会个人股7,000,000.0023.14
合计30,250,000.00100.00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根据上级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要求,青食股份于1996年底重新规范登记,核定了股本,核销了资产水分27,534,399.99元,并相应调整了股权结构。上述规范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和原青岛市体改委确认,重新规范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重新规范登记后,青食股份注册资本确定为3,025.00万元,其中集体股1,530.55万元,社会法人股320万元,内部职工个人股474.45万元,社会个人股700万元。青食股份自查规范经过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原青岛市体改委等有权部门批准,履行了必要的评估、验资等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青食股份的重新规范登记消除了公司设立后的相关瑕疵,重新规范登记后公司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未侵犯青食股份股东和债权人合法利益,未造成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

3、1996年8月,社会个人股挂牌交易

1996年6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溢价发行的700万股社会个人股在青岛市证券交易中心挂牌。199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形成了《批准个人股权在青岛市证券交易中心挂牌的决议》。

1996年7月25日,公司向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权证挂牌转让的申请报告》(青食发(1996)54号),申请将溢价发行的社会个人股700万股权证于1996年8月2日在青岛市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1996年7月26日,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个人股权证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批复》(青证管办字[1996]18号),同意社会个人股700万股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预定挂牌日期为1996年8月2日。

1996年8月,700万股社会个人股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上柜转让。社会个人股挂牌交易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5,305,500.0050.60
2社会法人股3,200,000.0010.58
3内部职工股4,744,500.0015.68
4社会公众股7,000,000.0023.14
合计30,250,000.00100.00

部职工个人股,严格按照《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70万社会法人股转为内部职工个人股实施方案》执行。

本次股权转让前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权机构审批程序,但上述70万社会法人股的清理实际未按青岛市体改委的批复和相关协议内容执行,而由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转让予其内部职工或其他自然人,但公司统一将上述股份登记为内部职工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登记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5,305,500.0050.60
2社会法人股2,500,000.008.26
3内部职工股5,444,500.0018.00
4社会公众股7,000,000.0023.14
合计30,250,000.00100.00

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原青岛市体改委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原法人持有股份进行规范处理并转为公司内部职工股的批复》(青体改发〔1997〕6号)文件,但青食股份70万社会法人股的清理未按原青岛市体改委的批复和相关协议内容执行,实际由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转让给上述两家金融机构的内部职工及其他自然人,青食股份统一将上述70万股股份登记为内部职工股。上述股份转让达到了清理金融机构持有青食股份的社会法人股的目的,未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未引起青食股份职工的异议,不存在权属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的流失。

5、1997年4月,部分内部职工股挂牌交易

1997年2月25日,青食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申请上柜转让的议案。1997年2月27日,公司向益青公司提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上柜转让的申请》,申请已在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集中托管的544.45万股内部职工个人股分步实施上柜转让。1997年3月12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职工股申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议案。

1997年3月12日,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批复》(青证管办字[1997]20号),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原锁定内部职工个人股544.45万股分步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先将内部职工个人股挂牌转让326.67万股(占544.45万股的60%),后视市场交易的发展情况,再将剩余的217.78万股择机报批挂牌转让,具体时间由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择机安排。同时,公司1996年每十股送一股的利润分配方案若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个人股将由原1,244.45万股增至1,368.90万股,新增124.45万股,送股完成后新增部分即可安排挂牌转让。

1997年4月1日,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下发《“青岛食品”内部职工个人权证挂牌转让通知书》(青证交发[1997]第24号),决定公司326.67万股内部职工个人股自1997年4月3日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部分内部职工股挂牌交易后,公司股权结构登记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5,305,500.0050.60
2社会法人股2,500,000.008.26
3内部职工股2,177,800.007.20
4社会公众股10,266,700.0033.94
合计30,250,000.00100.00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6,836,050.0050.60
2社会法人股2,750,000.008.26
3内部职工股2,395,580.007.20
4社会公众股11,293,370.0033.94
合计33,275,000.00100.00
序号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6,836,050.0050.60
2社会法人股2,750,000.008.26
3社会公众股13,688,950.0041.14
合计33,275,000.00100.00

1999年4月权证停止交易前,应上级要求,为维护权证市场价格稳定,青食股份通过机构账户(J0000313)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先后共回购青岛食品(Q004)权证1,032,275股,回购总金额为738,925.09元,购买价格为权证市场公开交易的市场价格。

2001年末,公司通过两名员工回购社会公众股数851,950股,回购金额为1,175,691元。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青岛分行”)为公司1994年增发股份的分销商,上述851,950股系其包销余额,但由其登记至两名自然人名下。此次回购系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但因收购公司自身股份且不注销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之规定,因此公司通过两名员工对上述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1994年增资时的价格1.38元/股,公司向光大青岛分行支付相关款项,光大青岛分行向公司出具了相关收据,持有光大青岛分行上述股权的两名自然人通过将股权赠与公司两名员工以完成相关转让,回购后股份亦由该两名员工代持。

为解决公司持有自身股份的瑕疵,2002年12月9日,公司将1999年回购的1,032,275股股份以回购价格738,925.09元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及该等员工的近亲属,股权转让资金来源为该等员工及近亲属的自筹资金。

2004年4月26日,上述两名员工将各自持有的2001年回购的851,950股股份以回购价格1,175,691元转让给公司内部职工及该等职工的近亲属,股权转让资金来源为该等员工及近亲属的自筹资金。

(2)存在的瑕疵

1)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青食股份回购社会公众股且未注销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1999年12月7日,青岛市体改委发布《关于停牌权证公司回购本公司权证的处置意见》,要求回购单位与其他法人单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回购权证按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每股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面值,效益差的企业不得低于回购成本,具体价格由协议双方商定。公司未按上述意见处置回购股份。

3)公司将回购后的股份对外转让未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亦未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存在程序瑕疵。由于上述股权转让系为解决当时公司持有自身股份的瑕疵而进行,相关人员已经于当时支付了转让对价,于2019年进一步增加缴纳了转让款项,相关股份于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托管,经过确权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了登记。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和华通集团予以确认进行了自我规范和整改,且有权机构确认回购股份和股份转让之行为未造成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流失,亦确认青食股份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风险隐患。因此,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违反《合同法》、《公司法》的情形,相关股东取得股份有效,未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性。

(3)整改规范和有权部门的确认意见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权证市场1999年关闭前和2001年,青食股份根据上级要求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884,225股,回购金额共计1,914,616.09元,并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将上述股份以原始回购价格转让给部分公司职工及该等职工的近亲属。公司回购股份的行为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且将回购股份对外转让行为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亦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存在程序瑕疵。但鉴于该回购股份的行为系在特定历史环境下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同时相关人员受让股份的价格均不低于青食股份的回购成本,且2019年上述人员已根据中共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意见,在原受让价格基础上参考市净率(两次回购价格与回购前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率),增加缴纳股权受让款合计65.22086万元,进行了自我规范和整改。上述回购股份和股份转让之行为未造成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10、1999年12月,社会公众股转为国有法人股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四家社会法人从证券交易机构收购青食股份3,244,711.00股社会公众股。

1999年11月2日,益青公司向青岛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股回购后转由我公司持有的请示》(益青经字(99)144号),申请将青岛市人民政府回购的3,244,711.00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由益青公司持有,并负责管理。

1999年11月22日,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委托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持有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的通知》(青国资企(1999)103号),决定将青岛市政府收购的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244,711.00股社会公众股股份暂委托益青公司持有,并代行国家股东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1999年12月3日,益青公司向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持有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的通知》(益青经字(99)162号),由青岛市政府收购的青食股份3,244,711.00股社会公众股股份,转为益青公司持有。

1999年12月29日,四家法人将上述3,244,711.00股股票过户给益青公司。上述股票过户履行了有权机构审批程序,且不涉及资金往来,也不存在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6,836,050.0050.60
2国有法人股3,244,711.009.75
3社会法人股2,750,000.008.26
4社会公众股10,444,239.0031.39
合计33,275,000.00100.00

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四家社会法人从证券交易机构收购青食股份3,244,711股社会公众股股份。1999年11月22日,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委托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持有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的通知》(青国资企〔1999〕103号),委托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持有该部分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代行国有股东权利,履行相关义务。1999年12月29日,该部分股权过户给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作为国有股权持有人,一直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11、2003年4月至2007年7月,公司社会法人股转让情况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3年4月至2007年7月,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出于双方意愿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相近的转让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系股份公司,股东之间的转让无需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根据青岛市发改委的有关规定,2005年7月起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进行审批,在此之前公司法人股东的转让均在青岛市体改委存续时履行了其批复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 (万股)转让价格 (元/股)有权部门批复文件
2003年4月青岛广播电视器材公司(原青岛广播电视局夹龄沟村禽蛋场、青岛广播电视局、青岛广播电视公司)青岛东诚广播器材有限公司221青岛市体改委《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变更的批复》(青体改股字(2003)48号)
2003年5月青岛胶南印刷厂青岛科印设计印务有限公司110.9
2003年7月青岛市中银实业总公司(原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50.909
2003年12月山东中苑集团公司(原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苑公司)山东康桥投资有限公司551青岛市体改委《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变更的批复》(青体改股[2004]11号)
2004年4月青岛科印设计印务有限公司王莉111.10青岛市体改委《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批复》(青体改股字(2004)18号)
2005年11月青岛弘诚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青岛工商银行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66(注1)青岛市发改委《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备案的函》(青发改综改函〔2005〕353号)
2006年12月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2)661.04
2007年7月青岛东诚广播器材有限公司毛剑东221

注1:2005年11月14日,公司向青岛市发改委提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法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的请示》(青食发(2005)8号),称公司社会法人股东青岛工商银行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与青岛市工商银行脱钩,并更名为青岛弘诚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被列为清算对象,清算过程中将所属六家营业部及相应资产转让给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其又将上述资产转让给天津一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该公司改名为天勤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过程中,66万青岛食品法人股一并转让给天勤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但一直未办理更名及过户手续。2005年11月25日,青岛发改委出具《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备案的函》(青发改综改函〔2005〕353号),确认:青岛发改委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法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予备案,青食股份原股东青岛弘诚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66万股转让给天勤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由于本次转让实际为股东更名及过户,故没有转让价格。注2:2006年12月,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与张豫签署了《转让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法人)协议书》,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食股份66万股法人股以每股1.04元的价格转让给张豫,转让总价款为686,400.00元。2006年12月23日,张豫向青食股份出具《关于转让青食股份法人股股权的申请》,说明其所持的公司法人股股份66万股系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按照审计部门及税务部门的要求,需将这部分股权变更到青岛安信资产有限管理公司名下。2006年12月23日,张豫与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转让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社会法人股)协议书》,张豫将其持有的青食股份66万股法人股转让给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上表中的股权转让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经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集体股16,836,050.0050.60
2国有法人股3,244,711.009.75
3社会法人股2,420,000.007.27
4社会公众股10,774,239.0032.38
序号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33,275,000.00100.00

由益青公司作为集体资产受托管理单位,负责青食股份集体股份转让资金的安全和管理。2015年8月18日,益青公司与青食股份签订了集体股转让的相关协议。由于青食股份集体股系1992年公司定向募集设立时由青岛食品厂以其净资产折股形成,而青岛食品厂又同时办理了注销登记,青食股份集体股权在公司设立时登记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因此集体股转让的相关协议签署主体为青食股份和益青公司。通过此次股权转让,青食股份集体股权登记瑕疵问题得以彻底解决。此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权机构审批程序,有明确依据,并业经有权机构确认,审批决策程序以及转让行为的合法有效性,转让价格系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此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为华通集团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集体股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国有法人股20,740,761.0062.33
2社会法人股1,760,000.005.29
3社会公众股10,774,239.0032.38
合计33,275,000.00100.00

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受让青食股份50.60%集体股股份的价格为146,031,578.34元。2015年8月26日,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青食股份控股股东变为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并依法行使国有股股东权利,青食股份长期存在的集体股权登记瑕疵问题得以彻底解决。截至2015年8月31日暨上述股权转让完毕后,青食股份的总股本为3,327.5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为20,740,761元,社会法人股为1,760,000元,自然人股为10,774,239元。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1992〕198号)文件精神,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作为集体资产受托管理单位,负责青食股份集体股份转让资金的安全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资金实施监督。

13、2018年3月,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

2017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9号),核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将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017年11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公司核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350号),同意公司挂牌

2018年3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挂牌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将于2018年3月12日起在全国股权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所属层级为基础层。

2018年3月12日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代码为:872387。

新三板挂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益青公司20,080,761.0060.35

根据2017年11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公司核发的《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350号),公司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7年12月,新三板市场分层管理、交易方式、信息披露进行综合改革。其中,交易制度上将盘中交易时段的交易方式改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

2经开投660,000.001.98
3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60,000.001.98
4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0,000.001.65
5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50,000.001.65
6其他股东10,774,239.0032.38
合计33,275,000.00100.00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益青公司40,161,522.0060.35
2经开投1,320,000.001.98
3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20,000.001.98
4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001.65
5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85,000.001.63
6其他股东21,563,478.0032.40
合计66,550,000.00100.00%

此次股权转让履行了有权机构审批程序,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华通集团41,481,522.0062.33%
2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69,000.001.91%
3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001.65%
4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85,000.001.63%
5其他股东21,614,478.0032.48%
合计66,550,000.00100.00%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1992年11月,股份公司募集设立

公司募集设立时的出资已经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核验,其于1992年11月12日出具《申请验资报告表》,验证青食股份实有资金总额为4,864.45万元。

2、1996年,公司重新规范登记

1996年8月14日,青岛益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6)青益会内验字第38号),确认截至1996年6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为3,025.00万元。

3、1997年6月,第二次增资

1997年6月16日,青岛益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7)青益会验字第18号),截至1997年5月8日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2.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3,327.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327.50万元。具体比例为:

集体股1,683.605万元,职工个人股239.558万元,社会个人股1,129.337万元,社会法人股275.00万元。

(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起人为青岛食品厂,发起人青岛食品厂以其全部账面净资产折股形成发行人集体股股份。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参股公司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股、参股公司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三)发行人内部职能部门介绍

1、市场营销部

负责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市场运作和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季度和年度市场销售目标。负责编制营销工作计划和销售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汇总、协调产品需求计划,做好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及货款回收,负责建立销售情况统计台账并反馈给相关部门。负责市场调查和分析,为决策层和其他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客户开拓、管理和维护工

作,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维护良好客户关系。负责网上商城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公司进口、出口业务工作。负责建立业务档案和工作日志,将所有进口、出口业务往来传真、邮件整理归档;组织签订出口产品合同。

2、财务信息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报送财务报告报表,及时、完整、准确记载和反映公司各项经济业务。负责现金、银行账户和各项资金、资产管理,往来账清欠。负责纳税管理,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种税款。负责公司成本费用管理。负责公司预算、决算管理,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编制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公司资本运作并提供财务支持。负责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发票管理,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部门做好审计、财务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规划、研发、运营维护、网络及系统安全等管理工作。

3、企业管理部

负责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体系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负责清真食品的认证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分析与考核,对新供应商进行评审和考察。负责依据技术标准要求实施原材料进厂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负责工艺管理,对生产车间进行日常工艺巡检和原材料消耗考核。负责计量管理,做好计量器具日常管理、周期检定和维修。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工作。负责名牌产品的培育和申报工作。负责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的评审、日常沟通协调和生产计划的下达。

4、供应部

负责生产用原辅材料的采购及仓库管理,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编制采购计划,保证合理库存,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有关质量标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择优采购,对采购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建立供应商档案,每年组织供应商年度评价。

5、安全生产部

负责公司产品生产工作,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流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控制,并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员工岗位技能、安全、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6、战略发展部

负责公司证券业务工作,负责公司上市有关工作。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解答社会股东的咨询和建议。

7、党群部

负责党建工作,贯彻上级党建工作部署,制定公司党建工作文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负责基层党组织工作。负责公司纪委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制定公司纪委工作文件,组织党员干部廉洁学习教育。负责公司工会工作。负责公司宣传、老干部工作。负责公司保卫、传达室工作。负责武装部工作。

8、技术中心

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和老产品的升级改进。负责新产品试产、投产工作的跟进。负责新产品研发和老产品升级改进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学习与应用国内外食品行业新原料、新工艺、新技术。负责老产品包装改版工作。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青岛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立项和确认,省级技术中心再认定及升级、情况报送等。负责企业技术标准和产品生产工艺操作流程的制定、修订,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生产需求对员工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ERP系统新品货品资料及BOM配方输入、版本调整等工作。负责包装标签及部分包装样本的制定、更新和发放工作。负责产品相应商标、专利、条形码的申请及管理。协助相关部门解决产品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协助分管部门做好产品标签投诉相应解答。

9、党委行政办公室

负责公司会议会务组织、记录纪要和文件决议起草印发工作。负责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做好收文管理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公司印鉴、介绍信、营业执照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相关证照的登记、变更、年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报刊征订、节假日放假安排及厂区值班人员安排等工作。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公司及各部门文件材料打印、复印。负责公司公车日常管理。负责公司档案室的日常管理。负责食堂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劳保卫生用品的采购发放。负责公司自管房的管理。负责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和公司福利的发放,以及独生子女托儿费、学杂费的报销。负责通讯宽带、绿化、垃圾清运、报刊杂志处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10、工程部

负责对公司所属的建筑物、设备、能源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负责建筑维修、组织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可行性论证、设计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指导、使用管理和维修报废等。负责生产所需的能源资源的指标申请、成本核算和缴费等。负责公司生产用房、厂区道路、厂区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

11、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负责组织公司定员定额工作。负责起草公司绩效考评制度和薪酬制度。负责编制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及办理公司员工录用、内部调动和辞退手续。负责公司养老等保险和劳动合同的管理及员工工资发放。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生产经营等综合数据的对外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组织员工参加职称考试申报工作。

12、审计科

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部署安排,制定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部门、单位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牵头组织落实问题整改。对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对经济绩效、重大合同、投融资决策进行审计监督,包括审阅经济合同、项

目合作协议(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对发生的重大财务异常进行专项内部审计监督,对会计信息真实性,资产权益安全性及经营活动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包括查阅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参与资金、原材料、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及设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关联交易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包括审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对贯彻执行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审计情况编制审计报告,建立审计档案,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向上级内审部门、公司党委内部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子公司。其中,青岛青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钙奶饼干和部分休闲饼干的生产,青岛天源科贸有限公司自报告期初至2018年末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起主要负责公司部分网络销售业务。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岛青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仲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青食股份持有其97.50%的股权,天源科贸持有其2.5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713775375G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9日
经营期限1999年06月0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饼干面食,巧克力,糖果,花生制品,豆制品,婴幼儿保健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淀粉、饮料加工;来料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单位:元)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81,746,999.39
净资产153,130,468.95
净利润17,590,588.03
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法定代表人仲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股权结构青食股份持有其10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713754566Q
成立日期1999年07月02日
经营期限1999年07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单位:元)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983,968.85
净资产1,974,786.85
净利润104,467.30

(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华通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明东
设立时间:2008年6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企业(不含重要子企业)改革调整、国有资本金和产权变动事项,由企业董事会自主按程序依法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12条规定,市直大企业与其全资子企业、其全资子企业之间,市直大企业控股企业与其全资子企业、其全资子企业之间的产权协议转让,在遵循企业章程的基础上,由市直大企业董事会自主按程序依法决策,并组织实施;第51条规定,尊重市直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自主决策权,对经营决策事项原则不做事前审批;对投资、资本运营、资产处置以及并购等事项,一般采取备案制;

第53条规定,市直大企业自主决策事项中,涉及的专项审计、评估报告、期后审计,由市直大企业负责审核备案;青岛市国资委不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

第55条规定,市直大企业可自主确定急需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的聘用条件、考核办法和薪酬标准。

因此,根据《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推动市直大企业发展改革60条意见(试行)》的上述相关规定,华通集团作为青岛市市直大企业有权对国有资产实施管理。

(2)华通集团可对公司进行实际控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通集团持有发行人41,481,52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33%。报告期内,华通集团直接和间接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实质影响,从而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支配。

实践中,华通集团在提名公司董事人选、就公司战略发展提出议案并行使股东表决权、提名的董事人选按照华通集团意志就公司重大决策提出议案并行使董事会表决权、及董事会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会决议等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均无需由国资委审批。同时,公司实施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营、并购等涉及需履行国有资产审批程序的事项时,华通集团在授权范围内有权自主决策,亦无需由国资委先行审批。因此,华通集团是目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且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法人实体。

公司和华通集团已经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华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实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综上所述,鉴于:1)华通集团根据《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推动市直大企业发展改革60条意见(试行)》有权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2)华通集团可通过直接和间接支配的发行人股份可以有效实现对公司的控制,且其相关决策事项无需报国资委审批;3)公司和华通集团出已经出具相关说明确认华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认定华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和《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推动市直大企业发展改革60条意见(试行)》等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同业竞争发行条件

(1)青岛市国资委控制市直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青岛市市直企业名单,并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进行查询,青岛市市直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要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
1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2008.05.23690,000.00
2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2008.07.17300,000.00
3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2008.06.06200,000.00
4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港区土地开发1988.08.121,860,000.00
5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1979.08.0280,617.00
6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1996.11.15450,969.00
7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城乡水务、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投资、建设、2013.03.27100,000.00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要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
设计、施工、监理
8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投资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2001.08.30300,000.00
9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校准,检查、检验,货物查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2014.01.28112,171.810939
10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及投资1997.04.2168,982.00
11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1994.12.0810,000.00
12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客运、租车1989.12.099,000.00
13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管理2013.03.18317,500.00
14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投资与建设;旅游会展2013.11.06428,836.00
15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制冷产品、洗衣机、日用家电1998.12.2879,826.3269
16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资产运营及投资;自有资金对外投资1997.12.3150,677.00
17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受托运营1998.06.1945,315.4045
18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运营;自营进出口业务1980.09.1210,000.00
19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受托运营;高新技术产品研发2006.08.0721,404.00
20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运营;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建设2013.05.24150,000.00
21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2002.06.13300,000.00
22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机场管理、资产运营管理;航空运输服务;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1998.01.22533,617.00
23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产业经济进行投资、建设管理2012.04.121,000,000.00
24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燃气、供热、发电有关的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业务2013.03.28332,500.00

(2)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同业竞争的发行条件

①关于关联法人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4的规定,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第10.1.3条第

(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规则第10.1.5条第(二)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列情形者除外。

②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同业竞争的发行条件

除发行人已披露的关联方外,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半数以上的董事不存在于华通集团、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4的规定,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通集团、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除发行人已披露的关联方外,发行人与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华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其他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认定实际控制人以减少关联法人,从而规避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的情形。

(四)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通集团,华通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

(五)实际控制人简要历史沿革

华通集团系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11号文批准,以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弘信公司、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整建制划转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2008年6月5日,山东德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德所验[2008]—06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6月2日止,华通集团(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2,352,134,210.16元,其中: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拾亿元,资本公积352,134,210.16元,以上出资币种均为人民币,出资方式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青岛市人民政府以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弘信公司、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出资。华通集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0100.00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至今,华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2.33%股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通集团持有发行人41,481,52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3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2017年1月1日至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通集团,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规定。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七)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存续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1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04-03-1582,2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管理、融通青岛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各项专用基金;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受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财务顾问;投融资咨询。(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青岛企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999-09-225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水、电、空调设备维修,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1949-01-01105,000.00青岛市即墨市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山南村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造、修船舶,船用电器设备制造,饮料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钢结构框架的制作安装;场地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船舶高新技术开发;船舶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游艇制造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2008-07-1695,000.00青岛即墨市田横岛旅游度假区山南村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持股100%船舶(含分段)制造、修理,船用电器设备和船舶配件制造,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房屋租赁,船舶高新技术开发,船舶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依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5青岛扬帆船舶劳务工程有限公司2012-07-05200.00青岛即墨市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山南村南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船舶及海洋工程设施的分段制作与合拢,舾装件、管系、通风设备制作与安装,船用机电设备制作、安装、调试(以上范围不含特种设备),船内装饰,除锈、防腐及清舱,脚手架搭设,钢结构制造,为船舶修造企业提供国内劳务派遣、咨询和服务(不含境外劳务、咨询和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6青岛正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2003-06-181,500.00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25号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从事船舶及海上设施的修造;船用机电设备制造、安装;船舶高新技术开发;船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7青岛保税区企发经贸有限公司1997-06-19258.00青岛保税区上海路34号5段5层A区7-1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木材、钢材、针纺织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贸易;室内外装饰装潢,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租赁;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搬迁改造(不含爆破)及土地整理开发,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青岛科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4-09-26200.00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2号甲华通集团持股100%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安顺市青安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4-05-0850,000.00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产业园区华通集团持股100%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科技项目孵化、投资开发;科技项目产品销售;为企业提供文档保管及仓储;房屋租赁(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酒店经营;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游开发;旅游产品销售;会议会展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服装鞋帽、工艺品、五金机电;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提供疗休养服务;零售烟、酒;停车场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0安顺华之通酒店有限公司2020-03-201,000.00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产业园区新安大道37号安顺市青安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店经营;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游开发;旅游产品销售;会议会展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服装鞋帽、工艺品、五金机电;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提供疗休养服务,零售烟、酒;停车场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1青岛华通德嘉实业有限公司2004-12-156,000.00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南村镇驻地华通集团持股100%热力生产供应;污水处理;自有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服装加工制造、批发、零售;蔬菜、苗木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3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华通集团持股100%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广场1号楼1501
13青岛华睿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5-11-175,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1501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其他股东持股35%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及其相关服务,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能源及环保装备的开发、生产制造与销售,生物制品(不含食品、药品及其他须经审批的项目)的生产与销售,沼气发电及综合利用,沼液与沼渣的综合开发与利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5-12-302,800.00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朱诸路83号青岛华睿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服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依据建设环保部门许可开展经营活动);能源装备及环保装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有机肥料、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的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农林保水剂、掺混肥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肥料的进口业务、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委托加工业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青岛华睿弘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01-192,800.00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崔家集镇崔家集村青岛华睿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及其相关服务;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能源及环保装备的开发、生产制造与销售;生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沼气发电及综合利用;沼液与沼渣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青岛华睿弘利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12-042,800.00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瑞泰路东小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及其相关服务;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能源及环保装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生物制品(不含食品、药品及其他须经审批的项目)的生产与销售(以上项目依据质监、消防、安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莱路南监、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沼气发电及综合利用;沼液、沼渣的综合开发及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青岛华通泰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2009-12-1110,000.00青岛市四方区镇平一路2号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其他股东持股20%一般经营项目:燃气管网及相关设备的投资。(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8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6-04-191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8号2栋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停车场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停车场投资建设,【停车场装备及配套设施的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制造仅限分支机构)】;停车场运营,清洁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青岛华睿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5-12-291,1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1号楼B区502房间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0%物联网软、硬件、车载设备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网络管理软件、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和服务,数据库管理,互联网管理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综合布线、弱电工程施工,室内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电缆电线研发和安装,停车场服务、停车场运营管理(依据公安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停车场装备及配套设施的研发、制造、销售(制造仅限分支机构),清洁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网络工程,售电业务(依据《电力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汽车充电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物联网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智慧城市、智慧产业领域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青岛华通石川岛停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018-06-281,000万美元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李家屯村村东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其他股东持股49%机械式停车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保(以上项目依据质监局、消防局、安监局、环保局颁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以上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5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四楼华通集团持股100%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11-22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3号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3青岛华盈城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07-135,0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68号21F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其他股东持股35%【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需经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1995-04-0510,966.00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10号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钢材、木材、机电设备;货物运输代理,机电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5-12-095,960.00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10号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100%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机械设备、零部件产品、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批发、零售:百货,针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钢材,木材;货物运输代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1995-04-218,663.83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7号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60%、青岛华通高新装备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5.78%、其他股东持油封、“O”型圈、防尘套、工业用橡塑制品的生产、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及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股4.62%
27青岛中科华通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14-03-202,000.00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89号1号科研办公楼一段三楼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其他股东持股25%生物质能源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的技术开发、设计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有机肥;设计、生产:钢结构制品、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不得在此处生产);生物质能源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青岛开世橡胶履带有限公司2013-08-011,500.00莱西市姜山镇李家屯村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100%橡胶履带、橡胶履带轮、油封、O形圈、防尘套、结构复合材料等工业橡塑、复合材料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机械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及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青岛青微电器有限责任公司1997-11-04500.00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86号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94.29%、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1%控制微电机、电子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生产(不含电力设施)、销售;房屋租赁;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青岛电站阀门有限公司2003-07-085,005.00青岛市李沧区瑞金路29号青岛海纳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4.59%、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35.41%高中压阀门、电站阀门、减温减压装置、锅炉辅机配件、铸钢件、锻钢件、机械加工;设备安装与维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青岛海龙电站阀门2000-06-2350.00青岛市李沧区青岛电站阀门有限公机械加工,有色金属加工,阀门(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加工、维修;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实业有限公司瑞金路29号司持股100%加工制做:塑钢门窗,模型及包装箱;装饰装潢;批发零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劳务服务(不含境外劳务和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青岛海纳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0-09-041,577.00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瑞金路29号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100%铸造机械设计制造,铸造机械成套设备设计制造,铸造机械配件制造,铸件加工,机械加工,机电设备维修,铜铝制品加工,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按核定目录);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起重搬运,货物装卸,普通货运,机动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青岛德铸特钢有限公司2013-09-2335,000.00山东省青岛莱西市姜山镇李家屯村青岛海纳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黑色金属铸造;锻件、钢锭及模具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机械加工、砂型制造、金属热处理(不含电镀);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合金材料、无机粘结剂、废钢铁、钢渣收购及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品,依据环保局、公安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可以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青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2011-12-191,500.00青岛市李沧区瑞金路29号青岛海纳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铸造机械设计制造,铸造机械成套设备设计制造,机械装备配件制造,机械加工,机电装备安装、维修,金属制品加工(以上范围不含特种设备);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不含特种设备);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及乘用车)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房屋租赁;起重搬运(不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35青岛海纳重工科技产业孵化加速器有限公司2015-07-133,480.00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瑞金路29号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43%,其他股东持股19.57%机械制造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机械设备及配件、机床设备及配件;新材料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房产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代理记账(依据财政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青岛绿铸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2012-11-264,000.00青岛莱西市姜山镇李家屯村青岛海纳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铸造机械设计制造,铸造机械成套设备设计制造,铸造机械配件制造,铸件加工,普通机械加工(特种设备除外),机电设备维修(需许可的除外),铜铝制品加工,机电设备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可以经营),铸造工艺、设备及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房屋租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37尼欧迪克(青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6-08-11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万科中心C座2119室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41%、其他股东持股49%除尘设备和烘干设备及除异味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机电安装及售后服务;并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青岛华通工业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5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服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9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83-03-25300.00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座21、22层青岛华通工业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咨询,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咨询,人防工程的科研、技术服务咨询,工程检测与监理,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勘察材料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青岛华通新创置业有限公司2003-06-212,000.00青岛市即墨市岙兰路1036号青岛华通工业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影视策划及咨询,以自有房屋对外租赁,销售服装、家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5-08-301,000.00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青岛华通工业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42青岛联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07-02-0733,666.00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西(空港工业园)青岛华通工业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与运营(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财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咨询服务;销售:办公用品及耗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43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6-05-312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锦路35号华通集团持股55%、其他股东持股45%直升机销售、租赁、维修维护及技术培训;航空器及配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投资直升机总装生产线及通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4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35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1501华通集团持股100%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5青岛华创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2016-03-23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5号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孵化器运营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6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93-05-1510,000.00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管理、使用青岛市电力负菏平衡资金,征集、筹措电力能源建设开发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中介服务(审批项目除外);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7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04-1010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12层1206室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7.90%、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股0.10%、其他股东持股2.00%
48青岛乐通华资智慧产业基金(有限合伙)2020-05-1930,000.00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上合服务中心1519房间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50%、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50%、其他股东持股65.00%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9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10-3010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208室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9.50%,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0.50%,其余股东10%制造、加工轻纺工业产品、货物储运,技术交流与协作;批发、零售: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品)、建筑材料、木材、水泥、装饰材料、机电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针纺织品、百货;进出口业务(按核定商品目录);房屋场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0青岛市崂山区华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4-03-062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6.75%、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5%、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25%,其他股东持股15.75%在青岛市市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依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文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51青岛弘信公司1994-06-2910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全民所有制筹措国内外资金,投资建设地方基础设施和产业政策支持的第二、三产业项目;建立外债偿债基金,为投资项目提供有偿责任担保,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青岛华侨饭店1983-10-25371.00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41号全民所有制一般经营项目:酒店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会议服务;[住宿;经营:热菜,凉拌菜,面食,米饭,酒类,饮料,熟肉制品,糕点,糖果,茶叶,罐头,冷食,调味品;零售:卷烟,雪茄烟;美容美发、KTV包房、酒吧(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3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000-08-171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与经营策划,项目投资资产托管,受托管理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基金(金融业务除外),投资咨询中介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4青岛华创启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6-07-08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98号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其他股东持股45%教育软件研发;国内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培训及辅导);文化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孵化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科技技术推广、教育科技技术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5青岛华资达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10-281,136.36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1001室内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40%、其他股东持股51.60%股权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56青岛华资博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04-21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208室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重组并购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非证券类业务)】(以上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代客理财、吸收存款、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不含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及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7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16-06-27500.00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8号1-4层华通集团持股100%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人才中介,劳动事务代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8青岛华通军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2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1501华通集团持股100%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9青岛整流器制造有限公司2005-12-061,062.00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86号青岛华通军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1.75%、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25%研发、设计、咨询、维修、生产制造:电力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0青岛华通专网运营有限公司2019-03-191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3号青岛华通军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其他股东持股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20%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1青岛青整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02-04-081,000.00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张家下庄社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青岛华通军工投资有生产、销售:电子设备、机械电子产品(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配电箱,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限责任公司持股4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2青岛华威通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6-07-293,000.00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86号青岛华通军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电子机械、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工业园区建设与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园区内房地产开发、销售;装饰工程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经营);机械成套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机电装备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制品加工(以上范围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卫星导航产品、通信产品、测控产品、微波产品、天线产品、电机产品、电源产品、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和服务;提供与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产业领域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发相关的软件产品、硬件产品,系统集成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生产、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3青岛通达教育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2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4青岛华通航海产业园控股有限公司2018-11-271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润田路175号华通集团持股65%、其他股东持股35%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文体活动组织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5经开投1992-07-185,000.00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2栋华通集团持股100%清收和处置本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对清收回来的资产采取投资、参股、债转股、控股、联营方式进行资产置换运营;经营市政府委托的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经济发展项目(以上项目不含融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6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233,1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华通集团持股100%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7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13-07-199,000.00万美元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其他股东持股25%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8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8-03-1210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在批准区域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9青岛海融典当有限公司2006-01-132,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金岭花园A区17号楼1号网点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批文,,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批文,商务部关于青岛市2005年第一批新增典当行的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0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2011-05-24100,000.00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1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1997-03-17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以自有资金对企业实施投资改造、参股、入股、控股;提供资产投资、置换、转让服务;办理企业设备租赁;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服务;批发、零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72青岛汇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3-01-075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服务;销售、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木材、钢材、针纺织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及耗材;室内外装饰装潢、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3青岛市招标中心1995-02-27800.00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全民所有制国际、国内采购招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74益青公司1993-01-0513,400.00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5青岛益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996-10-08142.00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6号B座406、408室益青公司持股71.83%、其他股东持股28.17%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转让,自动化工程设计;批发、零售:制冷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成套设备。(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76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3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1501华通集团持股100%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类业务),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业务),(以上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房屋租赁,机电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7青岛青铸装备有限公司2014-12-053,000.00山东省青岛莱西市姜山镇李家屯村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铸造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铸造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8青岛华通高新装备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9-09-06200.00山东省青岛莱西市姜山镇李家屯村躬仁路南、华山路西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橡塑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开发服务;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木材,装饰材料,百货,针纺织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9昆格瓦格纳(德国)有限公司2014-09-01841.00万欧元德国阿尔费尔德市31061汉诺威大街59号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95.12%、国际贸易,投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机械设备(尤其铸造机械)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安装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QUATOAN Machine & Electric International GmbH(华通机电国际有限公司)参股4.88%
80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09-0250,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1501华通集团持股100%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1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3-04-0410,700.00青岛市城阳区国际空港工业园(双元路)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新型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和咨询;塑料制品(包括板材、吸附件、异形件、薄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塑料原料及改性料销售;房屋租赁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2合肥海益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09-01200.00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幡路与卧云路交叉口园区内1#厂房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新型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3青岛海益板材有限公司2020-08-17200.00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48号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84青岛宏达板材薄膜有限公司2009-12-25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90号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塑料板材、农地膜、塑料薄膜、塑料包装袋制造;塑料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5青岛弘信科技有限公司2000-03-29800.00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高新区)株洲路中段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科技项目研究、研制,科技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档案价值评估、档案技术服务、档案管理、档案整理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提供物流设备及技术支持和资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6青岛华通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5-10-156,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1501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7.67%、其他股东3.3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7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1979-08-011,178.00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12号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04%、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16.89%、其他股东持股49.07%制造、批发兼零售:鞋、鞋材料、皮带、袜子、箱包、皮革制品;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对外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8青岛孚德空港鞋业有限公司2008-10-24500.00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孚德鞋业双元路西侧空港工业聚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持股100%制造、批发、零售:皮鞋、皮鞋材料、皮带、袜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集区嵩山路
89青岛中国旅行社1990-04-09205.88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7-11号全民所有制依据《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火车票代理业务,会议接待服务,代订门票、代订车、代订机票、代订房服务,旅游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0青岛捷能电工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992-11-1712,473.00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102号青岛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100%国有资产运营,自有资产投资;汽轮机及配件、发电设备配件、模型制造,机电设备配件加工;设备成套安装、调试;渔网编织机制造及配件;型煤生产线;船用机械制造;电站工程设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1青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996-12-27800.00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10号青岛机械工业总公司持股51.45%、青岛捷能电工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6.86%、其他股东1.69%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2青岛益青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993-02-27888.00青岛市市北区昌邑路4号甲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一般经营项目:钟表、钟表配件、木制品、工艺品、家具、文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装饰材料、专用设备加工铸造及维修;机械加工、维修;涂料加工;开办市场;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93青岛青仁工艺品有限公司1995-04-29332.00青岛即墨市蓝村镇站前街220号青岛益青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钟表、钟表配件、木制品、工艺品、家具、文化用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室内装饰、装修;百货零售;机械加工、维修;木材经营及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94青岛益青(柬埔寨)有限公司2012-12-03760.00万美元柬埔寨柴桢省巴域市曼哈顿工业园青岛益青工艺制品厂持股53%,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7%钟表和工艺品制品业
95青岛市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1985-12-14116.40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41号全民所有制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日用化学品,五金交电,摩托车,装饰材料,办公用品;灯光、音响、制冷工程(不含中央空调)设计安装、家用电器租赁、家用电器维修;[住宿,中型餐馆(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凉菜),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会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96青岛市纺织总公司1995-04-0768,168.00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3号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及所属集体资产的管理、运营;批发零售:服装鞋帽、百货、纺织机械配件、包装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材、木材、皮棉、粘胶纤维、涤纶纤维;针纺织品制造;纺织新产品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及策划;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7青岛纺织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980-10-0558.00青岛市四方区大沙路2号青岛市纺织总公司持股100%制造毛巾机械、橡塑机械、电器;印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8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02-1614,400.00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66号青岛市纺织总公司持股99.34%,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0.66%国有、集体资产运营及管理,纺织、服装服饰品制造,国内商业(国家专营、专控、违禁商品除外);进出口业务(按进出口企业0050729号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9青岛装饰布总厂1979-08-01173.00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80号全民所有制一般经营项目:床单、台布及纺织装饰系列产品制造;进出口业务(按经贸部核准的范围);开办市场。(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许可证经营)
100青岛泓运装饰用品有限公司2000-03-2010.50万美元青岛市市北区通山路11号-17青岛装饰布总厂持股52.38%,其他股东持股47.62%生产床上用品、室内装饰用品、服装等(不得经营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产品80%外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1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1982-03-0155,461.00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3号青岛市纺织总公司持股99.28%,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48%,其他股东持股0.24%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针纺织品、服装、巾被加工制造,印染,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范围经营);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百货。(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02青岛款特曼制衣有限公司2000-03-2010万美元青岛市黄岛区黄山经济区工业园区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其他股东持股25%生产中高档针织内外衣、运动服、休闲服装、床上用品(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产品100%外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3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9-08-012,878.00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221号青岛市纺织总公司持股52.83%,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45.99%,其他股东持股1.18%针织品、服装鞋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4青岛华金大地制衣有限公司1998-02-24100.00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4号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针织品加工制造;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纺织机械配件;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5青岛金丸制衣有限公司1996-03-2240万美元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221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其各类针织内外衣、服装、服饰(涉及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青岛华金物产集团公司代理出口,不得转口设限国家和地区)。(以上范围需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号201、202、203室他股东持股25%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06青岛华金服饰销售有限公司2004-12-2750.00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221号304室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40%批发、零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7青岛华金针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1997-12-06100.00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221号1-1室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其他持股40%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针纺织品;针织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8青岛纺联物业有限公司1995-12-2680.00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3号青岛市纺织总公司持股93.75%、其他股东持股6.25%房地产物业管理,房产中介,零售批发: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9青岛时代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2004-10-2710.00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80号青岛纺联物业有限公司持股50%,其他股东持股50%场地、摊位租赁(限市北区辽宁路80号新潮家居装饰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0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1993-05-2625,327.00青岛市市南区河南路27号集体所有制集体企业联社所属单位资产经营与管理;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青岛联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08-271,000.00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9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100%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运营、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112青岛中通塑胶公司1989-09-09362.50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16号甲集体所有制蓄冷器,塑料制品,铁丝制品,日用化学品生产;开办市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3青岛平安路市场服务中心2003-05-223.00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16号甲集体所有制一般经营项目:市场开办,市场内经营管理服务和劳务服务,场地、房屋、摊位、设备租赁;场内物业管理。(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14青岛市二轻房产公司1993-07-16225.00青岛市市南区河南路27号集体所有制一般经营项目:搬家;本系统自管房产管理、维护、交换、租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15青岛联社化工塑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1-07-211,000.00青岛市四方区海伦路68号317房间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51%,青岛塑料实验厂持股49%塑料制品研发;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塑料制品研制、生产(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6华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6-02-23100.00万美元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16楼1606A华通集团持股100%境外投融资
117青岛市纺织总公司劳动服务中心-11.00青岛市馆陶路3号事业单位对系统内劳动服务公司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协调和服务。系统内富裕人员分流安置服务●企业下岗、失业、协保、内退人员再就业指导服务●培训、咨询服务●所属服务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和信息交流●房屋租赁
118青岛市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20.00青岛市山东路29号事业单位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业务提供服务保障。非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咨询服务
119无锡锡南铸造机械1984-08-214,939.72无锡新区硕放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铸造机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烘炉、连续搬运设备、配电开关控制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工业集中区五期E18-2号地块限责任公司持股51.21%,其他股东持股48.79%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维修;金属结构件、机械零部件的生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专业化设计服务;普通货运;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20无锡金浪钢业有限公司2006-07-141,775.43无锡新区硕放工业集中区五期E18-2号地块无锡锡南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不锈钢和金属制品、铸造机械、普通机械、电器、环保设备、立体库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精密铸锻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1无锡华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999-11-1250.00无锡新区硕放工业集中区五期E18-2号地块无锡锡南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环保、铸造工程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2瑞丰泰贸易有限公司2015-11-16330.00万美元香港湾仔洛克哈特中心路洛克哈特中心301-307 19C室无锡锡南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国际贸易,铸造及其它工业领域机械设备的采购与销售。
123埃姆福(意大利)有限公司2018-01-25250.00万欧元意大利米兰省米兰市梅达菲利普广场3号瑞丰泰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设计、施工、生产、研发、销售、安装于客户场地的铸造及其他工业领域的机械设备
124埃姆福(无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2018-04-04315.00万美元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瑞丰泰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铸造机械、铸造材料、智能机器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烘炉、连续搬运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冶金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及销售;铸造生产线专业化设计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26号501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5青岛市清算事务所1999-06-016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113室全民所有制承办企业破产清算业务;承办企业兼并、关闭等企业终止的清算业务,为清算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接受委托,承担清算企业顾问,经济信息中介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26青岛华盈通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0-02-21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财税信息咨询 ,供应链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国内外招商活动策划服务、商务中介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批发、零售:食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7上合央企(青岛)国际客厅发展有限公司2020-12-311,000.00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长江路1号创业大厦青岛华盈通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其他股东持股49%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28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2020-03-2411,800.00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华通集团持股100%从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数据处理;计算机软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66号华通集团三楼308室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网络工程、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展览展示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9青岛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12-281,000.00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青岛蓝谷创业中心3号楼B座三楼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0%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0华通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01-08100万美元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16楼1606A华通集团持股100%境外投融资
131青岛市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992-12-056,600.00青岛市延安三路129号华通集团持股100%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一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推广、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企业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服务;自由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网络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2青岛华通智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12-1115,000.00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86号华通集团持股100%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3青岛专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993-02-1215.00青岛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14楼1412华通集团持股100%专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利文献检索,专利产品开发、推广,软件开发及应用,网页设计、制作,网站维护,评估咨询,翻译服务,会议服务,商务咨询,国内教育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维护,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不含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134青岛市科技翻译事务所1995-07-273.00青岛市市南区龙口路40号全民所有制一般经营项目:中外文翻译(口译、笔译)。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35海信集团有限公司1979-08-0280,617.00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华通集团持股100%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停车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6广东海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3-05-2010,000.00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海信大道8号1号楼首层之15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制冷设备安装与销售,建筑物清洁;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钢管租赁,花卉租赁,会议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花卉,日用百货,办公机械;房地产经纪服务,餐饮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7海信(硅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2017-03-23100万美元美国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湾区阿拉梅达1871,350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光通信、芯片、智能POS、电视认证等技术的开发、咨询
138美国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7-02-11400万美元美国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房地产租赁经营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139海信国际控股(BVI)有限公司2005-03-091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岛罗德城椰林屋438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股权投资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1青岛弘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994-12-02200.00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A座25楼D室青岛弘信公司持股90%,其他股东持股10%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木材、钢材;仓储(不含危险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青岛印刷有限责任公司1994-06-24727.00青岛市市北区青海路49号益青公司93.12%,其他股东持有6.88%制版,制盖,包装物品加工,印刷机械维修;销售:印刷设备及材料,五金交点,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妆品,钢材;自有房屋租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3青岛益好电脑机械有限公司1999-01-13130.00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惠特工业城7号楼5楼益青公司76.92%,其他股东持有23.08%电脑刺绣机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4青岛新大洋食品有限公司2001-08-23588.00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9号益青公司69.39%,其他股东持有30.61%生产经营脱水蔬菜、威化饼干、花生制品、烤鱼分装;水产品、肉制品、果品、食用菌加工销售;铝塑门窗制作、安装;食品机械制作、安装、维修;销售: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进出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口业务(按外经贸贸发[2001]160号批复经营)**(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青岛海珊染织有限公司2002-06-10138.00青岛平度市张戈庄镇驻地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72%,其他股东持股40.28%一般经营项目:成衣染色加工;休闲服装服饰加工;服装面料生产、加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6青岛华金大酒店有限公司1999-07-0650.00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152号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青岛华金针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20%饮食服务,住宿,自酿啤酒
7青岛丝娃罗服饰制衣有限公司1994-02-0425万美元青岛市市北区沈阳路48号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生产服装,服饰(不得转口设限国家和地区)。(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8乌鲁木齐华金纺织经销有限公司1998-07-2950.00乌市河滩北路39号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抽纱工艺品销售。
9青岛弘信置业有限公司1995-12-19210万美元青岛市南区东海路11号青岛弘信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在受让地块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出租、出售。
10青岛海银针织机械有限公司2003-11-1316.7万美元青岛市市北区延吉支路1号青岛纺联物业有限公司持股72.51%,其他股东持股27.49%生产中高档针织圆机和相关配件。(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1青岛二轻建设监理1996-08-30100.00青岛市市南区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建设监理(乙级)。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有限公司兴安支路5号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
12青岛北发实业有限公司2000-02-03306.00青岛市市北区吴石路5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83.66%,其他股东持股16.34%高低压成套设备、电力液压推动器、木制工艺门、防火门、机械制造维修。
13青岛琴宝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999-11-0410.00青岛市四方区萍乡路49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81.60%,其他股东持股18.40%提供劳务服务。
14青岛二轻劳务有限公司1999-11-0310.00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9号15楼1505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80%,其他股东持股20%劳务服务,社区服务(专项审批凭许可证经营)。
15青岛海鸥劳务有限责任公司1999-11-0310.00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399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80.50%,其他股东持股19.50%劳务服务,社区服务(专项审批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来料加工,房屋租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6青岛宏达劳务有限公司1999-11-0310.00青岛市四方区清江路157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79.40%,其他股东持股20.60%劳务服务,社区服务(专项审批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17青岛青科劳务有限公司1999-11-0310.00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23号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股78.70%,其他股东持股21.30%劳务服务,社区服务(专项审批凭许可证经营)。
18青岛泰达劳务有限1999-12-1710.00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持劳务服务,社区服务(审批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卫生保洁服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经营范围
公司台湛路205号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
19青岛众和劳务有限公司1999-11-2510.00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16号甲青岛中通塑胶公司持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劳务服务。
20青岛海联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1996-08-0950.00青岛市市南区河南路27号青岛市二轻房产公司持股76.92%,其他股东持股23.08%国内旅游业务(按第三类旅行业务范围经营);代定、代购车、船票;代理销售飞机票业务(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代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1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66,067.89214,512.2337,639.86
2青岛企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71.98123.87-14.49
3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337,730.94278,604.18-956.99
4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224,024.12179,053.78-12,078.37
5青岛扬帆船舶劳务工程有限公司2,357.44-1,394.44-3.00
6青岛正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1,074.18-148.73-10.77
7青岛保税区企发经贸有限公司3,620.381,109.27-7.94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8青岛科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3.29-52.23-246.38
9安顺市青安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6,675.5427,220.39-370.24
10安顺华之通酒店有限公司1,497.27675.47-324.53
11青岛华通德嘉实业有限公司3,619.353,574.19-58.21
12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907.1543,874.771,724.06
13青岛华睿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285.624,558.9438.48
14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761.75-1,759.20-1,310.77
15青岛华睿弘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803.191,700.03-84.52
16青岛华睿弘利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831.83-2.12
17青岛华通泰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10,169.0310,114.53122.28
18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0,046.0229,034.84-440.87
19青岛华睿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525.41638.3044.89
20青岛华通石川岛停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9,355.515,618.73374.26
21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4,414.2311,934.731,598.14
22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16.36-886.190.38
23青岛华盈城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61,736.6612,403.52-1,670.97
25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500.06-6,877.25-505.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6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
27青岛中科华通能源工程有限公司8,827.352,430.83397.91
28青岛开世橡胶履带有限公司6,303.16-680.58-204.61
29青岛青微电器有限责任公司8,345.56445.09-528.90
30青岛电站阀门有限公司18,066.79508.01-3,668.92
31青岛海龙电站阀门实业有限公司*---
32青岛海纳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6,984.438,436.70-3,122.40
33青岛德铸特钢有限公司68,109.8418,220.90-5,311.26
34青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2,744.15-367.02-1,418.65
35青岛海纳重工科技产业孵化加速器有限公司6,219.41-22,411.81-805.59
36青岛绿铸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0,852.422,669.08-418.34
37尼欧迪克(青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885.402,988.4789.61
38青岛华通工业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692.3790,774.09739.16
39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814.3440,798.46736.38
40青岛华通新创置业有限公司39,267.54-2,483.39-530.73
41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947.17-2,285.78436.32
42青岛联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3,953.2433,911.30-40.53
43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1,163.719,462.95-1,211.9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44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29,309.21222,116.86-725.50
45青岛华创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272.14-237.97-75.03
46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175.115,146.83-96.23
47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567.1553,670.972,516.77
48青岛乐通华资智慧产业基金(有限合伙)29,629.6629,629.66-370.34
49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92.895,192.20-7.80
50青岛市崂山区华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3,981.1522,387.451,275.77
51青岛弘信公司31,005.9610,511.15-7,255.08
52青岛华侨饭店7,271.90743.80-519.99
53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4,474.5613,398.321,752.37
54青岛华创启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711.85572.28-233.62
55青岛华资达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59.281,350.10186.01
56青岛华资博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7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94,067.7863,187.38-41.26
58青岛华通军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696.11-775.23-464.31
59青岛整流器制造有限公司37,531.383,413.20763.44
60青岛华通专网运营有限公司5,161.36506.3280.81
61青岛青整电子设备有限公司8,486.7641.85-515.0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62青岛华威通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9,094.105,172.19-1,761.12
63青岛通达教育有限责任公司21.621.19-159.63
64青岛华通航海产业园控股有限公司873.37831.76-374.18
65经开投47,701.4711,465.69-6,456.31
66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57,395.53233,431.524,752.07
67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9,364.6163,916.644,599.99
68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29,138.17104,521.004,300.87
69青岛海融典当有限公司2,505.802,482.87136.55
70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133,952.03104,717.18317.00
71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84,606.33-5,447.03-9,000.58
72青岛汇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645.41354.51-121.96
73青岛市招标中心8,473.364,091.46-63.44
74益青公司13,941.66-15,321.05-92.86
75青岛益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7.521,887.5256.36
76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964.481,511.482,446.05
77青岛青铸装备有限公司13,821.03-600.19-1,578.09
78青岛华通高新装备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55.94-1,222.40-502.82
79昆格瓦格纳(德国)有限公司17,713.07-1,509.68-1,463.86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80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1,638.1524,013.093,612.06
81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25,578.716,874.37-618.12
82合肥海益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3青岛海益板材有限公司---
84青岛宏达板材薄膜有限公司2,644.171,479.96256.90
85青岛弘信科技有限公司3,344.22521.52149.56
86青岛华通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62.161,162.16-10.60
87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21,157.2011,386.99-603.58
88青岛孚德空港鞋业有限公司1,242.31679.040.01
89青岛中国旅行社517.83-1,699.06-97.68
90青岛捷能电工电子有限责任公司9,358.468,214.26-480.94
91青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206.881,510.05-6,457.81
92青岛益青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8,585.073,600.29-525.01
93青岛青仁工艺品有限公司6,237.161,244.62-270.59
94青岛益青(柬埔寨)有限公司3,984.873,778.9183.19
95青岛市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5,294.483,505.80-3,928.74
96青岛市纺织总公司74,327.31-3,587.50-16,999.44
97青岛纺织万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98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9青岛装饰布总厂*---
100青岛泓运装饰用品有限公司*---
101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8,721.08-5,913.98-5,578.79
102青岛款特曼制衣有限公司*---
103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青岛华金大地制衣有限公司*---
105青岛金丸制衣有限公司*---
106青岛华金服饰销售有限公司*---
107青岛华金针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08青岛纺联物业有限公司1,706.60820.89-105.38
109青岛时代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110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85,828.7063,630.2731,283.56
111青岛联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81.66781.52-10.84
112青岛中通塑胶公司*---
113青岛平安路市场服务中心*---
114青岛市二轻房产公司*---
115青岛联社化工塑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116华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472,297.359,445.152,256.95
117青岛市纺织总公司劳动服务中心516.69-32.110.60
118青岛市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1,043.83375.1425.59
119无锡锡南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4,839.155,634.70-1,227.72
120无锡金浪钢业有限公司2,226.131,221.24-197.82
121无锡华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21-228.75-0.81
122瑞丰泰贸易有限公司3,025.033,025.03-864.78
123埃姆福(意大利)有限公司1,840.941,654.18-
124埃姆福(无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3,115.63-74.80-5.31
125青岛市清算事务所61.2459.16-35.78
126青岛华盈通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611.34522.1022.10
127上合央企(青岛)国际客厅发展有限公司---
128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4,611.163,599.19-390.56
129青岛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0华通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31,683.0235.2736.45
131青岛市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6,877.536,542.61-66.15
132青岛华通智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02.461,497.48-2.52
133青岛专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8.22-11.76-31.0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134青岛市科技翻译事务所2.600.55-0.04
135海信集团有限公司1,272,688.191,233,365.08365,124.32
136广东海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2,380.3412,082.54531.14
137海信(硅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685.64685.64-29.41
138美国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324.402,319.18-106.43
139海信国际控股(BVI)有限公司4,497.824,497.821,314.1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655.00万股,假设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况,则发行后总股本8,875.00万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股)股权比例(%)持股数(股)股权比例(%)
华通集团(SS)41,481,52262.33%41,481,52246.74%
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31,6001.85%1,231,6001.39%
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1.65%1,100,0001.24%
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67,0001.60%1,067,0001.20%
其他股东21,669,87832.57%21,669,87824.42%
预计发行股份--22,200,00025.01%
合计66,550,000100.00%88,75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华通集团(SS)41,481,52262.33%
2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31,6001.85%
3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1.65%
4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67,0001.60%
5王莉871,2001.31%
6毛剑东440,0000.66%
7刘竹轩426,0100.64%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8孙奥360,1140.54%
9穆桂华304,4000.46%
10王红梅300,0000.45%
合计47,581,84671.5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王莉871,2001.31%
2毛剑东440,0000.66%
3刘竹轩426,0100.64%
4孙奥360,1140.54%
5穆桂华304,4000.46%
6王红梅300,0000.45%
7刘琼钰295,6200.44%
8吴洪刚225,0000.34%
9仲小雯220,0000.33%
10周云龙220,0000.33%
合计3,662,3445.50%-

(六)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东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七)发行人申报前一年引入新股东情况

发行人2018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除2020年5月益青公司和经开投所持青食股份所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华通集团外,发行人申报前一年的新增股东均系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在新三板买卖股票所产生,且金额和持股比例均较低。华通集团受让发行人股份已履行相关内外部审批手续,其余股东的交易均系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有关股权变动均系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020年5月,华通集团受让益青公司及经开投所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1、华通集团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华通集团基本情况

华通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华通集团受让发行人股份的相关情况

华通集团系以无偿划转形式受让益青公司及经开投所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本次无偿划转转让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变化”之“15、2020年5月,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股权层级架构。本次股权转让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的相关规定,由华通集团对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进行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行了相关程序。

2、华通集团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除发行人董事孙明铭、焦健,发行人监事宁文红于华通集团任职以外,华通集团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华通集团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联关系华通集团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华通集团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华通集团已就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出具承诺:“本公司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亦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清晰,历史沿革和现有股东股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风险隐患,且不存在代持情形。

5、华通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华通集团已就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已出具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八)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有关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

发行人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安排。

(九)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十)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确权的股东中非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华通集团(SS)41,481,52262.33%
2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31,6001.85%
3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1.65%
4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67,0001.60%
5深圳万牛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2,7690.15%
6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1,9400.09%
7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4000.03%
8广汉市秦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5,5000.02%
9深圳市天使卓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2%
10北京元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2%
11厦门明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2%
12杭州宝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1%
13南京支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4,4000.01%
14青岛西思特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0000.01%
15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000.00%
16北京顺势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势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
17天信财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
合计45,136,83167.82%

1、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非自然人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备案情况基金的管理人名称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
备案编号备案日期登记编号登记日期
1深圳万牛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SR27972017-02-22深圳市诺涵投资有限公司P10104482015-04-10
2中阅鸿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SEL6722018-09-13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P10651642017-09-28
3杭州宝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EB4592018-09-20杭州宝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681872018-05-22
4深圳市天使卓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深圳市天使卓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12582017-01-25
5中阅鸿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SGX5862019-10-15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P10651642017-09-28
6顺势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S687272015-08-28北京顺势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147422015-05-06

三、本公司已确权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1、1992年11月,公司定向募集设立时内部职工股的相关情况

公司是由青岛食品厂作为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9月16日,青岛市体改委作出《关于对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青体改发(1992)33号),同意设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股份所有制形式,采取定向募集方式募集股份。1992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作出《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募股的批复》(青银复(1992)128号),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按批准的章程在原青岛食品厂全部净资产折股的同时,定向募集企业法人股320万元,公司职工个人股474.45万元。

公司设立时,其股份由集体股、其他法人股、公司内部职工股组成,股本总额4,864.45万元,其中集体股由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含日清公司属食品厂资产部分)40,702,671.49元折股形成,共计4,070.00万元,占比83.67%;其他法人股由8家企业法人以现金出资认购,共计320万元,占比6.58%;公司内部职工股由1,642名公司员工以现金出资认购,共计474.45万元,占比9.75%。

1992年11月12日,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申请验资报告表》,验证青食股份实有资金总额为4,864.45万元,其中内部职工股474.45万元。

公司设立时认购的内部职工个人股474.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5%,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体改生[1992]31号)关于“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0%”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设立时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业经青岛市体改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批复,已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程序,且内部职工股占比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因历史原因,当时员工以现金出资,同时未签署入股协议,但留有认购明细表,且完成了验资及工商登记手续,此次认

购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后续经确权后股份清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已对相关事项确认。

2、1993年10月,公司内部职工股集中托管

1993年10月21日,公司向青岛市体改委提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内部职工股集中托管的报告》(青食发(1993)44号),申请将公司内部职工股按规定由青岛市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托管。

1993年10月29日,青岛市体改委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实行集中托管的批复》(青体改发(1993)62号),同意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托管1,642名权证持有人持有的474.45万股内部职工股。

3、1994年5月,公司第一次增资与内部职工股的相关情况

1994年5月6日,青食股份召开1994年第二次董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扩股的决议。1994年5月7日,公司向青岛市体改委提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申请报告》,申请以定向募集方式溢价发行1,000万股股份。1994年5月18日青岛市体改委作出《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申请报告的批复》(青体改发(1994)51号),同意公司增资扩股1,000万股,计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扩股仍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认购对象为内部职工和社会法人。

关于此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瑕疵、整改规范和有权部门的确认意见详见本招股书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变化”之“1、1994年5月,第一次增资”。

根据当时有效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体改生

[1993]114号),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5%。1994年5月,公司拟进行增资时,内部职工股占比已达到9.75%,不符合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未按照体改委的批复进行募集。本次增资实际募集到的股份数额为700万股,募集对象为社会个人,因此,公司内部职工股数量实际未发生变化,仍为

474.45万股,占比降为8.53%。

公司新增社会个人股700万股,占比12.58%。1995年,上述股份在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了托管。1998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上述股份于1996年8月在青岛市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成为社会公众股。

4、1996年,公司重新规范登记与内部职工股的相关情况

1996年,青食股份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青政发(1996)40号)、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体改生(1995)117号)等文件精神进行重新规范登记。关于此次重新规范登记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书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变化”之“2、1996年,公司重新规范登记”。

1996年7月25日,青岛市体改委向青食股份发出《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予以确认的通知》(青体改发(1996)55号),确认青食股份的上述股权结构。同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批准证书》(青股改字[1996]肆号),确认青食股份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25.00万元人民币,股本结构为:集体股1,530.55万股,社会法人股320万股,内部职工股474.45万股,社会个人股700万股。

此次重新股份登记后,公司内部职工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474.45万股,但占比增加为15.68%。

5、1997年1月,部分社会法人股转为内部职工股及相应托管情况因公司股东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不具法人股东资格,青食股份于1996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将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的40万社会法人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持有的30万法人股进行回购。为保持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回购后的70万社会法人股转为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1996年12月12日,青食股份分别与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对其持有的40万股、30万股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每股1.10元,回购金额分别为44万元、33万元,回购后的股份将按照青岛市体改委的要求处理。

1996年12月23日,青食股份向青岛市体改委提交《关于将两家社会法人股东股份转为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的请示》([1996]74号),申请将两家法人股东持有的共计70万股,协议转让给青食股份,转让价格为1:1.10(含1996年红利),70万股共计77万元。协议转让回的70万股,拟转为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1997年1月16日,青岛市体改委向青食股份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原法人持有股份进行规范处理并转为公司内部职工股的批复》(青体改发(1997)6号),同意将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持有的7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青食股份,作为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严格按照《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70万社会法人股转为内部职工个人股实施方案》执行。上述70万社会法人股的清理未按青岛市体改委的批复和相关协议内容执行,而实际由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公司转让予其内部职工或其他自然人,但公司统一将上述股份登记为内部职工股。关于此次部分社会法人股转为内部职工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瑕疵、整改规范和有权部门的确认意见详见本招股书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变化”之“4、1997年1月,部分社会法人股转为内部职工股”。

自此,公司内部职工股数量变为5,444,5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8.00%,上述70万股股份已在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申办了股权托管登记。

6、1997年4月,部分内部职工股挂牌交易

1997年2月25日,青食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申请上柜转让的议案。

1997年2月27日,公司向益青公司提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上柜转让的申请》,申请已在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集中托管的544.45万股内部职工个人股分步实施上柜转让。1997年3月12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职工股申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议案。

1997年3月12日,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批复》(青证管办字[1997]20号),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原锁定内部职工个人股544.45万股分步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先将内部职工个人股挂牌转让326.67万股(占544.45万股的60%),后视市场交易的发展情况,再将剩余的217.78万股择机报批挂牌转让,具体时间由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择机安排。同时,公司1996年每十股送一股的利润分配方案若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个人股将由原1,244.45万股增至1,368.90万股,新增124.45万股,送股完成后新增部分即可安排挂牌转让。

1997年4月1日,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下发《“青岛食品”内部职工个人权证挂牌转让通知书》(青证交发[1997]第24号),决定公司326.67万股内部职工个人股自1997年4月3日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上述部分内部职工股挂牌交易后,公司未挂牌交易的内部职工股为数量为2,17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

7、1997年7月,第二次增资与内部职工股的相关情况

1997年2月25日,青食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199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十股送一股,公司总股本3,025万股,共计送红股302.50万股。

1997年3月6日,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复核及同意调整股本总额的通知》(青证管办字(1997)22号),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十股送一股的方式实施送股,公司股本总额由3,025.00万股增至3,327.50万股。

1997年3月12日,青食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每十股送一股的利润分配方案。

1997年6月16日,青岛益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7)青益会验字第18号),截至1997年5月8日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2.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3,327.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327.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内部职工股数量变更为2,395,58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20%。

8、1997年11月,全部内部职工股挂牌交易

1997年10月29日,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锁定部分上市转让的批复》(青证管办字[1997]202号),同意公司内部职工股原锁定部分239.558万股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具体挂牌交易时间,由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择机安排。

1997年11月12日,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下发《“青岛食品”个人权证锁定部分挂牌通知书》(青证交发[1997]第97号),公司个人股计1,368.895万元,已有1,129.337万元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决定个人权证锁定部分计239.558万元自1997年11月18日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自此,公司全部内部职工股已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性质变为社会公众股,公司已不存在内部职工股。

9、有权部门对内部职工股形成和变动等相关事宜的确认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1992年至1997年,青食股份内部职工股的设置、形成及规范过程合法合规,依法进行托管、登记、逐渐规范,并于1997年在证券交易机构分批挂牌后全部转为社会公众股。青食股份历史上及现阶段不存在工会代持内部职工股的情形。社会公众股的交易、过户、登记程序合法合规,股权清晰,不存在股份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同时,青食股份的设立、股份制试点、重新规范登记、股份托管登记、股份挂牌交易、股权转让、增资、内部职工股的形成与规范等事项均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对于不规范的行为均依法进行了整改并得以规范,并已取得相应的批准和确认。青食股份集体股权及国有股权的形成、规范、转让和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股份确认后,青食股份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风险隐患。

(二)发行人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情况、股份确权情况和新三板挂牌情况

1、发行人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情况

公司系于1992年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其股份由集体股、其他法人股、公司内部职工股组成,股本总额4,864.45万元,其中集体股由青岛食品厂全部账面净资产(含日清公司属食品厂资产部分)40,702,671.49元折股形成,共计4,070.00万元,占比83.67%;其他法人股由8家企业法人以现金出资认购,共计320万元,占比6.58%;公司内部职工股由1,642名公司员工以现金出资认购,共计474.45万元,占比9.75%。

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即超过二百人,后历经多次增资、规范登记、股权转

让、权证中心挂牌交易和停止交易,并于2018年3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设立后的股本演变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情况”和“(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变化”。

2、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前的股份托管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根据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托管情况的证明》,截至2018年2月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前,公司总股份数为33,275,000股,公司在我中心托管股份数为16,438,950股,其中自然人股东10,774,239股,法人股东5,664,711股。托管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40%,托管股东人数3,365人。公司未托管的股份数为16,836,050股,未托管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60%,系公司于2015年8月集体股转让后形成的由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即,除上述由益青公司明确持有的国有法人股外,公司股份均已托管。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前身系青岛证券交易中心。1993年12月,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成立。1994年8月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并入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与青岛证券交易中心合署办公。自1992年11月公司设立至2018年2月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公司股份的托管情况如下:

1993年10月29日,青岛市体改委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实行集体托管的批复》[青体改发(1993)62号],公司依据以上批复将定向募集的内部职工股4,744,500股向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了托管及登记,登记股权形式为自然人股4,744,500股。

1994年,公司股份增加700万股,并向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了登记,公司托管股份增加到11,744,500股,登记股权形式为自然人股11,744,500股。

1996年12月,公司内部两家社会法人股东因不具有持股主体资格,其分别持有的公司30万股和40万股股份转让给其内部职工和其他社会自然人。公司将上述70万股股份向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申办了股权托管登记,公司托管股份增加到12,444,500股,登记形式为自然人股12,444,500股。1997年3月,公司通过1996年度未分配利润分红方案,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275,000股,其中社会个人股和内部职工股部分增加至13,688,950股,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本的增加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公司托管股份增加到13,688,950股,登记形式为自然人股13,688,950股。

鉴于1998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国办发[1998]10号),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于1999年4月停止青岛市全部权证的公开转让交易。1999年4月公司的股权下柜后,原属于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承担的公司股票托管、登记、过户事项的工作均由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代管,公司股份托管、登记的机构变为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

应青岛市政府管理权证工作的需要,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成立,并承担了代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登记确认、托管、过户、分红派息和股东的开户、挂失、查询等事项的工作。该中心成立后,则从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承接了青岛市非上市股份制企业的股份登记、托管、过户、分红派息等工作,其相关股份登记、托管的资料亦转至该中心。自该中心2002年9月成立起至2018年2月2日,公司股份登记及托管机构未发生变化。

2003年4月14日,公司向该中心申办法人股股权的托管登记;公司托管股份份额达16,438,950股,其中自然人股10,774,239股,法人股5,664,711股(包括:益青公司3,244,711股、经开投660,000股、青岛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60,000股、山东康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0,000股、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50,000股)。

根据该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托管情况的证明》,青食股份在该中心托管期间托管的股份合法有效,公司托管的全部股份均为股东合法持有,针对公司托管股份历次的年度分红均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派发手续。

公司股份托管机构的更迭未造成青食股份股东登记资料的丢失,公司股权过户及登记工作保持延续,每笔股份的过户行为均真实有效、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股权权属争议及纠纷。

3、发行人股份确权情况和新三板挂牌情况

(1)公司存在少量未确权股份的原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确权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持股数量(股)比例(%)
已确权股东63,136,912.0094.87
其中:机构股东45,136,831.0067.82
个人股东18,000,081.0027.05
未确权股东3,413,088.005.13
合计66,550,000.00100.00

由于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涉及股东人数较多,同时在权证中心曾公开挂牌交易、下柜后存在过户转让,且部分事项发生时间距今较久,因此在公司新三板挂牌前的确权过程中,部分股东无法取得联系,从而使得公司存在部分未确权股份。

(2)公司股份的确权工作、对未确权股份的应对和新三板挂牌情况

为筹备新三板挂牌,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20日间及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20日间先后两次开展股份确权,并于2014年3月20日与2014年5月20日,分别在《半岛都市报》、《齐鲁晚报》、《青岛财经日报》及青岛投资网等媒体发布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核查公告》,说明核查确权的目的、确权时间、确权地点及确权材料要求,敦促股东参与确权。公司聘请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照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托管股东名册,根据股东提供的身份资料及托管账户卡进行逐一核查,指导股东填写《股东信息核查表》、《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公司的委托进行现场见证。

2017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9号),核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将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017年11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350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由此,有权机构已对公司确权事宜予以了认可,同时所有确权后的股东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了登记,确权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况,股东资格明确清晰。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截至2017年12月15日,公司股份确权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确权股东数(个)确权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非自然人股东522,500,76167.62
自然人股东1,8578,167,57924.55
合计1,86230,668,34092.17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经过股份确认后,青食股份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风险隐患。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日期人数
2018年12月31日697
2019年12月31日654
2020年12月31日614
按工作性质分类人数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396.35%
财务人员152.44%
技术人员558.96%
销售人员7912.87%
生产人员30950.33%
辅助人员7211.73%
内退人员457.33%
合计614100.00%
类别人数占总员工比例
博士10.16%
类别人数占总员工比例
硕士50.81%
本科7512.21%
专科8814.33%
专科以下44572.48%
合计614100.00%
类别人数占总员工比例
30岁及以下7612.38%
31-40岁19231.27%
41-55岁23137.62%
55岁以上11518.73%
合计614100.00%

根据青岛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青岛市2018年及201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为月收入5,733元和6,361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岛市统计局尚未公布20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总体而言,公司薪酬水平与当地工资水平相符。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将继续不断完善薪酬福利及考核晋级制度,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地区薪酬的变化情况,在坚持市场机制的原则下,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适时对现有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创新、优化完善,动态调整员工薪资收入水平,保持企业活力与薪酬水平在行业、地区内的竞争力,提升激励效果,调动各岗位及各级别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发行人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保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住房公积金538.76344.35352.36
养老保险64.47804.94816.28
医疗保险359.24424.42398.94
失业保险2.8233.7731.74
工伤保险0.8610.0621.23
生育保险0.0272.3268.10
合计966.171,689.861,688.64

市企业划型名单予以公示,公司及子公司青食有限属于中型企业,故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7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2号),山东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故2020年7月至12月公司继续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上述政策使得2020年度公司上述三项社会保险缴纳金额下降较多;

(2)2019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1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故2020年度公司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下降较多;

(3)2020年2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及实施困难企业缓缴医保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0〕6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参加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费率。2020年2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税务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鲁医保发〔2020〕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青医保发〔2020〕7号),在青医保发〔2020〕6号文件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2020年2月至6月期间,青岛市各类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再予降低,2020年企业2月缴费费率为7.25%,3-6月缴费费率为6.25%,7-12月为8.5%,2021年1月起恢复为9.5%,故2020年度公司医疗保险缴纳金额有所降低。

2、发行人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人数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缴纳人数未缴纳人数缴纳比例
项目缴纳人数未缴纳人数缴纳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6140100.00%
医疗保险6140100.00%
工伤保险6140100.00%
失业保险6140100.00%
生育保险6140100.00%
住房公积金6140100.00%

反上述规定。

② 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完善情况

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发行人为2019年度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补充缴纳了2019年6月至12月的公积金。2020年起,发行人已经为全部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③ 足额缴纳公积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全员缴纳公积金,则报告期内发行人需缴存公积金金额与目前缴纳差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差额0.0035.6969.22
利润总额10,530.3510,146.708,959.66
占比N.A.0.35%0.77%

进行补缴,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任何政府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此承担的全部支出、罚款、滞纳金、赔偿及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三)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六)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七)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九)其他承诺

1、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其他承诺事项”之“(四)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

2、关于承担发行人房产相关风险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其他承诺事项”之“(五)关于承担发行人房产相关风险的承诺”。

3、关于避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其他承诺事项”之“(三)关于避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青食”品牌钙奶饼干、“青食”品牌休闲饼干和“海友”品牌花生酱,同时亦通过OEM模式代工生产少量花生酱产品。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食品制造业”之“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代码:C141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食品制造业”(代码:C14)。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法规

1、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国家行政体制监管并由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以及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产业政策。商务部主要负责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并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该协会致力于促进全行业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全行业健康发展,负责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规划、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行业产品标准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为保障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国家结合行业的具体情况,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及产品质量等多个重要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名称颁布机构发布/修订时间相关内容
1《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月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8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予以明确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9年3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文予以明确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等作出法律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4月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
7《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12月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
8《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11月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9《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11月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10《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3月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1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8月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12《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3月进一步规范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
序号名称颁布机构发布/修订时间相关内容
处置工作
13《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4月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
1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10月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
1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9月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序号名称颁布机构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19年5月通过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2《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2018年12月在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
3《“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务院2017年2月明确“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
4《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1月明确主要任务为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强化创新驱动,增强监管能力,提高安全水
序号名称颁布机构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平等
5《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农业部2016年11月依托重点加工产业,合理布局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及传统食品加工业,推进冷链物流、智能物流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商业营销模式
6《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11月明确“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等
7《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2016年9月强调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
8《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2014年1月加快发展符合营养科学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食品、营养早餐、快餐食品、调理食品等新型加工食品,不断增加膳食制品供应种类,加强生产、配送、销售体系建设,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等
9《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明确“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等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2GB/T 20980-2007《饼干》
3GB/T 19343-2016《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含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通则》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4GB/T 21270-2007《食品馅料》
5GB/T 23822-2009《糖果和巧克力生产质量管理要求》
6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8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9GB/T 30768-2014《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
10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1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2GB 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在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烟酒占比维持在30%左右。随着整体消费支出的提高,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由2013年的4,126.70元上涨至2020年的6,397.00元,年复合增长率6.46%,食品制造业市场空间广阔。

图:2013-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就食品制造业企业而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2020年,规模以上食

品制造业企业数量从7,067家增长至8,131家。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9,598.80亿元,同比增长2.75%,利润总额达到1,791.40亿元,同比增长7.24%。整体而言,食品制造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2)休闲食品行业稳定增长

休闲食品主要包括炒货坚果、休闲卤制品、糖果蜜饯、面包糕点、膨化食品及饼干等。不同于主食定时定量地食用,休闲食品往往具有时间短、频次高、单次食用量少的特点。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方式日益多元化、休闲化,休闲食品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至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由148.70Kg/年逐年下降至130.10Kg/年,而作为主食以外的额外食品消费,休闲食品的需求量则相应提升。

图:全国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Kg/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工作节奏、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为休闲食品带来了极大的市场需求。中国营养学会于2018年发布的《中国居民早餐饮食状况调查》报告显示,35%的调查对象不会每日吃早餐,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时间紧张,同时81%的调查对象的早餐用餐时间在15分钟以内。相比传统早餐,面包、饼干等休闲食品的购买和食用更能满足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需求。

互联网普及运用与营销线上化进一步增大休闲食品的市场需求。伴随着互联网和5G的发展应用,目前,休闲食品商家已将营销渠道从传统的线下宣传、电视广告等拓展到互联网宣传,通过在应用程序、网络剧集中植入广告,使用网红直播卖货等更受年轻人喜欢的方式进行产品营销。年轻人一代成长于物质相对丰富的年代,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消费意识,也更愿意尝试新鲜事物,是休闲食品的消费主力。线上营销使得年轻人的信息获取量、广告接收量进一步增长,从而间接催生出更大的休闲食品市场需求。根据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发布的《消费升级背景下零食行业发展报告》,2006年至2016年,我国零食行业总产值规模从4,240.36亿元增长到2.22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7.90%,预计2020年总产值规模将接近3万亿元,行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容量空间。

(3)饼干行业是休闲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

饼干是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糖、油脂及其他原料,经调粉(或调浆)、成形、烘烤等工艺制成的口感酥松或松脆的食品,可作为居家休闲或办公时的休闲食品,也可作为旅行、航海、登山时的储存食品,亦是战争时期军人们的备用食品。

就饼干生产企业而言,根据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饼干生产企业数量已经达到656家,其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317.33亿元,当年同比增长3.38%,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2、市场供给分析

面对中国休闲食品市场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及增长潜力,众多厂商加速对休闲食品的行业布局,其中饼干作为休闲食品的一种,2005年以来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由46.62亿元上升至452.9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0.86%,增长迅速。

图: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万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就产品供给来看,由于消费者追求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方式,更愿意尝试新品,导致产品粘性降低。休闲食品厂商在其代表性产品的基础上,加速迭代出新,整个行业的产品种类极大丰富。

3、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我国饼干行业经营主体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行业内仍存在较多生产加工规模小、技术装备水平落后、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的小微型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饼干生产企业采取差异化定位策略来争夺细分市场份额。差异化定位能加深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更有益于企业构建品牌壁垒,从而可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未来,行业参与者对于市场需求的把控以及新品研发能力将进一步影响行业内竞争格局和市场占有率。目前,我国饼干行业内已形成部分具有品牌优势或区域优势的饼干生产企业,其生产机械化程度、质量控制、新品研发、销售网络、市场认可度等相较于小微型企业均有着明显的优势,且马太效应明显。根据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数据,截至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饼干生产企业数量达到656家,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17.33亿元。对于这些优势企业,其产品往往有较为清晰的定位,在行业发展中其市场占有率亦不断提升。

2018年,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饼干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按照企业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利税增长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2018年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行业(饼干)十强企业”,发行人名列其中,上述十家企业分别为: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顶园食品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美代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美丹食品有限公司。

4、行业内主要企业

国内饼干行业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就全国市场而言,主要参与企业及其品牌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企业简称品牌品类
亿滋国际奥利奥夹心饼干
趣多多曲奇饼干
闲趣咸单片
王子曲奇饼干夹心饼干
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好吃点甜单片 咸单片等
蓝蒂堡曲奇饼干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康师傅夹心饼干、蛋卷、甜单片
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嘉士利甜单片、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苏打饼干
雀巢集团徐福记夹心饼干、威化饼干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旺旺夹心饼干、甜单片等
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蘑古力涂层型装饰饼干
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皇冠丹麦曲奇曲奇饼干
日本江崎格力高株式会社百醇夹心饼干
百奇甜单片
嘉顿有限公司嘉顿曲奇饼干、威化饼干、甜单片
金宝汤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曲奇饼干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中猴姑酥性饼干、苏打饼干

随着市场环境、政策背景的不断变化,近年来,休闲食品行业利润水平呈现以下趋势:

(1)小微型企业利润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带来的是对消费质量的愈发看重,国家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生产情况,频频出台相关政策以加大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察力度及对违法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在此背景下,休闲食品行业中众多的小微型企业无法继续之前粗放的生产和管理模式,食品安全控制成本逐步上升,外加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的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剧等因素,企业整体的生产成本有所上升。然而,由于市场中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竞争充分,而在销售端,小微型企业不具备议价权,无法提高价格,由此使得利润水平总体有下降的趋势。

(2)大型企业利润水平保持平稳

休闲食品行业内规模化生产的大型企业往往较早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国家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不仅未显著增加其成本,反而规范了市场秩序,为那些拥有品牌优势、规模优势的企业带来了销售端的利好。由于上述企业生产的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更高,规模优势明显,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的上升对其影响也较小。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大型企业在产业链中往往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抵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较强。故整体来看,大型企业利润水平保持平稳。

根据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饼干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317.33亿元,同比增长

3.38%,实现的利润总额达到112.92亿元,同比增长4.14%。

6、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就产品生产而言,在休闲食品领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小微型企业采取的作坊式生产,主要采用比较传统的生产工艺和简单的设备进行生产,其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所产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较差,市场竞争力不强,主要在生产地区本地进行销售,品牌知名度较低。由于休闲食品行业内小微企业众多,作坊式的生产模式占有较大的比例。另一种是大型企业采取的规模化生产,结合现代食品

加工技术,通过购买或自行研发先进的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通过多重渠道进行销售,在该种模式下,产品线丰富、产能产量较大、质量稳定、安全性高,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部分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区域或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就产品研发而言,由于休闲食品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消费者对单一产品的粘性下降,休闲食品生产企业需要不断研发新品,增加产品品类,从而稳固自身的市场份额。行业中的小微型企业往往定位为跟随者,不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更倾向于模仿市场中其他企业已研发出的新品,通过价格优势来实现销售,但在产品口味、产品质量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行业中规模化生产、实力较强的企业则依靠其庞大的销售网络能够更敏锐地把握消费者偏好变化以及市场产品空白点,结合其技术优势完成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上市。

目前,休闲食品新品研发主要有两个方向:(1)由于消费者在选择休闲食品时愈发关注其是否健康、营养,高糖、高油脂的产品市场空间逐步缩小,企业普遍致力于研发兼具营养健康与良好口味的休闲食品;(2)休闲食品不仅可用于代餐,而且越来越多作为一种节日礼品用于赠送,甚至作为某个地域的特产或纪念品,因此企业也会从包装、产品样式入手,不断研发具有地域特色,符合节日气氛的新品。

7、行业经营模式

消费者对休闲食品的保质期关注度较高,因此行业内公司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库存,以确保产品的新鲜度。行业内的生产模式主要包括三种:自主生产、代工生产以及自主和代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采用自主生产的方式,需要有较高的固定资产投入,但容易控制产品质量,特别是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把控显得尤为重要。采用代工生产的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降低资金成本,但增大了产品质量管控的难度。

营销模式方面,国内休闲食品企业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连锁经营模式、电商模式三种,其中以经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中,企业负责生产,经销商负责销售给商超卖场、便利店等,该模式下,企业可以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资源、物流

配送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销售和大范围覆盖,成本费用较低,经济有效,但同时也需要对经销商进行管理,防止出现过度依赖单个经销商或低价窜货等经销网络混乱的现象。经销模式的典型企业有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连锁经营模式中,企业主要以连锁专卖店形式专业化销售多种类休闲食品,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下,企业更贴近消费者,能够为其提供更细致周到的服务,迅速捕捉消费者消费习惯和偏好,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连锁经营模式的典型企业有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等。电商模式中,企业主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电商平台产品种类丰富、方便快捷,具有较好的购物体验,由于消费群体对网络购物接受程度越来越高,电商平台近年来销售实现了较高增长。电商模式的优势在于宣传方式多样,数据易于收集,用户画像精准。电商模式的典型企业有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主要品牌:百草味)等。

整体来看,休闲食品企业营销模式愈发多元,部分企业在强化经销、直营连锁等固有模式基础上,也在不断加大电商模式的布局,而电商模式企业也通过开设线下门店拉进与消费者距离,进一步巩固其市场份额。

8、行业经营特征

(1)周期性特征

虽然不同档次、不同包装的饼干食品价格会因为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但其作为日常消费食品,销售相对稳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特征

我国幅员辽阔,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内陆地区、城市与村镇之间消费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各地域的消费者对饼干食品的口感、风味及营养搭配等偏好不尽相同,由此催生出不同的区域性龙头企业。

(3)季节性特征

饼干作为我国常见的日常消费食品,受季节性影响较小,但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元宵等一系列节假日期间,饼干可以作为礼品相赠,企业通常也会加大促销力度,饼干的消费量较其他时段会有一定提高。

9、行业发展趋势

(1)食品制造业发展趋势:生产趋于标准化、自动化

随着国家的行业标准不断出台和执行,食品生产企业都将按行业标准生产产品,相关企业也将在行业标准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统一的原料采购标准、加工标准、生产工艺标准、产品标准和检测标准,并在原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加大质量控制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另外,企业也将引入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生产线控制人力成本,提升生产品质。

(2)食品制造业发展趋势:管理趋于信息化、精细化

随着消费者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以及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信息化系统和柔性供应链在我国食品工业中快速发展和应用。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追溯管理,深度参与从原材料采购到终端配送的多个环节,并最终实现采购、生产、质检和销售等流程的有效闭环。同时,企业通过供应链柔性化可以对市场需求变化做出快速响应,以较低成本调整生产线,满足小规模、多样化的生产需求,实现食品的精细化生产和质量管控。未来,消费者对产品的偏好、问题等前端反馈将通过信息化系统快速传递至企业后端管理平台,以便企业及时调整生产和营销策略,实现资源最优化。

(3)休闲食品行业发展趋势:竞争趋于激烈化、差异化

休闲食品行业的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但随着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利润趋于平均化,行业整合和市场细分正在形成。为了避免产品同质化,越来越多的休闲食品企业开始实施差异化战略,通过品牌形象、产品核心诉求、分销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化来实现与其他竞品的有效区分。

(4)休闲食品行业发展趋势:渠道趋于全面化、融合化

从渠道结构而言,休闲食品行业过度依赖经销渠道将逐渐转变为直营连锁、电子商务等现代渠道与传统经销渠道并重的全面销售网络。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物流在日常生活中的全面渗透,电子商务已成为休闲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至2020年,社会消费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由32,424.00亿元迅速增长至97,590.3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4.65%;2020

年社会消费品网上商品(吃类)零售额同比增速达到30.60%。

图:2015-2020年社会消费品网上零售额及增速(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饼干行业发展趋势:饼干产品趋于多样化、营养化

饼干产品按照功能可以划分为第一代产品、第二代产品和第三代产品。其中第一代产品主要用于果腹、代餐,解决温饱,这一代产品只使用比较简单的烘焙工艺,口感一般。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解决温饱已不是日常问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饼干视为零食之一,期望其在口感、外观等方面有较大改善。于是。作为休闲零食且口感大幅提升、种类繁多的第二代饼干产品由此诞生,但在追求口味的同时,第二代产品也存在高糖、高油脂、高盐等问题,如果消费者大量食用,身体将面临肥胖、消化不良等诸多病症。因而,部分消费者将其列入“垃圾食品”,转而追求健康且有营养的产品。在此需求背景下,在美味基础上兼有健康营养特点的第三代饼干产品进入市场,这是经济社会向前发展,消费结构升级所带来的必然趋势,也是饼干未来的发展方向。

(三)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饼干与花生酱生产企业作为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其上下游行业关系如下图所示:

饼干行业的上游主要为面粉、糖类制造业,花生酱行业的上游主要为花生种植、加工业。目前,公司所处行业之上游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市场供应充足,能够确保饼干及花生酱行业发展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上游行业生产工艺的进步,能够加速饼干及花生酱产品质量的提高,推动行业内中高端产品的快速发展。饼干及花生酱行业的下游为对接终端消费者的各类食品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经销商、商超(包括百货、大型超市、小型超市)、便利店等线下渠道以及电商平台等线上渠道。在线下渠道方面,我国线下销售规模庞大且在持续发展当中,对饼干及花生酱的销售有较大驱动作用。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2019年连锁零售百强企业销售规模为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连锁零售百强企业门店总数14.4万个,同比增长5.9%。在此背景下,对于没有及早形成品牌优势的企业而言,随着下游经销商、商超的发展成熟,下游销售渠道在整个产业链中逐渐居于强势地位,从而造成企业销售费用的增加,由此挤压了该等企业的利润空间。对于已形成品牌先发优势的企业来说,下游经销商、商超发展成熟的同时,也扩大了这些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生产厂商的品牌优势使得其对经销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由此居于较为强势的地位,从而有利于行业内品牌企业保障其一定的利润空间。在线上渠道方面,随着电商产业渐趋完善以及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变,线上销售渠道对于饼干及花生酱产品销售愈发重要。通过电商平台,消费者能够更加便捷地选购商品,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行为的分析也可以帮助企业调整生产、销售策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对企业发

展更加有利。在信息技术和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背景下,饼干及花生酱行业与电商产业的融合会不断深入。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品牌壁垒

对休闲食品企业而言,品牌是综合实力的体现,品牌知名度的形成是休闲食品企业在品牌建设、产品开发、质量管控、营销服务等方面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决定其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品牌知名度的形成需要经历长期的成本投入和经验积累,先发优势较为明显,因此休闲食品行业新进入者通常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品牌优势。

2、销售渠道壁垒

实现终端销售是所有企业的终极目标,营销网络是休闲食品企业的立足之本和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现代化的营销网络,不再仅仅是简单地与客户构建合作关系,而是一个包含了销售网络、商情网络、广告宣传网络、客户网络和服务网络等多个方面的关系网络。构建全方位立体的营销网络以顺利开展产品的销售并不断扩大覆盖半径,是休闲食品企业成功的关键。休闲食品企业需要在消费者需求挖掘、营销管理、价格把控、质量监督、物流配送、库存监管等多个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健全、优质的营销网络是休闲食品企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行业的新进入者必须面对的关键门槛。

3、技术壁垒

休闲食品的市场竞争力、消费者认可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种类丰富度、产品口感以及产品更新换代的频率等因素。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偏好,企业研发人员需要不断进行深入的产品研发及探索,充分了解消费者偏好,对自身产品的配方、工艺不断进行改良、升级,并实时与消费者进行双向反馈。这不仅需要强大的研发实力,还需要企业经营过程中长时间积累经验教训,对消费者偏好进行精准把控。新进入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才能完成相关的技术积累。

4、规模化经营壁垒

休闲食品行业规模效应较为明显,业内企业需要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规模化运作的休闲食品企业通常具有与供应商更强的议价能力,从而可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由于规模化运作的休闲食品企业经营管理相对规范、拥有更加成熟高效的销售渠道网络,由此能具备较高的商品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经营循环,从而形成强者愈强的局面。对休闲食品行业的新进入者而言,如果短期内达不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将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较大的被淘汰风险。

5、产品质量壁垒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饮食健康,一直受到政府和公众的高度关注,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对食品行业的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检测技术和控制方式等方面加强了监管。保障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等环节的高标准运作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需要企业经过长时间的离乱和实践积累以掌握确保其质量管控能力。一般企业或是新进企业较难在短期内达到较高的质量标准,因而行业对于新建入职形成较高的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有利及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助力行业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食品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休闲食品、健康食品产业,并出台了多项重要文件,对农副食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发展婴幼儿配方食品、老年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优化区域布局,推动东部地区食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更好地满足食品消费升级需求;强化品牌建设,支持品牌企业加强与大型电商品牌对接,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

号食品传承升级,鼓励知名食品品牌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2019年,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在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包括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企业集团或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申请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此外,《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等政策文件均明确了对农产品深加工行业以及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为休闲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设了良好环境。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休闲食品的产业结构将持续调整,资源配置将持续优化,相关企业技术水平将持续升级,行业内优质企业有望不断发展壮大。

(2)居民购买力日益提升,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支出总体呈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同比增长8.8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同比增长8.59%,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084元,居各类消费支出之首。2020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89元,同比增长4.74%;受“新冠疫情”影响,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同比略有下降,但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达到6,397元,同比上升5.14%,且仍为最主要的消费支出。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升促进了消费开支的增长与消费结构的升级,休闲食品相较粮油等必需品,可同时享受需求总量增长与结构升级两方面的红利,潜力巨大的消费市场将推动休闲食品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与产品品质的持续升级。

(3)行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加强

我国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一方面,国家相继出台各项法律法规,建立起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另一

方面,国家行业标准不断健全,行业内的空白领域逐渐被填补。同时,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更加倾向于选购拥有先进技术、先进管理体系的知名品牌产品。在此背景下,不合规范的劣质企业将被市场淘汰,龙头休闲食品企业有望持续扩展市场空间并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与盈利水平。

(4)产品走向健康化、特色化,研发能力愈发受到重视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者愈发重视休闲食品的健康性与功能性。适合特定场景、特殊人群的独特休闲食品将拥有广阔市场空间,如适合糖尿病病人食用的无糖饼干、适合儿童食用的助消化饼干、适合老年人食用的补充膳食纤维的饼干、适合运动需要的高能量饼干等。这对于休闲食品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龙头企业可通过资金优势实现技术领先,通过规模优势摊薄研发成本,从而更好地应对消费者不断多样化和发展的需求。

(5)配套产业蓬勃发展,销售渠道显著拓宽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产业取得长足进步,为休闲食品拓宽销售渠道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方面,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截至2020年9月,我国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9.37亿个,同比增长2.58%;另一方面,我国快递物流体系日益完善,业务水平逐渐提升,根据国家邮政总局相关数据,截至2020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833.6亿件,同比增长31.2%。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产业的发展降低了休闲食品企业接触终端消费者的成本,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带动下,休闲食品的线上交易量将与日俱增,电商平台未来将成为休闲食品行业的重要销售渠道。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休闲食品行业作为食品制造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小规模生产所需固定资产投资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导致低水平生产线重复建设严重,市场中存在众多地方性、家庭作坊式的生产企业。部分小企业采取低价竞争的方式抢占地方市

场,其产品的口味与安全性难以保证,同时模仿市场流行产品的外观设计、盗用名牌企业的商标,对龙头企业的销量与口碑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些不规范乃至违法的行为加剧了行业的恶性竞争,影响了行业整体发展的进度。

(2)营业成本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

休闲食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农副产品,营业成本与上游农副产品生产情况密切相关。而农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受种植面积、气候条件、病虫害等因素所影响,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对休闲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直接影响。这对休闲食品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均提出了挑战。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区域性饼干龙头企业,产品在山东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是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行业(饼干)十强企业”,也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饼干》(GB/T 20980-2007)的起草单位之一,在国内饼干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

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包括:亿滋国际(Mondelēz International)、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及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亿滋国际(Mondelēz International)

亿滋国际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国内总部设在上海,目前拥有超过4,500名员工,在华东、华南、华北有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和销售饼干、口香糖与糖果、巧克力和饮料等品类,饼干类核心品牌有奥利奥、太平、趣多多、达能、优冠、王子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亿滋国际总资产678.10亿美元,净资产276.54亿美元。2020年度,亿滋国际实现营业收入265.81亿美元,研发费用3.32亿美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5%。

2、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利集团”)创办于1989年,经过三十年发展已成长为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综合性现代化食品企业集团。2015年11月20日,达利集团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799.HK)。达利集团旗下饼干类核心品牌为“好吃点”,于2004年推出,包括香脆系列、高纤系列、苏打系列、夹心饼系列、焦糖曲奇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达利集团总资产199.48亿元,净资产162.77亿元。2019年度,达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3.75亿元,其中休闲类食品销售收入101.54亿元,研发费用6,203.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29%。

3、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师傅控股”)主要在中国从事生产和销售方便面、饮品及方便食品,其中方便食品主要为“康师傅3+2夹心饼干”和蛋卷。康师傅控股是中国快消品行业的领导企业,截至2019年末,共拥有371间营业场所及182间仓库,服务36,186家经销商及185,789家直营零售商。康师傅控股于1996年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322.HK)。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师傅控股总资产579.60亿元,净资产230.46亿元。2019年度,康师傅控股实现营业收入619.78亿元,其中方便食品占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康师傅控股未披露2019年度研发费用,但其设有中央研究所、创新研发中心等机构并保持良好运营,负责食品安全检测及品类研发等。

4、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

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利集团”)创办于1956年,是国内历史悠久的大型饼干制造商,于2014年9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1285.HK)。嘉士利集团旗下饼干品牌为“嘉士利”,包括早餐饼干、薄脆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粗粮饼干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士利集团总资产16.34亿元,净资产7.75亿元。2019年度嘉士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93亿元,研发费用5,235.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9%。

(二)公司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行业内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于2016年荣获山东省总工会颁发的“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于2018年先后荣获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行业(饼干)十强企业”、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认定的“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山东省食品行业功勋企业”,于2019年先后荣获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焙烤食品糖制品产业杰出企业”、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认定的“辉煌七十年,赋能新时代——山东省食品工业功勋企业”。公司的核心品牌“青食”自2010年起连续10年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2012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荣获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认定的“辉煌七十年,赋能新时代——山东省食品工业标志品牌”。品牌优势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在现有优势覆盖地区保持较多的基础消费群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在山东省外的进一步渠道开发和业务拓展。

2、渠道优势

公司销售模式健全,已经构建起了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OEM模式为辅的多渠道销售网络。经销模式中,公司会在区域市场内挑选优质经销商并配合公司开展区域市场开发、维护、销售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凭借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山东区域内公司已构建了稳定优质的经销商网络,具有较强的渠道优势。在直销模式中,公司与多家大型商超构建起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如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带来了较为稳定的收益。另外,公司产品通过OEM和中性品牌等方式销往新西兰、日本、菲律宾等国家,成为公司多元化渠道的有益补充。

3、质量优势

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拥有严格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首批通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QS认证的企业之一。公司建立了省级技术中心,并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公司成立了食品安全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评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入库前均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测检验,一经检测发现问题,整批次产品不准入库,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稳定。

在原材料管控方面,公司拥有稳定的上游供应商和健全的供应商管控机制,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拥有优质、稳定的原材料。公司评选小组每年会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评审考核以确定是否继续合作,针对新入供应商,公司也有严格的准入标准。目前,公司供应商大多与公司具有为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信用体系,使得公司对原材料的高标准需求能够得到顺利满足。

4、规模优势

公司已形成较大的业务规模,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在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消费者购买能力持续升级的趋势中占据了有利地位。公司在采购和销售环节均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均具备规模化带来的综合成本优势。此外,公司长期专注于饼干、花生酱等食品业务,获得了明显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优势,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质量稳定。

(三)公司竞争劣势

1、品牌宣传投入不足,电子商务发展有待提升

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区域市场具备了稳定的消费群体及良好的口碑,但受资金限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品牌宣传和渠道布局投入不足,影响了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规模。

在营销渠道方面,电子商务已成为食品行业重要的营销渠道和品牌推广方式。由于公司在该方面起步较晚,电子商务发展有待提升。

2、融资渠道单一,规模扩张资金不足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逐步发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生产线的扩产以及销售网络的拓展较为缓慢。虽然公司在2018年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但是在现阶段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形下,为巩固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

地位,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急需扩进一步大产能,继续加强研发实力及产品质量控制,并持续完善营销网络体系,在该等背景下,公司需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以支持未来的快速发展。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青食”品牌钙奶饼干、“青食”品牌休闲饼干和“海友”品牌花生酱,同时公司亦通过OEM模式代工生产少量花生酱产品。公司为区域性饼干龙头企业,产品在山东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主要自主品牌产品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图示产品特点
钙奶饼干特制钙奶饼干青食
铁锌钙奶饼干在特制钙奶饼干基础上加入铁、锌营养元素,目标客户为儿童群体
老年硒锌钙奶饼干在特制钙奶饼干基础上加入硒、锌营养元素,目标客户为老年群体
精制钙奶饼干与特制钙奶饼干的烘烤工艺不同,采用网带烘烤制成
精品钙奶饼干在特制钙奶饼干基础上,提升原材料品质,并添加无水奶油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图示产品特点
和全脂加糖炼乳,提升产品口味
动物、字母饼干在钙奶饼干中加入铁、锌营养元素,并将饼干设计为动物、字母形状,目标客户为儿童群体
休闲饼干麦麸饼干青食
曲奇饼干
夹心饼干在原料中加入膨松剂,经冷粉工艺调粉、成型、烘烤制成的表面有凸花,断面结构呈多孔状的酥性饼干,并于饼干单片之间加入用白砂糖、起酥油、麦芽糊精、果酱等制作的夹心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图示产品特点
威化巧克力在威化饼干表面涂满以代可可脂巧克力和黑巧克力为主要原料的涂层
菠萝豆、小馒头经冷粉工艺调粉,辊压,成型,烘烤制成的球形蛋酥
花生酱乳化型花生酱海友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筛选、烘焙、脱红衣、分选、研磨等工序,并添加稳定剂生产的不流动软膏状酱体,无油脂分层
咸味花生酱在乳化型花生酱基础上,添加了食用盐
幼滑型花生酱在乳化型花生酱基础上添加了白砂糖、食用盐
颗粒型花生酱在乳化型花生酱基础上添加了白砂糖、食用盐、花生碎

(2)饼干主要生产环节说明

原材料验收:由合格供应商对面粉、白砂糖、植物油等原材料进行供货,按照国家标准及公司内部标准检验合格后予以验收、入库。

计量:按照公司产品配方及生产计划,对各原材料进行称量。

调粉:将面粉、糖浆及计量完毕的其他原材料在特定温度、特定比例的水中搅拌混合,从而形成弹性、延展性合适的可用于饼干生产的面团。根据水温的高低可分为热粉工艺和冷粉工艺。在热粉工艺下,调粉时水、糖浆的温度较高(一般达到70摄氏度左右),可使得面团有更好的延展性,用于韧性饼干的制作。冷粉工艺下,调粉时水、糖的温度较低(一般在40摄氏度左右),可使得面团更为松散,用于酥性饼干、曲奇饼干等的制作。

成型:利用迭层机、压延机和辊切机(用于韧性饼干生产)或辊压成型机(用于酥性饼干生产)使组织松散的面团变成紧密的、具有一定厚度、大小的成型面片,即饼坯。

挂糖:在部分品类的饼干生产中,将白砂糖均匀地撒在饼胚表面。

焙烤:利用100-300摄氏度的隧道式烤炉,经过5-40分钟烘烤,使饼干呈黄褐色或特有颜色,降低水分,使饼干松脆。

挂油:在部分品类的饼干生产中,将油脂均匀地喷于饼干表面。

冷却:通过输送带自然冷却,使饼干口感酥脆。

理饼、包装:通过理饼机对饼干进行自动整理,呈现有规律地排列,以便包

原材料验收计量调粉成型
冷却挂油(选)焙烤挂糖(选)
理饼、包装金属探测装箱入库

装。饼干冷却后需利用包装机及时包装,防止外界环境改变饼干含水量或使油脂氧化等,影响饼干口味。

金属探测:使用金属探测仪器对产品中可能包含的金属杂质进行检测,若产品检测不合格,予以废弃。装箱入库:产品检测合格后入库。

2、花生酱工艺流程

(1)花生酱生产流程图

(2)花生酱主要生产环节说明

原材料验收:由合格供应商对花生仁等原材料进行供货,按照国家标准及公司内部标准检验合格后予以验收、入库。

花生回温:在生产车间放置回温,防止因花生仁温度太低导致烘烤效果不佳。

计量:按照公司产品配方及生产计划,对各原材料进行称量。

筛选:包含对花生仁进行机器去石、磁选机去除金属杂质以及人工拣选等多道筛选工序,保证用于研磨的花生仁产品质量同时可有效保护后续工序中的机器设备。

烘烤:将合格的花生仁放入特定温度的花生烤箱中进行烤制。

原材料验收花生回温计量筛选
筛选去皮冷却烘烤
一次研磨二次研磨热交换调和
装箱入库过滤

冷却:花生仁烘烤完毕后放入冷却箱中冷却。去皮:花生仁冷却后,去掉种皮。筛选:包含利用色选仪去除未去皮的花生仁、磁选机去除金属杂质及人工拣选等多道筛选工序。一次研磨:将去皮、筛选后的花生仁放入到研磨设备中进行第一次研磨。二次研磨:在一次研磨后形成的酱中加入稳定剂,再次研磨,使研磨更加充分。

热交换:通过热交换器使酱温度降低,利于后面灌装。调和:由于热交换后酱的温度距离目标温度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在调和罐中通过搅拌使酱达到目标温度同时将酱与盐、糖等配料混合均匀,色泽稳定。

过滤:通过滤网过滤未研磨充分的大颗粒物并通过磁选机去除可能的金属杂质。装箱入库:产品检测合格后入库。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公司按照“以产定购”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由供应部负责采购事宜,采购专员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公司采购流程图如下:

(1)供应商遴选

公司供应部制定有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原材料均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前,公司会委派企业管理部、供应部及技术中心相关人员前往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其生产情况,同时检查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评价,形成《供方评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公司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管理,考察其供应原材料是否符合公司质量标准与生产要求,并在年末由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及供应部对当年度进行评价,形成《供方年度评价表》,若产品质量不合格,则剔除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设有3家左右合格供应商,以保证供货稳定性和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2)编制采购计划

供应商遴选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编制采购计划

编制采购计划招标采购、询价采购

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签署采购协议

签署采购协议下订单

下订单验收入库

验收入库付款结算

付款结算通过

通过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库存情况

库存情况市场行情

市场行情

供应商发货

供应商发货

淘汰

淘汰

不通过

不通过结果反馈

结果反馈年度评价

年度评价

不合格

每月末,供应部根据次月生产计划与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同时,由于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如面粉、花生仁、白砂糖等,价格波动较大,季节性特征明显,供应部会关注原材料市场行情,在保证生产所需的前提下合理编制采购计划,以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3)采购执行

对面粉、花生仁、花生油、白砂糖等大宗原材料,公司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公司首先会根据采购计划以及对原材料市场走势和波动情况的判断,确定当期招标采购的原材料数量,继而邀请经考核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最后与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价格并签订合同。对于其他原材料,公司一般采用多方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经参考市场行情与选定的供应商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和数量。

确定采购价格和数量后,公司将视具体生产情况分批向供应商下订单以维持合理库存,降低储存成本。

(4)付款结算

公司采购的付款方式以按月定期结算为主,供应商于当月25日或30日(若遇节假日顺延)前寄送至公司的发票,公司于次月10日到次月15日完成付款。实际执行时,公司均于次月10日付款,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付款,符合双方约定。

(5)现金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极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现金采购金额4.674.563.54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0.02%0.02%0.01%

公司存在少量现金采购,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采购金额较小,供应商要求公司使用现金快速结付;另一方面,对于少量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公司会在附近超市进行购买,采用现金结算,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的支付对象包括:青岛市李沧区兴龙发粮油经营部、青岛国货汇海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应部或技术中心同事通过现金结付的方式现场采购原辅材料、检验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物资后,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和公司仓库开具的原料入库单(如有)至财务部进行报销,经采购发起部门主管、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金额若超过2,000元)、财务总监审批后,通过银行账户对相关人员的报销进行打款。公司现金采购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少量产品采用成品采购后出售模式。其中自主生产的产品为钙奶饼干、休闲饼干及花生酱,成品采购涉及的产品为部分休闲饼干、红豆馅、豆沙、面粉、挂面、水果罐头及香油。

(1)自主生产

对于饼干及花生酱,由于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要求较高,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及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各地区的销售业务人员会于每月中旬向其负责的客户了解下月的各产品需求量,销售部门汇总统计后结合以往年度的销售数据制定次月销售计划并于每月20号左右传达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及一定的安全库存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

(2)成品采购后出售

为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同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少量产品采用采购成品再出售的模式,即公司将具体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方式委托拥有生产同类产品资质的其他厂商生产,并以公司自身的品牌商标出售。目前公司的部分休闲饼干、红豆馅、豆沙、面粉、挂面、水果罐头及香油采用该种生产方式。公司与成品采购均签署了委托加工协议,对产品名称、规格、包装、质量标准、生产、运输、价格等做出明确约定。

公司成品采购的产品中,红豆馅、豆沙,面粉、挂面、香油、水果罐头及委托上海利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休闲饼干——“比利时风味饼干”均采用受托方的产品配方,委托江门新乐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休闲饼干由公司提供配方,受托方仅负责按照公司配方进行批量生产。每月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及一定的安全库存数量向成品采购厂商下订单采购。公司对成品采购产品的质量管控措施主要包括:1)在最初选定成品采购厂商时进行综合评定,包括查验资质证明文件、实地走访考察等,同时对成品采购厂商的生产规模、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水平和市场信誉度有较高要求;2)合作期内不定期赴成品采购厂商处进行实地复检;3)成品采购产品运抵后查验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同时亦自行对每批到货产品进行抽检;4)协议期内持续记录产品质量及供货相应配合情况,每年末及协议期结束前进行复评。

报告期内,公司成品采购的产品和厂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成品采购厂商合作时间食品生产许可证颁证日期到期日
比利时风味休闲饼干等产品上海利拉食品有限公司2018-09至今SC108310116007962017-11-062022-03-08
麦麸类休闲饼干等产品江门新乐贝食品有限公司2019-03至今SC108440781007482017-09-262022-04-16
红豆馅、红豆沙、绿豆沙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2010-02至今SC111370212007462017-01-232021-10-11
香油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2013-08至今QS3112020100622015-05-262018-08-16
SC102310112015262018-07-162023-04-02
2020-09-242023-04-02
面粉、挂面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2016-01至今SC101370283000102017-05-022022-05-01
水果罐头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0-03至今SC109371326001372017-03-092022-03-08
2020-07-142022-03-08
面粉、挂面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2016-07至2017-06QS3702010106312015-01-222018-01-21

产资质。报告期内,公司成品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厂商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
成品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成品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成品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上海利拉食品有限公司比利时风味休闲饼干等产品41.470.15%173.570.64%65.800.26%
江门新乐贝食品有限公司麦麸类休闲饼干等产品99.030.36%141.500.52%--
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红豆馅、红豆沙、绿豆沙777.702.86%632.692.35%661.522.58%
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香油14.780.05%14.810.05%13.350.05%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面粉、挂面502.791.85%550.442.04%348.611.36%
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水果罐头36.750.13%----
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面粉、挂面----30.820.12%
合计1,472.525.41%1,513.025.61%1,120.094.37%
客户名称上海利拉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09-11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69号8幢
法定代表人陈水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附设分支机构一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8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比利时风味饼干(黑糖味、焦糖味、咖啡味)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41.47173.5765.80
占同类产品比例注12020年2019年2018年
3.60%8.60%3.32%
占总成本比例注22020年2019年2018年
0.14%0.56%0.22%
占采购总额比例注32020年2019年2018年
0.15%0.64%0.26%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直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经销商及国内休闲食品生产企业
客户名称江门新乐贝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04-16
注册资本(万元)1,500
注册地址台山市汶村镇西南工业区双龙路11号之车间一
法定代表人屈卫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9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麦麸玉米饼干、麦麸芝麻饼干、麦麸红枣饼干、麦麸花生饼干、巧克力曲奇、黄油曲奇、藜麦钙奶早餐饼干、青稞钙奶早餐饼干、燕麦钙奶早餐饼干、麦麸钙奶早餐饼干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99.03141.50-
占同类产品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8.61%7.01%-
占总成本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33%0.46%-
占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36%0.52%-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直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经销商及国内休闲食品生产企业

3)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03-10
注册资本(万元)2,366.4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朱诸路83号
法定代表人陆强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供用蒸汽、热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0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红豆馅、红豆沙、绿豆沙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777.70632.69661.52
占同类产品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100.00%100.00%100.00%
占总成本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2.58%2.05%2.23%
占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2.86%2.35%2.58%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直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国外客户,达利、盼盼等国内食品生产企业
客户名称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01-08
注册资本(万元)2,020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陪昆路208-1号
法定代表人蒋惠祥
经营范围生产:芝麻油,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冻(藏)食品)、饲料,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在食品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3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香油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14.7814.8113.35
占同类产品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100.00%100.00%100.00%
占总成本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05%0.05%0.05%
占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05%0.05%0.05%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经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KA客户及国内食品生产企业
客户名称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11-13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郭庄天祥路1号
法定代表人于强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小麦粉(专用、通用)生产;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生产(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冷冻、冷藏、保鲜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国际货运代理;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6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面粉、挂面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502.79550.44348.61
占同类产品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100.00%100.00%91.88%
占总成本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1.67%1.79%1.18%
占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1.85%2.04%1.36%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经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青食股份及其他食品生产企业

6)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06-26
注册资本(万元)5,333.33
注册地址平邑县地方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武传颂
经营范围罐头、饮料、冷冻食品、纯净水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干鲜果品销售及网上销售;糖销售;互联网商品交易平台;网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不含金融类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20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水果罐头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36.75--
占同类产品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100.00%--
占总成本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12%--
占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13%--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直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经销商及KA客户
客户名称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05-08
注册资本(万元)518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小王戈庄村东
法定代表人卢正良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依据粮食监管部门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生产小麦粉、预拌粉、食用小麦麸、挂面、生湿面制品、冲调谷物制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搬运,小麦粉、挂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6年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产品种类面粉、挂面
采购金额(万元)2020年2019年2018年
--30.82
占同类产品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8.12%
占总成本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10%
占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2019年2018年
--0.12%
成品采购厂商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经销模式
成品采购厂商主要客户青食股份及其他食品生产企业
项目2020年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主生产产品46,115.0796.70%46,168.5696.63%45,608.4297.35%
成品采购产品1,575.883.30%1,612.213.37%1,239.762.65%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主生产休闲饼干1,231.2689.19%1,605.7786.29%1,769.9396.63%
成品采购休闲饼干149.2010.81%255.1913.71%61.723.37%
合计1,380.47100.00%1,860.96100.00%1,831.64100.00%
销售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一、国内市场
①国内经销34,033.1271.36%31,705.7366.36%30,658.0965.44%
②国内直销10,002.7020.97%11,226.2823.50%11,076.3923.64%
其中:KA客户9,231.4319.36%10,595.5922.18%10,439.1322.28%
网络销售382.430.80%352.980.74%316.680.68%
其他直销客户388.850.82%277.700.58%320.580.68%
③国内OEM146.650.31%206.420.43%225.770.48%
二、国际市场
①国外经销2,461.255.16%2,408.525.04%2,210.264.72%
国外中性包装2,450.485.14%2,407.595.04%2,208.084.71%
国外自主品牌10.770.02%0.930.002%2.180.005%
②国外OEM1,047.232.20%2,233.834.68%2,677.685.72%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均超过65%,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合作稳定,经销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公司经销占比进一步提升,一方面系其自身销售收入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主要系国外OEM等销售模式占比下降所致。公司的国内直销业务的KA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连锁商超,2018年和2019年内销售情况较为稳定,2020年国内直销模式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2020年因疫情影响,聚集场所商超的顾客人数略有减少且线上购买有所增加所致。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销售以中性包装及OEM模式为主,主要包括花生酱及果脯巧克力等产品。其中,公司采取中性包装销售模式向菲律宾、日本、韩国等地的客户销售花生酱,报告期内客户保持稳定,收入稳中有升。在OEM模式中,公司向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销售花生酱,向日本销售果脯巧克力等产品。其中,花生酱由公司自主采购、自主生产,而果脯巧克力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由客户提供糖纸、巧克力,公司采购果脯和包装箱。报告期内,公司OEM销售收入和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客户澳大利亚DMFC自2019年下半年起未获得其下游客户订单,对公司的采购相应下降,同时新西兰亨氏基于其自身战略调整,对公司采购有所减少。但鉴于国外OEM模式收入占公司总体收入比例较低,DMFC和新西兰亨氏减少采购不会对公司收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除DMFC外,日本神荣和日本吉田号等向公司采购较为稳定。

2018年起,公司尝试在海外开拓自有品牌“海友”花生酱产品;2020年起,公司在韩国推出自有品牌“青食”钙奶饼干,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销售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1)国内经销模式

国内经销模式是指公司与国内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合同,由经销商在双方经销合同约定的框架内,根据销售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由公司负责生产、运输并将货物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的买断式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发展经销商负责部分直营大型连锁商超、地区连锁超市、小型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部分网络平台等渠道的销售。

1)经销网络布局公司根据城市的人口规模、消费量等选取相应数量的经销商从事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工作。山东省内是公司最重要的销售区域。公司将山东省内的经销渠道按照地域划分为青岛市区、胶州、济南、潍坊、临沂、烟台、威海共7个区域,各区域由1-3名业务人员负责销售工作。对于山东省外区域,由于整体的销售量不大,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划分为郑州、沈阳、浙江、华北、西北5个销售区域。同时,公司授权部分经销商在特定的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各区域内经销商数量如下:

单位:家

项目2020年2019年度2018年度
山东省内869080
山东省外9910598
网络平台10107
合计195205185
年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报告期均存续经销商家数134134134
当年销售金额32,376.5330,462.5429,154.58
占经销收入比例95.13%96.08%95.10%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67.89%63.75%62.23%
新增经销商经销商家数264436
当年销售金额314.95998.211,008.67
占经销收入比例0.93%3.15%3.29%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66%2.09%2.15%
减少经销商经销商家数362424
前年销售金额367.90765.49159.01
占经销收入比例1.16%2.50%0.60%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77%1.63%0.36%
权利义务主体主要权利条款主要义务条款
公司①公司在收取经销商足额货款后再行发货; ②公司有权要求经销商做好销售渠道的维护管理,公司委派业务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并根据巡查结果对经销商进行奖惩; ③公司有权对产品价格体系进行调整,并于执行前十日内通知经销商。①公司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按照经销商订单要求,提供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并负责处理保质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 ②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输经销商仓库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③根据经销合同,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给予经销商销售返利,作为后续进货时的销售折扣。
经销商①在授权区域内按照公司规定价格销售产品; ②根据经销合同,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销售返利,可作为后续进货时的销售折扣。①依法经营,具备食品经营资质以及经营所需的资金条件、办公条件、仓储运输条件、安全卫生条件等; ②拥有快消品的销售网络资源和销售经验,能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渠道管理; ③不得超出授权区域进行销售; ④下订单时需将款项先足额支付至公司账户; ⑤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价格对外销售; ⑥连续经销公司产品两年及以上的经销商不得经销其他与公司产品类似的钙奶饼干产品。

报告期内,部分经销商向公司缴纳了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经销商保证金金额81.0084.0084.00
缴纳保证金的经销商实现收入占比46.31%48.32%49.76%

购金额的1.6%,若为当年度第二次,将取消全部返利奖励,若为当年度第三次,将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③对于全年无窜货投诉的经销商,公司将给予其返利,作为后续进货的销售折扣,返利金额为当年度采购金额的0.1%。

6)经销价格体系

国内经销模式下,对于同一规格品类的饼干,在采购端,公司对不同经销商均制定统一的产品出厂采购价格。

在销售端,为维护良好的经销秩序,公司在与经销商的年度经销合同中对产品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有明确的最低价格限定,并由公司业务人员在每日巡店过程中予以监督。

后续结合市场情况,若公司决定对产品价格做出调整,将在产品价格正式调整前1-2个月向经销商发送调价表,对涉及产品的采购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重新约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仅于2020年11月将部分产品价格上调约10%。

7)经销商考核制度

为保障公司经销网络持续稳步发展,公司对经销商的经营业绩、资金实力、市场维护程度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并执行相应的奖惩机制。公司在与经销商的年度经销合同中对月度计划、年度计划、铺市率等有明确约定,并以此为基准对经销商进行考核。对于市场表现优异的经销商,公司主要给予返利作为正向激励,对于市场表现欠佳甚至违约的经销商,公司会视实际情况给予取消返利、在其所在区域新增经销商、取消经销资格等惩罚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销售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胶州杨成志2,2002,2002,050
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2,3002,1001,950
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1,6501,5001,350
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1,6002,000-
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临沂批发城阿震食品配送中心1,3001,1501,000
青岛中泽商业物流有限公司1,5001,3001,150
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1,0681,6501,220
青岛德锦盛商贸有限公司1,050950950
青岛优益联商务有限公司1,150600-
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1,3001,2001,100
济南万润宝商贸有限公司1,100970950
高密市顺华工贸有限公司910900860
胶南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1,2001,000900

货计划,同时也约定了每月产品品种考核基数及单个品种最低进货数量,当经销商完成月进货计划的80%以上时,给予返利,金额为:月实际进货额×{达到最低进货数量的品种数-max(考核基数-达到最低进货数量的品种数,0)}×0.1%×月计划实际完成率。

②季度返利。根据经销合同中所约定的A、B、C、D四类终端门店应达到的产品品种数及铺市率,公司每月由业务人员进行巡店检查,每一类终端门店的单品数与铺市率均达到90%以上即可享受当季度进货额0.4%的返利,故季度最高返利比例为1.6%。

③年度返利。若经销商能够完成年度计划则给予年实际进货额×0.5%的返利,未完成年度计划的,则按照年实际进货额×0.5%予以扣罚。除此之外,对于全年无被投诉窜货记录的经销商将给予年实际完成额0.1%的返利。

对于月度、年度和季度返利,会计处理如下:

当经销商达到相关返利标准,公司在当期将上述返利金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在每个报告期末,公司会对未支付或使用的返利金额进行预提并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即公司会在报告期末,根据对已达到年度、月度、季度返利标准的经销商应支付的返利金额减去已支付的返利金额进行预提。公司无跨期的返利安排。

④促销返利。为应对行业竞争,更好地开拓市场,经销商往往会开展促销活动。基于维护市场价格和秩序的考虑,公司会对经销商开展的促销活动进行事前审批。一般情况下,经销商需提前1-2个月通过公司业务人员向公司提交促销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公司会将促销活动产生的实际让利以返利的形式给与经销商。

经销商促销活动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

(a)降价销售。经销商会通过降价的方式进行促销。为维护市场秩序,公司为各类产品设置了明确的促销价格,经销商在提交促销申请时需注明促销的产品品种及预计数量,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开展促销,促销活动结束后公司会将正常售价与促销价格之差乘以相关产品数量后计算的金额计入经销商返利。

(b)买赠促销。买赠促销不适用于公司主要产品钙奶饼干,仅系进一步推广休闲饼干而进行的促销活动。报告期内,休闲饼干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仅为约2.89%到3.91%,金额和占比较小。对于经销商已购买但尚未出售的临近保质期之休闲饼干,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采取“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等形式进行促销。促销活动结束后,公司会将经销商赠送休闲饼干商品的进货金额计入经销商返利,冲减经销商下次货款。根据公司政策,每个经销商每年仅有不超过两次处理临期休闲饼干的买赠促销申请机会。(c)其他促销活动。经销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赠送其他实物、自行营销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促销。经销商需在促销申请中写明促销活动的具体方式及预计金额,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会针对该次促销制定相应考核标准以判定其是否为有效促销活动。经销商需向公司提供促销活动开展的相关凭证,如达到约定的考核标准,公司会将实际促销支出金额计入经销商返利。

促销返利的会计处理如下:

促销返利的时间均较短,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在促销活动结束时会将参与商品的金额或者价差计为经销商返利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在每个报告期末,公司会对所有与当期销售相关的促销返利予以合理估计,以对应付未付的返利金额进行预提并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即在报告期各期末,对于正在进行但尚未结束的促销活动,公司在判断经销商可达到返利标准的情况下,会根据截至期末实际销售的数量信息及本次返利申请中的预计金额来估计需要计提的返利金额;同时针对报告期末已经结束的促销活动,公司会根据实际销售数量调整公司账面原确认的应付给经销商的返利金额。公司会根据截至期末应付给经销商的金额减去已结算的金额进行预提。

⑤其他返利。除以上返利外,为争取销售区域内更多销售资源,公司会结合经销商产品实际销售情况给予其他返利,主要包括以返利形式给予经销商为保证新品优先进店支付的条码费和为提升品牌形象并增加终端销售而聘用的理货员及导购员之工资等。

其他返利的会计处理如下:

公司按与上述返利相同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当期将返利金额冲减主营业务

收入,报告期末估计应付未付的返利金额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对于上述各种返利形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提的应付未付的返利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返利形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返利金额占比返利金额占比返利金额占比
年度、季度、月度返利506.0134.14%342.8343.45%432.4551.63%
促销返利901.2960.81%392.7049.77%380.3645.41%
其中:降价销售515.0734.75%215.8327.35%328.9239.27%
买赠促销-0.00%19.782.51%-0.00%
其他促销活动386.2126.06%157.0919.91%51.446.14%
其他返利74.955.06%53.566.79%24.732.95%
合计1,482.25100.00%789.09100.00%837.54100.00%
销售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返利金额占比占收入比例返利金额占比占收入比例返利金额占比占收入比例
促销返利2,826.6258.447.272,801.1360.217.701,825.7653.265.36
月度返利1,058.3421.882.72876.0818.832.41909.1626.522.67
季度返利379.287.840.98435.179.351.20292.018.520.86
年度返利291.726.030.75256.595.520.71237.476.930.70
其他返利280.675.800.72283.446.090.78163.844.780.48
合计4,836.62100.0012.444,652.40100.0012.803,428.25100.0010.0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47,690.9547,780.7746,848.19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713.181,244.471,331.36
预收账款周转天数7.399.709.53

公司未对直接合作的经销商划分不同层级。12)经销商中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公司国内经销商中以法人单位为主,历年销售占比均在90%左右,且呈现持续提高的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法人单位16731,672.3593.06%16828,165.2588.83%15227,206.7788.74%
非法人单位282,360.776.94%373,540.4811.17%333,451.3211.26%
合计19534,033.12100.00%20531,705.73100.00%18530,658.09100.0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注1股权结构合作起始年份注2销售渠道最终销售去向
1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胶州杨成志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2009-12-07100.00王雯(80.00%);王珍(20.00%)2009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胶州杨成志注3---
2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2017-01-13100.00赵怀河(60.00%);周卫卫(40.00%)2000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注42014-05-22-周卫卫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3COMMODITY QUEST,INC.COMMODITY QUEST,INC.1987-03-1820,000.00David D.Lim(66.88%);Ella Cecilia C.Lim(14.19%);Jose Faustino David C.Lim Jr.(13.79%);Ma Claudia Belinda C.Lim(4.68%);Faustino P.LIM(0.45%)1999年食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
4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2003-10-212,000.00安丰章(63.60%);张丽(9.32);韩富元(9.32%);相顺昌(9.32%);王家同(8.44%)1995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5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2013-05-27100.00刘文旭(50.00%);于正根(50.00%)2017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6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临沂批发城阿震食品配送中心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2018-05-1730.00郑成凤(100.00%)2005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临沂批发城阿震食品配送中心2009-08-29-王震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7青岛中泽商业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中泽商业物流有限公司2006-06-232,000.00青岛中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0.00%);青岛中泽国货商厦有限公司(40.00%)2006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8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2014-01-1720.00孙祟伟(50.00%);杨海霞2014年分销商及零售个人消费者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50.00%)终端
9青岛德锦盛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德锦盛商贸有限公司2010-09-1630.00王玫(100.00%)2010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10青岛优益联商务有限公司青岛优益联商务有限公司2008-04-21200.00徐博(60.00%);周兆磊(30.00%);刘林(10.00%)2018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11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2004-03-2850.00刘伟(100.00%)2004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12济南万润宝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万润宝商贸有限公司2007-03-26100.00郭爱爱(50.00%);宋玉玲(50.00%)1995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13高密市顺华工贸有限公司高密市顺华工贸有限公司1995-08-14139.00张聿勇(67.63%);张木林(17.99%);张秋芳(14.39%)1995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14胶南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胶南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1989-04-10800.00姜科勤(72.90%);金秀敏(2.63%);田真(2.13%);黄中华(2.00%);其余股东(20.34%)1990年分销商及零售终端个人消费者

15)经销商增减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国内经销商新增及撤销情况如下:

①新增经销商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名称当期收入毛利率新增原因
2020年淄博超俊经贸有限公司106.1339.90%销售渠道细化
青岛御鼎园商贸有限公司92.3537.12%销售渠道细化
淄博展翔商贸有限公司78.4838.89%销售渠道细化
其他经销商(收入小于50万元)37.9934.24%开发空白市场
合计314.9538.15%-
2019年山东怡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82.6040.67%销售渠道细化
沃尔德集团有限公司116.9732.59%销售渠道细化
山东怡方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0.8422.17%销售渠道细化
山东省博兴县俊龙商贸有限公司92.3040.47%销售渠道细化
冠县京优客商贸有限公司69.213.40%销售渠道细化
内蒙古蒙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8.5134.04%开发空白市场
青岛顺丰隆商贸有限公司67.8843.09%销售渠道细化
其他经销商(收入小于50万元)289.895.90%开发空白市场
合计998.2124.68%-
2018年潍坊高晶商贸有限公司277.2437.26%销售渠道细化
济南鲁胶阿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8.1436.44%KA客户转由经销商供货
青岛怡凯盛供应链有限公司246.4928.14%KA客户转由经销商供货
高唐县远大副食批发部72.1821.14%销售渠道细化
其他经销商(收入小于50万元)144.6215.05%开发空白市场
合计1,008.6730.47%-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增经销商当年度销售的毛利率普遍在20%-40%之间,各经销商由于产品采购类别及公司销售政策不同,毛利率有所差异。2019年新增经销商中冠县京优客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县京优客”)毛利率为3.40%,主要原因为该经销商主要采购的产品为面粉、挂面等公司成品采购产品,毛利率水平较低。2019年新增经销商中其他经销商毛利率为5.90%,主要原因系为大力发展山东省外市场,经公司批准,省外经销商的促销力度较大,公司相应给予了促销返利,使得销售毛利率较低。

新增经销商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新增经销商销售收入314.95998.211,008.67
收入占比0.66%2.09%2.15%
新增经销商销售毛利120.15246.34307.38
毛利占比0.82%1.55%1.91%
年份客户名称撤销前一年收入撤销前一年毛利率撤销原因
2020年济南园鑫食品有限公司156.7435.12%经销商业务转型
其他经销商(收入小于50万元)211.174.89%交易金额较小而停止合作
合计367.9017.77%-
2019年青岛鹏坤商贸有限公司425.6539.96%销售计划完成不佳
青岛恒星优同便利管理有限公司280.1936.40%经销商业务转型
其他经销商(收入小于50万元)59.6427.97%交易金额较小而停止合作
合计765.4937.73%-
2018年其他经销商(收入小于50万元)159.0111.67%交易金额较小而停止合作
合计159.0111.67%-

撤销经销商对公司撤销前一年收入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撤销经销商销售收入367.90765.49159.01
收入占比0.77%1.63%0.36%
撤销经销商销售毛利65.37288.7818.56
毛利占比0.41%1.79%0.1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现金收款金额3.52279.40216.60
占国内经销收入的比例0.01%0.88%0.71%
客户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胶州杨成志12.1311.7311.45
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11.9511.6711.99
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12.1011.4811.59
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12.0011.0910.57
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临沂批发城阿震食品配送中心13.9012.5212.55
青岛中泽商业物流有限公司12.1211.6811.69
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12.2811.9711.93
青岛德锦盛商贸有限公司12.2711.5711.66
青岛优益联商务有限公司12.4011.8811.66
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11.2910.9611.87
济南万润宝商贸有限公司13.1912.4412.67
高密市顺华工贸有限公司11.6610.5911.31
胶南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12.2911.7911.60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对KA客户执行相同的定价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KA客户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报告期期初数量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数量
2020年160313
2019年230716
2018年230023

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各超市产品配送。

后货,其余KA客户,公司则给与50天以内的账期。2)网络销售公司的线上销售渠道主要包括4个,分别为自行开设的青食商城,以及在第三方平台设立的青食天猫旗舰店、青食淘宝企业店和青食京东旗舰店,均采取B2C的运营模式,各线上平台均销售“青食”品牌钙奶饼干、“青食”品牌休闲饼干和“海友”品牌花生酱。

① 交易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线上平台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青食天猫旗舰店268.7570.27%239.6867.90%200.7263.38%
青食京东旗舰店47.5812.44%44.1812.52%51.9216.40%
青食淘宝企业店25.576.69%13.683.88%33.4010.55%
青食商城32.988.63%27.767.86%24.997.89%
其他7.541.97%27.687.84%5.651.78%
合计382.43100.00%352.98100.00%316.68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电商推广费2.933.524.30

克力等产品。其中,花生酱由公司自主采购、自主生产,而果脯巧克力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由客户提供糖纸、巧克力,公司采购果脯和包装箱。公司在该模式下基于成本与不同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

(6)物流配送

对于青岛市内的KA客户,公司主要安排自有车辆完成配送。对于除青岛市内KA客户之外的其他国内客户,公司主要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地点,物流费用由公司承担。运输过程中非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丢失、变质、污染等,由物流公司进行赔偿。部分客户出于应急采购少量产品也会前往公司自提。

对于国外客户,不同的结算模式,运输费与保险费用有不同的承担方。采用FOB方式结算的,运输费及保险费由客户承担;采用CIF方式结算的,运输费与保险费由公司承担;采用CNF方式结算的,运输费由公司承担,保险费由客户承担。

(四)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目前公司拥有4条钙奶饼干生产线,4条休闲饼干生产线及2条花生酱生产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2020年
产品名称产能(吨)产量(吨)产能利用率销量(吨)产销率
钙奶饼干31,980.0031,317.4597.93%31,784.03101.49%
休闲饼干1,560.00613.5439.33%643.70104.92%
花生酱5,850.003,135.4153.60%3,095.4198.72%
2019年
产品名称产能(吨)产量(吨)产能利用率销量(吨)产销率
钙奶饼干31,980.0031,902.3399.76%31,217.3297.85%
休闲饼干1,560.00926.1459.37%934.92100.95%
花生酱5,850.003,853.4665.87%3,893.86101.05%
2018年
产品名称产能(吨)产量(吨)产能利用率销量(吨)产销率
钙奶饼干26,520.0030,116.72113.56%29,950.6299.45%
休闲饼干1,950.001,034.0353.03%946.4591.53%
花生酱5,850.004,081.1869.76%4,125.21101.08%
销售区域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钙奶饼干39,216.7982.23%37,873.7479.27%36,870.9078.70%
花生酱4,771.2010.00%5,734.6912.00%6,041.2312.90%
休闲饼干1,380.472.89%1,860.963.89%1,831.643.91%
其他2,322.494.87%2,311.394.84%2,104.414.49%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销售区域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42,832.6689.81%42,073.5288.06%41,267.9588.09%
山东省内:39,950.1683.77%39,318.6382.29%38,442.3182.06%
山东省外:2,882.506.04%2,754.895.77%2,825.646.03%
国外3,508.487.36%4,642.349.72%4,887.9310.43%
线上销售1,349.802.83%1,064.912.23%692.301.48%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单位:万元

产品季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钙奶饼干第一季度9,741.4524.84%9,187.3424.26%9,139.3924.79%
第二季度9,928.9925.32%9,249.8324.42%8,897.1024.13%
第三季度10,345.7826.38%9,691.7325.59%9,096.2624.67%
第四季度9,200.5723.46%9,744.8425.73%9,738.1526.41%
合计39,216.79100.00%37,873.74100.00%36,870.90100.00%
休闲饼干第一季度369.6626.78%509.6927.39%443.9624.24%
第二季度364.2226.38%431.8723.21%442.1024.14%
第三季度360.8426.14%452.8324.33%447.4924.43%
第四季度285.7520.70%466.5625.07%498.0927.19%
合计1,380.47100.00%1,860.96100.00%1,831.64100.00%
花生酱第一季度1,127.4623.63%1,656.3128.88%1,346.2622.28%
第二季度849.1117.80%1,832.6831.96%1,666.8627.59%
第三季度1,383.4329.00%1,633.5728.49%1,621.2126.84%
第四季度1,411.2029.58%612.1410.67%1,406.9023.29%
合计4,771.20100.00%5,734.69100.00%6,041.23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比
1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16.276.74%
2CommodityQuest,Inc.2,073.434.35%
3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1,595.833.35%
4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1,561.683.27%
5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1,494.123.13%
合计9,941.3420.85%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比
1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64,102.058.59%
2CommodityQuest,Inc.2,152.424.50%
3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1,850.053.87%
4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71,833.923.84%
5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81,556.363.26%
合计11,494.8024.06%
2018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比
1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3,325.277.10%
2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1,938.374.14%
3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1,777.143.79%
4CommodityQuest,Inc.1,759.603.76%
5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1,588.113.39%
合计10,388.4922.17%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下同。

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下同。

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与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模式下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COMMODITY QUEST,INC.花生酱2,073.435.68%
2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494.124.09%
3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470.094.03%
4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178.363.23%
5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172.423.21%
合计7,388.4120.25%-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COMMODITY QUEST,INC.花生酱2,152.426.31%
2青岛康晟恒商贸有限公司/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饼干及其他产品1,556.364.56%
3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364.504.00%
4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196.143.51%
5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174.713.44%
合计7,444.1321.82%-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COMMODITY QUEST,INC.花生酱1,759.605.35%
2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588.114.83%
3即墨市丰义兴食品商行饼干及其他产品1,494.354.55%
4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222.463.72%
5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089.433.31%
合计7,153.9421.77%-

单位:万元

2020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3,216.2732.15%
2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595.8315.95%
3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饼干及其他产品1,561.6815.61%
4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312.0813.12%
5青岛利客来超市连锁配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593.145.93%
合计8,279.0182.77%-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4,102.0536.54%
2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饼干及其他产品1,850.0516.48%
3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833.9216.34%
4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013.709.03%
5青岛利客来超市连锁配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646.365.76%
合计9,446.0884.14%-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3,325.2730.02%
2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938.3717.50%
3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饼干及其他产品1,777.1416.04%
4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1,083.079.78%
5青岛利客来超市连锁配送有限公司饼干及其他产品722.646.52%
合计8,846.5079.87%-
2020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SHINYEI KAISHA果脯巧克力721.6460.45%
2HEINZ WATTIE'S LTD.花生酱268.1322.46%
3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花生酱146.6512.28%
合计1,136.4295.19%-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DMFC (AUSTRALIA) PTY LTD.花生酱933.2538.24%
2SHINYEI KAISHA果脯巧克力762.3431.24%
3HEINZ WATTIE'S LTD.花生酱501.8920.57%
4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花生酱206.428.46%
合计2,403.9098.51%-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是否新增
1DMFC (AUSTRALIA) PTY LTD.花生酱1,280.2844.10%
2SHINYEI KAISHA果脯巧克力694.4923.92%
3HEINZ WATTIE'S LTD.花生酱669.2623.05%
4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花生酱225.777.78%
合计2,869.8098.8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原材料和包材84.37%82.53%82.36%
能源3.69%4.00%3.9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面粉7,329.3726.92%7,628.3528.28%7,148.4927.92%
包装材料4,668.8817.15%5,051.8618.73%4,743.4418.52%
白砂糖3,763.9713.82%3,482.0412.91%3,482.8713.60%
花生仁3,669.7213.48%3,346.1212.40%3,462.4213.52%
辅料2,093.397.69%2,087.817.74%1,878.087.33%
花生油2,221.098.16%1,793.536.65%1,730.476.76%
加工产品1,472.525.41%1,513.025.61%1,120.094.37%
其它油脂1,142.664.20%1,046.503.88%1,082.634.23%
鸡蛋508.281.87%656.712.43%594.822.32%
果脯319.991.18%334.091.24%278.301.09%
劳保用品40.490.15%38.160.14%85.330.33%
合计27,230.36100.00%26,978.20100.00%25,606.94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量单价数量单价数量单价
面粉23,955.323.0624,857.623.0723,209.833.08
白砂糖7,318.805.147,240.004.816,966.005.00
花生仁3,600.0010.194,100.008.164,550.007.61
花生油1,558.9014.251,555.5011.531,495.6311.57

提升影响,公司采购单价上升明显,总体采购金额有所上升。2019年,花生油平均采购价格较2018年表现平稳,但由于其为饼干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因此随着饼干产量的增加,采购数量及采购总金额也有所上升。2020年,受花生仁价格上升影响,公司花生油的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而有所提升,采购总金额同比有所增加。

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9花生油、面粉5,262.3119.33%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宝御品经贸有限公司10面粉、花生油、棕榈油3,997.7814.68%
3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白砂糖2,119.867.78%
4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花生仁1,186.704.36%
5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包装材料1,019.093.74%
合计13,585.7449.89%
2019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花生油、面粉5,164.4619.14%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旺昀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2面粉、花生油、棕榈油3,704.8213.73%
3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13白砂糖3,233.6911.99%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下同。

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宝御品经贸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下同。

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下同。

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旺昀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下同。

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

4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花生仁1,491.655.53%
5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花生仁、鸡蛋1,209.214.48%
合计14,803.8254.87%
2018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花生油、面粉4,837.1418.89%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旺昀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面粉、花生油、棕榈油3,560.3613.90%
3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白砂糖2,140.898.36%
4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花生仁、鸡蛋1,489.985.82%
5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糖物流有限公司14白砂糖1,342.125.24%
合计13,370.4952.22%
供应商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采购金额采购次序采购金额采购次序采购金额采购次序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5,262.3115,164.4614,837.141
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宝御品经贸有限公司3,997.7823,704.8223,560.362
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2,119.863----
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1,186.7041,491.654950.696
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19.0951,024.086947.497
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719.75133,233.6931,342.125
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4.8861,209.2151,489.984
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2,140.893

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与山东中糖物流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已合并统计。

2019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减少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上升至第三大供应商,主要原因为:公司采用邀标方式采购白砂糖,2019年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因报价偏高而未中标,发行人未向其采购而转向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白砂糖所致。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多年来的主要花生仁供应商,2018年为第六大供应商,2019年交易金额提高成为当年度第四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当年度不再与另一家花生仁供应商兴城市德泰花生有限公司合作而转增向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采购所致。2020年,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交易金额有所回落,但仍为当年度第四大供应商,主要系当年花生酱整体产量减少所致。

2020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及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减少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及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代替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白砂糖主要供应商,主要系2020年发行人邀标采购时,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报价更低所致;(2)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新增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减少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交易金额的正常变动所致。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分别为发行人第七、第六及第五大供应商,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原材料花生仁及鸡蛋,报告期内分别为发行人第四、第五及第六大供应商,交易金额略有降低主要系报告期内花生酱的产量有所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上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由客户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面粉、白砂糖、花生仁及花生油的主要供应商如下:

(1)面粉

2020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3,661.7711,973.443.0649.96%13.45%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82.846,817.713.0628.42%7.65%
3青岛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793.542,597.463.0610.83%2.91%
4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790.442,564.713.0810.78%2.90%
合计7,328.5823,953.323.0699.99%26.91%
2019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3,748.5012,259.973.0649.14%13.89%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375.387,769.553.0631.14%8.80%
3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827.002,626.513.1510.84%3.07%
4青岛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670.682,195.553.058.79%2.49%
合计7,621.5624,851.573.0799.91%28.25%
2018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3,680.2312,015.073.0651.48%14.37%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8.466,587.733.0628.24%7.88%
3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879.532,781.183.1612.30%3.43%
4青岛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557.021,817.003.077.79%2.18%
合计7,135.2523,200.983.0899.81%27.86%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2,119.784,162.805.0956.32%7.78%
2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719.721,361.005.2919.12%2.64%
3青岛磐石糖业商贸有限公司924.471,795.005.1524.56%3.39%
合计3,763.977,318.805.14100.00%13.82%
2019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3,233.566,720.004.8192.86%11.99%
2青岛磐石糖业商贸有限公司248.49520.004.787.14%0.92%
合计3,482.047,240.004.81100.00%12.91%
2018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2,140.894,282.005.0061.47%8.36%
2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糖物流有限公司1,342.072,684.005.0038.53%5.24%
合计3,482.876,966.005.00100.00%13.60%

有限公司的采购主要分布于第二、三、四季度。根据广西糖网发布的青岛白砂糖现货价,2020年各季度白砂糖平均价格分别为5.90元/kg、5.57元/kg、5.50元/kg及5.50元/kg,2020年第一季度白砂糖价格处于全年高点,故公司向天津中糖采购白砂糖价格偏高。

(3)花生仁

2020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1,186.701,150.0010.3232.34%4.36%
2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1,012.841,000.0010.1327.60%3.72%
3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814.22800.0010.1822.19%2.99%
4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5.05550.0010.0915.13%2.04%
5青岛沃尔福食品有限公司100.92100.0010.092.75%0.37%
合计3,669.723,600.0010.19100.00%13.48%
2019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1,491.651,800.008.2944.58%5.53%
2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693.50850.008.1620.73%2.57%
3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2.49700.007.8916.51%2.05%
4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456.47550.008.3013.64%1.69%
5青岛沃尔福食品有限公司152.00200.007.604.54%0.56%
合计3,346.124,100.008.16100.00%12.40%
2018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 (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950.691,250.007.6127.46%3.71%
2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5.161,200.007.4625.85%3.50%
3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657.86850.007.7419.00%2.57%
4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563.90750.007.5216.29%2.20%
5兴城市德泰花生有限公司241.89300.008.066.99%0.94%
6青岛沃尔福食品有限公司152.92200.007.654.42%0.60%
合计3,462.424,550.007.61100.00%13.52%

公司花生仁的主要供应商为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等。2018年,公司花生仁供应商中新增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采购花生仁时,统一实行先货后款的结算模式,因兴城市德泰花生有限公司不愿再接受该结算模式,经协商后公司停止与其交易,故自2019年起该供应商不再与公司合作。同时,经筛选考核,公司在该供应商临近区域开发了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作为新的合格供应商,并自2018年开始交易。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不同花生仁供应商采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不同客户对花生酱生产所需的花生仁品质有不同要求,公司根据花生仁不同品质指标将花生仁划分为不同等级,并根据粒实大小,细分为24/28、34/38、40/50等不同规格,在采购时,公司视生产所需对不同等级不同规格的花生仁分别进行招标定价。由于不同供应商供应的花生仁品质规格不尽相同,故其采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2)由于一年内花生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视市场行情会在年内发起多次招标,每次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不完全一样也使得不同供应商的全年平均采购价格有所差异。

(4)花生油

2020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123.34806.2813.9350.58%4.13%
2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97.74752.6214.5949.42%4.03%
合计2,221.091,558.9014.25100.00%8.16%
2019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928.02805.0311.5351.74%3.44%
2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865.52750.4711.5348.26%3.21%
合计1,793.531,555.5011.53100.00%6.65%
2018年
序号名称金额 (万元)数量 (吨)单价(元/kg)占该类原材料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1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922.17796.9011.5753.29%3.60%
2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808.30698.7311.5746.71%3.16%
合计1,730.471,495.6311.57100.00%6.76%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备注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2009-11-132009年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998-02-161998年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4-12-122015年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2000-11-162001年
青岛宝御品经贸有限公司2018-02-112020年
3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2001-02-072020年-
4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1995-07-212000年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由于供应商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报告期内以不同主体与公司进行往来
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2011-01-112000年
山东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10-09-132000年
5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2011-03-292017年-
6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2010-01-222010年-
7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86-08-162000年-
8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2002-08-232002年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由于供应商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报告期内以不同主体与公司进行往来
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09-062020年
客户名称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11-13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郭庄天祥路1号
法定代表人于强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小麦粉(专用、通用)生产;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生产(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冷冻、冷藏、保鲜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国际货运代理;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9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面粉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12-12
注册资本(万元)2,800
注册地址青岛市胶州市广州北路8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俊
经营范围小麦粉、挂面、预拌粉生产、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餐饮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国家违禁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等储存),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5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面粉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3)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青岛维良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05-08
注册资本(万元)518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小王戈庄村东
法定代表人卢正良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依据粮食监管部门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生产小麦粉、预拌粉、食用小麦麸、挂面、生湿面制品、冲调谷物制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搬运,小麦粉、挂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1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面粉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03-19
注册资本(万元)3,000
注册地址青岛平度市明村镇前楼村
法定代表人王明喜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依据粮食管理部门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小麦粉(通用、专用)加工(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开展经营活动);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5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面粉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02-07
注册资本(万元)2,000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01号海蔚广场办公写字楼20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欣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2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白砂糖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天津中糖二商烟酒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01-11
注册资本(万元)6,000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5号现215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汪希刚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卷烟零售;商品信息咨询、展示展览服务;茶具、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白砂糖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07-21
注册资本(万元)18,161.35678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睦宁路70号3-302
法定代表人汪希刚
经营范围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民用小袋糖分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货运代理;仓储(限分支机构经营);搬倒装卸;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展示展览服务;食品销售;市场推广;市场服务;广告业务;经济贸易咨询;工艺品;茶具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白砂糖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山东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09-13
注册资本(万元)1,700
注册地址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西纬四路北)
法定代表人徐守赟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物流配送(不含汽车运输);批发、零售:食糖、预包装食品;自有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白砂糖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磐石糖业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04-10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副食品批发市场三区2号楼26号
法定代表人单吉平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零售食盐(依据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8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白砂糖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山东亿旺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03-29
注册资本(万元)500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新亚财富广场A座1906室
法定代表人刘元升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橡胶、纸浆、纸制品、焦炭、焦煤、螺纹钢、棉花、铁矿、棕榈油、玉米、淀粉、甘蔗渣、桔水、豆粕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7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白砂糖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01-22
注册资本(万元)800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明功
经营范围生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花生、玉米、辣椒、核桃、豆类、大蒜、生姜收购、加工、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分拣服务(以上均不含冷冻、冷藏、制冷),批发、零售:机械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建材、起重运输设备(不含汽车)、建筑工程用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储存)、塑料零部件、纺织品、玩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饲料,翻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仁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阜新德泰农产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3-27
注册资本(万元)500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泡子镇苏金村
法定代表人张志山
经营范围花生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8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仁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09-07
注册资本(万元)100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店集镇前西河头村
法定代表人崔秀帅
经营范围筛选花生、豆类(不含深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3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仁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6-08-16
注册资本(万元)10,008
注册地址青岛莱西市上海西路9号
法定代表人史蕾
经营范围食品制造及销售;农副食品加工及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运;生产废水处理;花生筛选、分级、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货物冷藏、冷冻、储存、装卸;苗木种植及销售;蔬菜、农副产品(不含粮油及国家控制产品)批发、零售;销售:建材、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配件、农作物常规种子;蔬菜种植;包装品制造;畜牧养殖技术服务;房产、设备、土地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畜禽养殖、屠宰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连锁经营:食品、副食品、农副产品;粮食加工、销售;加工水煮、调理蔬菜(产品100%外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仁、鸡蛋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沃尔福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01-13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胶莱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董慧刚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粮油、粮食、蔬菜、水果、农副产品,食品加工、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国家违禁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等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7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仁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兴城市德泰花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07-17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兴城市碱厂乡碱厂村
法定代表人马永清
经营范围花生加工、销售;粮食收购、销售;装卸、搬运服务;粮食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6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仁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11-16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注册地址青岛市胶州市广州北路8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1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油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02-16
注册资本(万元)2,000
注册地址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郭庄三城路86-1号
法定代表人于强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芝麻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生产;生产食品添加剂氮气(自用);仓储服务(不含冷冻、冷藏、保鲜及危险化学品储存);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1998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花生油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03-10
注册资本(万元)2,366.4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朱诸路83号
法定代表人陆强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供用蒸汽、热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10年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红豆馅、红豆沙、绿豆沙
定价方式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08-23
注册资本(万元)1,000
注册地址江阴市河北街31号
法定代表人蒋坚红
经营范围纸塑制品、胶带、包装机械的销售;纸塑袋样的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02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包装材料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客户名称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09-06
注册资本(万元)8,000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中通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陈岳锋
经营范围输液软包装技术开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药品包装用复合膜的制造、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起始年份2020年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包装材料
定价方式招投标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原材料2020年2019年2018年
面粉公司采购价格3.063.073.08
市场价格4.924.864.84
白砂糖公司采购价格5.144.815.00
市场价格5.625.615.77
花生仁公司采购价格10.198.167.61
市场价格9.097.386.01
花生油公司采购价格14.2511.5311.57
市场价格16.6712.7612.96

、2017-2018榨季、2018-2019榨季,国内食糖产量由929万吨逐年增长至1,076万吨,市场供给量的增加使得白砂糖价格逐年下降。但随着糖产量三年上升周期结束,2019-2020榨季,糖产量进入到下降周期,故2020年公司白砂糖采购价格随糖价的回暖而提升。

榨季指一个生产期,甜菜糖的榨季指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3月份;蔗糖的榨季指当年的10月份至次年的 4月份。

对于花生仁市场,2019年3月,由于国家停止从加拿大进口油料作物,使得国内油料作物之一的花生仁需求有所上升,受此影响花生仁价格在2019年下半年上涨较多,全年平均价格相应抬高。2020年,花生仁价格持续上涨,一方面系2019年上涨行情的延续,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花生仁随粮食价格整体走高而上涨。报告期内,公司花生仁采购价格波动趋势与市场行情一致。

花生仁作为花生油的主要原材料,两者价格体现出较强的相关性,但由于花生油生产厂商往往在年初进行采购,因此其价格受上半年花生仁价格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报告期内各年度1月至3月中旬,油料花生仁全国市场价分别为6.28元/千克、6.20元/千克及8.88元/千克,故花生油市场价格在2019年有所下滑,但在2020年上涨明显。公司花生油采购价格变动与市场行情一致。

5、公司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况

(1)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添”)

公司从上海三添采购香油成品,同时公司为其代工花生酱产品。双方业务合作的背景及合理性如下:

2003年,上海三添不再自行生产花生酱产品,由于公司为国内较为有名的花生酱生产商之一,已为多家海外客户开展花生酱OEM业务多年,上海三添主动联系公司并希望由公司为其代工,具有商业合理性,双方合作持续至今。2013年,公司确定从上海三添处采购成品香油,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和上海三添合作较久,了解深入,另一方面上海三添在香油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优势。三添牌香油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根据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募集说明书的披露,三添香油在上海市场占有率位列第一,因此公司自上海三添处采购香油成品后进行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三添交易金额及占各期销售总额及采购总额的比例均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销售花生酱146.650.31%206.420.43%225.770.48%
公司采购香油14.780.05%14.810.05%13.350.05%
项目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
公司销售价格(元/千克)花生酱13.3812.9512.68
公司采购价格(元/升)香油36.3936.6637.58
项目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销售饼干及其他产品--55.810.12%301.520.64%
公司采购白砂糖----2,140.898.36%

庆华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饼干及其他产品执行公司向经销商统一的销售价格。公司向山东亿旺采购白砂糖系通过招投标确定,价格与其他白砂糖供应商相近,具有公允性,具体采购价格及对比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五)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之“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中对不同供应商价格差异比较内容。

(3)由于公司产品属于大众消费品,且在山东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存在部分供应商向公司零星购买商品的情况,该等交易独立,定价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且金额较小。

(六)安全生产与环保情况

1、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属于高危险或重污染行业。

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已建立并实施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公司治安、消防和其他安全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19年3月27日,公司被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确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三年,2019年1月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青食有限被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确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有效期三年。

青岛市李沧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说明,证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源科贸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青岛市李沧区辖区内,未接到上述公司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报告,亦没有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对其进行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青岛市城阳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说明,证明青岛青食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在城阳区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因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2、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环境保护总体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存在重大污染源。公司执行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对于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及主要污染物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环节较少,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的主要涉及污染物及相应生产经营环节情况如下:

①废水

公司饼干制造过程中的生产用水会在烘干过程中蒸发,不涉及对外排放;花生酱生产工艺中不涉及用水,故公司生产过程中几乎不涉及生产废水。公司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托盘清洗废水,托盘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包括烘烤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面粉卸料过程中产生的面粉卸料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口排放;面粉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车间沉降后排放。

③固体废物

公司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鸡蛋壳、食品残渣、面粉粉尘、沉淀池沉渣等。A、废弃包装属一般工业固废,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集中收集后外售;B、鸡蛋壳属一般工业固废,采用桶装收集,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C、食品残渣及不合格品、面粉粉尘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集中收集后外售。D、沉渣系沉淀池定期清捞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成份为面粉粉尘

等,需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所述,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存在重大污染源。公司执行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对于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污染物排放量超出许可范围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3)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投资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的采购及其相应维护费用,报告期内共计11.75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日常环保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度2018年度
日常环保治污费29.1125.0721.59

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分别为30万元和3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环保治污费,则计入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相关费用中。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涉及废气排放,且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排入市政管道处理,故“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涉及额外的环保投入。

(5)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020-370200-14-03-00000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关于青岛青食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意见 青环城承诺审[2020]9号
2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020-370200-14-03-00000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关于青岛青食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意见 青环城承诺[2020]10号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020-370213-14-03-000001)——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7,600.215,580.79-2,019.4226.57%
机器设备6,690.964,480.88-2,210.0833.03%
运输工具306.06279.53-26.548.67%
电子设备247.25193.57-53.6821.71%
其他设备466.96423.46-43.519.32%
合计15,311.4510,958.23-4,353.2228.43%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建筑面积(m2)用途房屋坐落位置他项权利
1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4289号12,783.77工业云南路127号
2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8092号3,686.13办公市南区费县路148号
3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第0071363号16,273.10工业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4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81758号4,301.57工业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5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6981号1,385.35住宅青岛市市南区市南区辛家庄三小区A-10号
6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0299号611.87住宅青岛市市南区屏东路2号
7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0297号244.88住宅青岛市市南区屏东路5号
8青食股份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06042号201.50住宅市北区错埠岭三路56号4单元202户
9青食股份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0875号8,509.59工业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建筑面积(m2)用途房屋坐落位置他项权利
10青食有限鲁(2020)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31,091.71工业城阳区臻园路1号
序号所有权人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m2)用途房屋坐落位置
1青食股份盐城路4号A座中单元325.30出租盐城路4号
2青食股份盐城路4号A座西单元327.50出租
3青食股份延安路161号临街网点房456.12出租延安路161号
4青食股份延安路161号院内网点房670.35出租

1993年11月10日,青岛市规划局下发《关于建设网点住宅工程的定点通知书》,同意青岛钟表总公司根据青计基字(1993)318号文批复而进行的建设网点住宅工程定点申请。1994年1月25日,青岛市规划局下发《关于青岛钟表总公司申请拆房报告的批复》(青归建字[94]第11号),称青岛钟表总公司提交的青表字(93)第60号及附图收悉,批准青岛钟表总公司在延安三路、盐城路建设网点住宅工程并拆除原有厂房和办公室,上述文件亦抄送市城乡建委。因此,上述房产的建设已经规划部门审批。公司自获得房产以来正常使用至今,不存在因未取得产权证书或建筑非法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了《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均不存在违反建设工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为违反建设工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无任何相关争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已作出承诺:“发行人目前存在未更名或未取得产权证书等瑕疵房产。如发行人因上述瑕疵房产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与第三方产生纠纷被任何政府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补偿青食股份就此承担的全部支出、罚款、滞纳金、赔偿及费用,保证发行人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故综上所述,发行人自有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系历史遗留问题。鉴于:1)上述房产建设时已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未取得产权证书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上述房产总建筑面积较小,仅占公司总房产面积的2.14%;3)上述房产均非公司产品的生产经营用房,目前仅用于出租,且租金收入较小;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事项已作出相关承诺。上述房产权属证书瑕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发行人亦未因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而受到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未租赁房屋建筑物,不存在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资产净值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使用人数量资产原值资产净值成新率
11200型饼干生产线青食有限1441.38361.0181.79%
21200型饼干生产线青食有限1383.42192.1950.13%
3坚果干燥机青食股份1353.71311.7088.12%
4包装机线青食有限1177.5088.9750.13%
5饼干自动装封箱机青食有限1101.9095.4493.67%
6冷却输送线青食有限184.4873.7887.33%
项目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733.53310.73-1,422.80
软件83.7281.75-1.97
合计1,817.25392.48-1,424.77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类型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终)他项权利
1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4289号云南路127号8,187.30出让工业2066-12-19
2青食鲁(2017)青岛市南区费2,004.80出让工业2066-12-19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类型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终)他项权利
股份市不动产权第0018092号县路148号
3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1363号、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0875号、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81758号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29,305.70出让工业2066-12-19
4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0299号青岛市市南区屏东路2号1,548.20划拨住宅长期
5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0297号青岛市市南区屏东路5号1,471.50划拨住宅长期
6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6981号青岛市市南区辛家庄三小区A-10楼2,312.30划拨住宅长期
7青食股份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06042号市北区错埠岭三路56号15,617.94划拨住宅长期
8青食有限鲁(2020)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城阳区臻园路1号88,045.45出让工业2050-03-07
序号所有权人土地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类型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1青食股份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1363号/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81758号/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0875号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29,305.70出让工业至2066.12.19
2青食有限鲁(2020)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城阳区臻园路1号88,045.45出让工业至2050.03.07

的取得和使用符合规定。

截至2021年1月31日,发行人部分非生产经营场所的少量土地存在使用划拨地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土地证号坐落面积 (平方米)类型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1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0299号市南区屏东路2号1,548.20 (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划拨住宅长期
2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0297号市南区屏东路5号1,471.50 (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划拨住宅长期
3青食股份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6981号市南区三明路3号2,312.30 (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划拨住宅长期
4青食股份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06042号市北区错埠岭三路56号15,617.94 (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划拨住宅长期

行人取得及使用上述划拨地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划拨地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划拨地对应的房产面积较小,且主要为发行人职工宿舍,均不属于生产经营用地,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划拨地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综上所述,鉴于A、发行人取得及使用划拨地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B、划拨地上发行人所属房产主要用于员工宿舍,符合划拨地“福利性住宅”的用途;C、上述划拨地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用地。因此,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使用划拨地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2、注册商标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共拥有25项境内注册商标,均为青食股份申请所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有效期使用商品
144152991292021-01-28至2031-01-27花生酱;果酱;水果罐头;加工过的坚果;加工过的花生;炸薯条;油炸土豆片;芝麻酱;水果干;食用芝麻油;
245558019292020-12-28至2030-12-27水果罐头;炼乳;奶粉;牛奶;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牛奶制品;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豆奶;杏仁浆;花生浆;
345533806292020-12-28至2030-12-27水果罐头;水产罐头;奶茶(以奶为主);豆浆;酸奶;豆奶粉;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肉脯;肉松;可可奶(以奶为主);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有效期使用商品
445525179292020-12-28至2030-12-27水果罐头;鱼罐头;肉罐头;琥珀花生;加工过的坚果;加工过的花生;已调味的坚果;加工过的榛子;加工过的松子;加工过的开心果;
541125037292020-09-21至2030-09-20土豆条;加工过的坚果;油炸土豆片;低脂土豆片;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腌制水果;水果片;土豆片;水果干;
640045910302020-05-14至 2030-05-13燕麦食品;燕麦片;燕麦粥;人食用的去壳谷物;去壳燕麦;薄片(谷类产品);刀切燕麦粒;月饼;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谷粉;
731906035302019-03-21至2029-03-20甜食;糕点;华夫饼干;燕麦食品;麦芽饼干;面包;薄脆饼干;饼干;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
8471436852018-11-14至2028-11-13婴儿食品;糖尿病人食用的面包;婴儿奶粉;婴儿用含乳面粉;医用营养食物;医用糖果
92690855852018-10-07至2028-10-06婴儿食品;婴儿奶粉;婴儿配方奶粉;糖尿病人食用的面包;医用营养食物;医用糖果;蛋白质膳食补充剂;婴儿含乳面粉;医用营养品;营养补充剂
1024786618302018-06-28至2028-06-27饼干;薄脆饼干;燕麦食品;面包;巧克力;糖果;咖啡;蛋糕;谷粉;糕点
114714369292018-03-07至2028-03-06芝麻油;食用油;食用油脂;芝麻酱;薄脆土豆片;水果蜜饯;食用菜子油
1222922812302018-02-28-2028-02-27饼干;面包;燕麦食品;糖果;咖啡;薄脆饼干;蛋糕;巧克力;谷粉;糕点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有效期使用商品
1322784204302018-02-21至2028-02-20巧克力;花生糖;糖果;谷粉;饼干;华夫饼干;蛋糕;面包;燕麦食品;糕点
1419014481302017-05-21至2027-05-20糖果;巧克力;花生糖
1519014460302017-03-07至2027-03-06糖果;谷类制品;饼干;华夫饼干;蛋糕;花生糖;面包;燕麦食品;糕点;巧克力
1618506871302017-01-14至2027-01-13面条;面条为主的预制食物;挂面;方便面;甜食;小黄油饼干;谷类制品;面粉;蛋糕粉;谷粉制食品
1717366521302016-09-07至2026-09-06饼干
183462030302014-09-28至2024-09-27虾味条;锅巴;饼干;豆沙;月饼;糕点;巧克力;米果
193138193362013-11-21至2023-11-20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住房代理;不动产中介;不动产管理;公寓管理;公寓出租;住所(公寓);办公室(不动产)出租
203023644302013-02-21至2023-02-20巧克力;软糖(糖果);花生糖果;糖果;饼干;华夫饼干;糕点;豆沙;米粉;含淀粉食品
213023645292013-01-07至2023-01-06花生酱;果仁巧克力酱;果酱;果酱(带皮);牛奶;牛奶制品;精制坚果仁;加工过的花生
221591246292011-06-21至2021-06-20花生酱;牛奶制品;果酱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有效期使用商品
231591143302011-06-21至2021-06-20饼干;糕点;饼干(克力架);华夫饼干;面包;豆沙;米粉;含淀粉食品
241506321292021-01-14至2031-01-13花生酱;果仁巧克力酱;果酱;果酱(带皮)
251417660302020-07-07至2030-07-06饼干;糕点;面包;豆沙
序号权利主体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
1青食股份一种饼干自动给料计量包装生产工艺ZL200610005502.9发明2006-01-04至2026-01-03青食有限原始取得,2020年11月青食股份自青食有限处继受取得
2青食股份饼干包装袋ZL201930608067.7外观设计2019-11-07至2029-11-06原始取得
3青食股份饼干包装盒ZL201930204876.1外观设计2019-04-29至2029-04-28原始取得
4青食股份一种饼干车间自动供油系统ZL201721601498.2实用新型2017-11-27至2027-11-26原始取得
5青食股份一种用于饼干输送机上的分道装置ZL201721601497.8实用新型2017-11-27至2027-11-26原始取得
6青食股份一种饼干移位抓取装置ZL201721602715.X实用新型2017-11-27至2027-11-26原始取得
7青食股份一种用于贴标机的饼干圆瓶贴标ZL201721603261.8实用新型2017-11-27至2027-11-26原始取得
序号权利主体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
定位装置
8青食股份一种饼干包装机用插角装置ZL201721603262.2实用新型2017-11-27至2027-11-26原始取得
9青食股份包装盒(威化巧克力)ZL201130021209.3外观设计2011-02-12至2021-02-11原始取得
10青食股份包装盒ZL201330032553.1外观设计2013-02-01至2023-01-31原始取得
序号权利主体域名注册日期到期日期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青食股份qdfood.com2002-09-292023-09-29鲁ICP备 05026819号-4
2青食股份qdfood.com.cn2002-10-042023-10-14鲁ICP备 05026819号-3
3青食股份qdfood.cn2010-03-292021-03-29鲁ICP备050266819号-2
序号权利主体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登记号登记日期
1青食股份青食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18-F-006586052018-11-05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如下:

序号权利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项目有效期发证部门
1青食股份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337021309689调味品2020-10-14至2025-10-13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饼干
3青食股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3700/13025烘烤、裹衣花生及花生酱,饼干2019-01-17至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4青食股份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2130037943预包装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2018-04-20至2022-02-09青岛市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青食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702950109-1997-01-27至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6青食有限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337021400403饼干2018-07-02至 2021-04-26青岛市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糖果制品2018-07-02至 2021-04-26
8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2018-07-02至 2021-04-26
9其他方便食品2019-09-25至 2021-04-26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青食有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3700/15116巧克力果脯,面制品2019-08-28至2024-08-27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11天源科贸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2130145650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销售2019-11-20至 2024-11-19青岛市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目前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为饼干、花生酱生产配方及配套的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较为成熟,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二)公司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机构的构成及职能

目前,公司设有技术中心负责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更新、BOM配方信息管理及标准制定。部门人员共7人,就学历结构来看,本科及以上有5人;就从业年限来看,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有4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有3人,具有较为丰富的关于饼干、花生酱和巧克力制品的理论知识和实验经验。

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如下:

2、研发工作流程

公司已形成销售部门需求传达,技术中心产品研发、生产部门批量生产、根据市场反馈予以改善或研发的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产品研发部技术部

技术中心

饼干

饼 干花生酱巧克力制品配方管理标准制定项目申报
产品开发信息设计开发策划设计开发输入
样品评审确认小试、中试设计开发控制
设计开发输出正式投产设计开发更改

3、在研产品和技术

在销售端,公司密切关注饼干及花生酱市场信息,顺应消费升级的大趋势,把握消费者的口味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系列。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研发目的进展情况研发方式
蛋圆饼干研发项目新品研发试验阶段自主研发
低聚果糖饼干研发项目新品研发试验阶段自主研发
花生酱品质改善研发项目产品改善试验阶段自主研发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等级
1GB/T 20980-2007《饼干》国家标准
2GB/T 21270-2007《食品馅料》国家标准
3GB 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国家标准
4GB/T 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国家标准
5GB/T 23822-2009《糖果和巧克力生产质量管理要求》国家标准
6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标准
7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标准
8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
9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国家标准
10GB/T 30768-2014《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国家标准
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等级
12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国家标准
13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国家标准
14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国家标准
15GB 19640 -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国家标准
16GB/T 19343-2016《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含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通则》国家标准
17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国家标准
18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
19GB/T 8233-2018《芝麻油》国家标准
20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
21GB 1355-86《小麦粉》国家标准
22GB/T 8608-88《低筋小麦粉》国家标准
23GB/T 8607-88《高筋小麦粉》国家标准
24QB/T 1733.4-2015《花生酱》行业标准
25LS/T 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行业标准
26LS/T 3212-2014《挂面》行业标准
27Q/QDSP 0007S-2019《蛋酥系列产品》企业标准
28Q/TXS 0006S-2016《麦芯粉》企业标准
29Q/TXS 0005S-2016《特精粉》企业标准
30Q/TXS 0007S-2014《挂面》企业标准
31Q/QDWL 006S-2014《专用小麦粉》企业标准
适用环节制度编号制度名称主要内容
采购环节QS/B-22.3《服务供应商评明确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评定和选择,以保证服
适用环节制度编号制度名称主要内容
价管理制度》务供应商能长期、稳定地提供高度安全的服务和质量的要求
QS/B-22.1《采购管理制度(国内)》明确了对国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选择、动态管理措施,采购产品要求、合同签署以及产品验收等内容
QS/B-22.2《采购管理制度(国外)》明确了对国外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选择、动态管理措施,采购产品要求、合同签署以及产品验收等内容
生产环节QS/B-23《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对产品生产流程中从生产计划制定、材料领用、生产过程全流程的控制内容
QS/B-28《生产过程质量考核制度》明确对生产过程中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生产设备、生产操作等的质量考核内容
QS/B-25《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明确公司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要求
QS/B-41《食品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了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及工器具卫生管理内容
QS/B-39《食品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了食品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着装要求、生产行为要求等内容
检验环节QS/B-24《检验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管理部化验室依据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实施原材料、最终产品检验或验证内容
QS/C-14-01《原材料、最终产品检验制度》规定了原材料进厂检验和最终产品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
贮藏环节QS/B-26《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仓储管理制度》明确原材料、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放行、交付过程中的控制要求
售后环节QS/B-10《投诉管理制度》明确对客户和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投诉进行处理的工作程序
QS/B-32《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明确对于公司产品发生的质量或安全问题及时追溯或召回的工作流程与要求
QS/B-31《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了当产品发生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制定产品标识方法,实现从产品到原料的可追溯性
QS/B-40《产品标签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预防纠正QS/B-19《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以书面授权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首问责任人及相关要求
QS/B-05《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制度》明确对公司与产品、过程和质量、食品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纠正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控制要求
适用环节制度编号制度名称主要内容
QS/B-14《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明确对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认定与处置流程
QS/B-34《质量工作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明确对不符合公司质量控制要求、食品安全生产体系的行为进行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
QS/B-27《应急响应和准备控制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小组制定和实施预警反应计划和应急预案,确定潜在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出响应、评审和改进的内容
QS/B-29《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信息收集制度》明确了对于公司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QS/B-30《食品安全验证控制制度》明确了由食品安全小组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科学性及有效运行进行验证的流程与要求
QS/B-35《食品安全防护计划》明确了食品生产、原料储藏、用水、产品运输等环节防止遭受到化学、生物制剂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蓄意污染等主要措施
QS/B-37《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明确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QS/B-38《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明确了对于食品及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自检自查,收集客户反馈,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动向,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

品生产安全过程进行了追溯,委托专业机构对产品样品过氧化值项目进行了高温暴晒实验,证明产品在运输和储存环节极易受高温、光照等因素影响,出现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明,公司的相关被处罚事项“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照相关法规属于“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参照相关法规中“从轻的标准进行了处罚”,且“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除前述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相关部门公示或处罚的情况。对于报告期内的少量消费者投诉,主要系产品包装破损、饼干破碎等问题,该等情况符合大众消费品生产企业的行业特点,公司已与消费者积极沟通妥善解决,相关补偿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且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纠纷或投诉举报,未受到重大处罚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下列基本要求: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体系,独立于各股东。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发行人关于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立性的上述表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生产:饼干、调味品(半固态)、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本厂产品出口和本厂自用技术、设备、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来料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展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礼品、工艺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与公司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发行人(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人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4)本公司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受损失,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作出赔偿或补偿。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发行人(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2)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4)本人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青食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作出赔偿或补偿。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华通集团,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华通集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公司下属子公司

公司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五)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华通集团持有发行人62.33%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
1陈明东董事长
2张伟董事、总经理
3张兰昌董事、副总经理
4刘刚监事会主席
5王旭监事
6马国喜监事
7戚跃监事
8马春燕职工代表监事
9孔凡昌职工代表监事
10丁唯颖职工代表监事
11曾庆军副总经理
12谢彤阳副总经理
13马小维副总经理
14孙明铭副总经理
15郭进副总经理
序号姓名单位控制/任职关系
1仲明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2孙明铭青岛森林纺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序号姓名单位控制/任职关系
(公司董事)青岛森华达职业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青岛纺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3焦健 (公司董事)青岛中科润美润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焦焕龙 (公司董事焦健兄弟)胜利油田华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胜利油田华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北京金华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克拉玛依华滨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5江崇义 (公司监事王丽红的配偶)青岛玖格物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6王丽平 (公司监事王丽红的姐妹)青岛润龙祥暖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7周洁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苏金红兄弟的配偶)青岛红蜻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8陆治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苏金红的女儿)江苏标一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
9管建明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0张平华 (公司独立董事)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杨秀君 (发行人职工监事周乐成配偶的姐妹)青岛元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12张兰昌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青岛市二轻总公司负责人
青岛新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
青岛朗讯科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董事
13王洪珍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海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序号姓名单位控制/任职关系
(实际控制人监事刘刚配偶)青岛海博荣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4马春燕 (实际控制人监事)青岛液体化工基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15王伟 (实际控制人监事马春燕配偶)青岛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16马忠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监事)青岛科技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17曾庆军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青岛中山商城有限公司董事长
18刘健英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曾庆军配偶)青岛市市南区金口福酒楼持股100%
市南区鑫金诺绿色庄园超市持股100%
19曾怡嘉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曾庆军女儿)上海艺佰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100%
20姚承斌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曾庆军女儿配偶)上海烜初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持股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源祥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笙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1谢彤阳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青岛华通建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青岛科技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东莞丰裕电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东)有限公司董事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济南)有限公司董事
山东省天然气管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2王纪铭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谢彤阳配偶)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3马小维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青岛福沃绿色铸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山东高速华通航空有限公司董事

1、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5,945,646.35注1.80%6,326,896.491.97%6,615,185.102.14%
合计5,945,646.351.80%6,326,896.491.97%6,615,185.102.14%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东)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0.0000%61,948.280.0128%89,504.270.0189%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济南)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0.0000%57,797.410.0120%80,410.260.0170%
华通集团工会委员会17,053.260.0035%54,836.910.0114%74,352.270.0157%
华通集团11,928.050.0025%39,102.730.0081%44,518.360.0094%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青岛市招标中心12,389.370.0026%28,927.090.0060%-0.0000%
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7,486.720.0036%28,881.200.0060%18,008.840.0038%
青岛华资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336.280.0026%23,774.890.0049%10,570.540.0022%
青岛弘信科技有限公司9,659.750.0020%20,175.920.0042%-0.0000%
青岛德铸特钢有限公司-0.0000%14,513.270.0030%-0.0000%
青岛华威通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7,238.930.0015%12,089.100.0025%3,785.620.0008%
青岛企发服务中心(全民所有制)-0.0000%8,992.440.0019%3,557.560.0008%
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0.0000%8,785.420.0018%13,094.660.0028%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889.380.0016%7,774.560.0016%4,999.460.0011%
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担保中心有限公司)123.900.0000%7,119.440.0015%13,061.960.0028%
青岛中国旅行社-0.0000%5,864.110.0012%1,005.330.0002%
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23.000.0004%4,999.470.0010%4,559.780.0010%
青岛中科华通能源工程有限公司3,008.850.0006%4,861.140.0010%2,281.810.0005%
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424.780.0005%4,437.180.0009%3,124.040.0007%
青岛华通航海产业园控股有限公司1,716.810.0004%4,225.610.0009%-0.0000%
青岛市纺织总公司1,628.320.0003%3,885.650.0008%4,959.800.0010%
青岛科技馆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0.0000%3,823.010.0008%2,518.180.0005%
青岛市二轻总公司1,115.040.0002%3,302.800.0007%3,999.120.0008%
青岛华通新创置业有限公司920.360.0002%3,020.430.0006%4,123.190.0009%
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1,451.320.0003%2,719.960.0006%2,141.820.0005%
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07.960.0001%2,586.210.0005%1,309.770.0003%
青岛青船置业有限公1,522.120.0003%2,526.490.0005%-0.0000%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345.980.0032%2,368.140.0005%-0.0000%
青岛华睿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0.0000%2,347.050.0005%2,632.630.0006%
青岛科技馆有限责任公司477.880.0001%2,202.190.0005%2,690.230.0006%
益青公司672.580.0001%2,137.100.0004%2,968.470.0006%
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513.270.0001%1,836.620.0004%2,733.070.0006%
青岛华通专网运营有限公司1,061.950.0002%1,415.930.0003%-0.0000%
青岛绿铸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0.0000%1,274.340.0003%-0.0000%
青岛联合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95.580.0001%1,006.810.0002%696.850.0001%
青岛市崂山区华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0.0000%968.970.0002%2,017.550.0004%
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0.0000%833.510.0002%4,241.210.0009%
青岛电脑刺绣机总厂495.580.0001%777.130.0002%1,514.740.0003%
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青岛华通东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0.0000%704.700.0001%1,315.920.0003%
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9.290.0000%547.450.0001%176.180.0000%
青岛华睿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70.800.0004%493.940.0001%701.620.0001%
青岛海融典当有限公司-0.0000%352.350.0001%349.270.0001%
华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59.290.0000%283.190.0001%-0.0000%
青岛联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3.100.0000%229.670.0000%701.620.0001%
青岛市轻工业研究所123.900.0000%194.270.0000%3,513.310.0007%
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77.880.0001%141.590.0000%-0.0000%
青岛华睿弘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65.490.0001%141.590.0000%-0.0000%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青岛联丰典当有限公司-0.0000%88.080.0000%262.710.0001%
青岛华通商旅地产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0%2,008.320.0004%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0.0000%-0.0000%2,466.460.0005%
青岛华通科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0%1,135.140.0002%
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6.190.0000%-0.0000%2,500.000.0005%
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0.0000%-0.0000%1,921.000.0004%
青岛华通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0%1,150.380.0002%
青岛华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0%2,512.820.0005%
青岛华通高新装备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000%-0.0000%438.140.0001%
青岛联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0000%-0.0000%51.280.0000%
青岛华侨饭店2,194.690.0005%-0.0000%2,068.970.0004%
青岛华通石川岛停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0%1,409.410.0003%
青岛纺联物业有限公司-0.0000%-0.0000%871.790.0002%
山东齐鲁华通航空有限公司-0.0000%-0.0000%256.410.000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35.770.0000%
青岛华创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
青岛华创启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启迪广华(青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672.560.0001%849.560.0002%-0.0000%
青岛服装辅料厂-0.0000%-0.0000%256.410.0001%
青岛博智汇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796.460.0002%1,699.120.0004%-0.0000%
青岛市华侨旅游侨汇1,345.130.0003%-0.0000%-0.0000%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服务公司
青岛益青工艺制品厂2,212.390.0005%-0.0000%-0.0000%
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7.780.0001%971.410.0002%696.850.0001%
青岛海珊制衣股份有限公司300.880.0001%2,490.990.0005%-0.0000%
青岛纺联集团一棉有限公司1,238.930.0003%2,225.190.0005%3,673.820.0008%
青岛纺联集团六棉有限公司1,398.230.0003%2,896.140.0006%4,540.390.0010%
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265.490.0001%971.410.0002%594.290.0001%
青岛纺联集团八棉有限公司867.260.0002%1,448.060.0003%2,552.240.0005%
青岛市天地房地产开发总公司371.680.0001%582.840.0001%264.260.0001%
青岛中通塑胶公司123.900.0000%194.270.0000%139.360.0000%
青岛青微电器有限责任公司5,309.730.0011%-0.0000%-0.0000%
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73.620.0001%-0.0000%-0.0000%
青岛市清算事务所212.390.0000%-0.0000%-0.0000%
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1,486.730.0003%-0.0000%-0.0000%
青岛华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5.580.0001%-0.0000%-0.0000%
合计155,116.390.0323%455,644.330.0944%443,945.530.0937%

和275.63万元。2018年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较高,主要系当年超额完成业绩获得相关奖金所致。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8,248.11648,504.90-
青岛华威通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82,758.62
青岛森华达职业服装有限公司--325,920.69
青岛企发服务中心3,648.11--
合计31,896.22648,504.90808,679.31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361.97-
华通集团1,934.00---27,257.39-
合计1,934.00---28,619.36-

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均为销售商品的货款,报告期内仅在2018年和2020年存在账面余额,分别为2.86万元和0.19万元,金额较小。

2、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应付账款比例金额占应付账款比例金额占应付账款比例
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1,793,005.824.88%1,074,792.402.61%
合计不适用不适用1,793,005.824.88%1,074,792.402.61%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比例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比例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比例
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6,425.900.34%36,425.900.21%--
青岛华威通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00.000.06%
合计36,425.900.34%36,425.900.21%10,000.000.06%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绝对金额和占比均较小,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制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规定如下:

(一)《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权或承担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应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销售产品、商品;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委托或受托销售;

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7、购买或出售资产;

8、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9、提供财务资助;

10、提供担保;

11、租入或租出资产;

12、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13、赠与或受赠资产;

14、债权或债务重组;

15、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6、签订许可协议;

17、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3、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4、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必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形成特别决议,必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

发行人就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概念、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决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

(三)《对外担保制度》相关规定

《对外担保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制度》第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及其关联方

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权或承担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后方能进行。董事会应当依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该等关联交易的交易理由、交易价格等重要交易内容进行审议后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出席,但应主动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可以依照会议程序在会上阐明自己的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予回避而不参加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当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时,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回避。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确认,会议主持人在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前提请关联股东回避,关联股东如有异议,应由股东大会确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五)《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董事或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

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其他知情董事在该关联董事未主动提出回避时,亦有权要求其回避。在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三人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由董事会批准。上述交易发生金额属股东大会批准权限范围内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或议案在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予以回避。

(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九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五)需要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投资等重大事项;(十四)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制定后,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9日和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建立在交易各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上述事项中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单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减少、规范与发行人之间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承诺不会通过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滥用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性别本公司职务任期
1仲 明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2孙明铭董事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3焦 健董事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4苏金红董事、财务总监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5管建明独立董事2020年04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
6张平华独立董事2020年04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
7解万翠独立董事2021年03月3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月历任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组织处干事、投资发展处副处长、综合办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青岛青微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机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华通集团纪律监察与信访稳定部部长兼青岛华通企业托管中心副主任;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纪律监察与信访稳定部部长,青岛华通企业托管中心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华通集团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华通集团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华通集团总经理助、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华通集团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华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华通集团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华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焦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1998年8月至2008年3月,历任青岛弘信公司投资部科员、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2008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华通集团资本运营三部主任科员;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华通集团资本运营三部副部长,兼任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任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任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上市促进与证券股权部部长;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苏金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1990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青岛食品厂科员;1992年11月至1999年4月历任公司科员、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科长、监事;1999年4月至2002年6月任益青公司运营部科员;1999年兼任青岛崂山可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2007年1月至2015年5月历任益青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8年11月,历任青

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兼总会计师、党支部委员兼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管建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9年10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1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师、审计师;2000年11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生产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山东太行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8月任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平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4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任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党支部书记、辅导员;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外派于中远(香港)集团公司远洋货轮,任见习二副;2002年8月至2019年11月历任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年12月至2018年1月历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2011年2月至2011年8月奥地利国家科学院欧洲侵权法研究院访问学者;2018年5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2月至今任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解万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9年6月出生,工学博士,青岛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7月至

2003年2月任齐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实验室主任、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6年9月,于江南大学食品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5年9月历任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日本东京海洋大学食品营养学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2015年9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海洋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本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性别本公司职务任期
1宁文红监事会主席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2赵先民监事、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3王丽红监事2021年03月3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4周乐成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06月03日至2022年06月09日
5李 江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1988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青岛食品厂技术科科员;1992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公司技术部科员、科长;2003年6月至2014年8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科长、副部长;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监事;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监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企业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监事。

王丽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1991年7月至2004年12月历任公司员工、财务主管、审计副主管、职工监事;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益青公司出纳、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15年6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会负责人、运行部部长、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历任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青岛弘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专职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青岛华通智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周乐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88年12月至1992年10月,历任青岛食品厂车间工人、电工班电工;1992年11月至2002年5月,任公司电工班电工;2002年5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市场营销部业务员;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市场营销部销售科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84年12月至1989年12月就职于青岛双星集团汽车运输处;1989年12月至2006年6月历任青岛固力果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日清国际食品有限公司)饼干车间班长、车间主任、生产计划科科长;2006年6月至2009年9月任公司饼干车间质量检查员;2009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生产部车间副主任;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生产部果脯车间主任;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生产部二车间主任兼生产部二支部党委书

记;2018年5月至今任青食有限生产部部长;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序号姓名性别本公司职务任期
1仲 明总经理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2张法倡副总经理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3于明洁副总经理2020年01月16日至2022年06月09日
4苏金红财务总监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5张剑春董事会秘书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张剑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89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青岛食品厂沧口分厂设备管理员、能源管理员;1992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公司沧口分厂设备管理员、能源管理员;2005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公司市场部信息科副科长;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任公司市场部信息科副科长、监事;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财信部副部长、监事;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工会副主席、监事;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赵先民、李伟军、司娟、苑滨。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赵先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参见本节招股意向书“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二)监事会成员”。

李伟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1980年11月至1992年10月历任青岛食品厂工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2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公司助理工程师;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公司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10年8月任公司设计主管;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司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199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技术中心科员;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技术中心科长;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苑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1982年12月至1992年10月历任青岛食品厂车间工人、

班长;1992年11月至2004年9月任公司车间班长;2004年9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车间副主任;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车间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以下是现任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一)董事

2018年3月,公司董事长孙国岗、董事孔凡昌因为工作调动原因,董事单连海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中原董事长孙国岗调尼欧迪克(青岛)除尘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谢彤阳、曲为民、王鑫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谢彤阳为公司董事长。

2018年12月,公司董事长谢彤阳、董事徐继林、曲为民、王鑫因为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中原董事长谢彤阳在华通集团的工作分工调整为分管风控法律部和青岛国家航海产业园项目。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孙明铭、焦健、苏金红、丛笑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孙明铭为公司董事长。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孙明铭、仲明、焦健、苏金红、丛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明铭为公司董事长。

2020年4月,公司董事丛笑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国君、管建明、张平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徐国君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解万翠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4月,因华通集团决定其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再担任所属企业董

事长职务,因此华通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孙明铭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长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仲明为公司董事长。

(二)监事

2018年4月,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因达到退休年龄、监事张勇因工作调动原因、监事张法倡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宁文红、匡学建、赵先民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宁文红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宁文红、匡学建、赵先民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邢伟、李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宁文红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0年5月,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邢伟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乐成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3月,公司监事匡学建因办理内退手续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丽红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变动情况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仲明董事长、总经理0.600.0090%
赵先民监事、核心技术人员3.000.0451%
姓名职位/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李伟军核心技术人员0.220.0033%
王芳仲明之配偶,在公司无任职20.390.3064%
仲小雯仲明之女,在公司无任职22.000.3306%
仲平仲明之兄,在公司无任职2.000.0301%
陆惠东苏金红之配偶,在公司无任职16.220.2437%
陆治苏金红之女,在公司无任职12.000.1803%
苏金元苏金红之兄,在公司无任职0.440.0066%
江崇义王丽红之配偶,在公司无任职0.040.0006%
姓名职位/亲属关系持股比例
截至招股意向书出具日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仲 明董事长、总经理0.0090%0.0090%0.0090%0.0090%
赵先民监事、核心技术人员0.0451%0.0451%0.0451%0.0451%
李伟军核心技术人员0.0033%0.0033%0.0033%0.0033%
王 芳仲明配偶,在公司无任职0.3064%0.3064%0.3064%0.3064%
仲小雯仲明子女,在公司无任职0.3306%0.3306%0.3374%0.3374%
仲 平仲明之兄,在公司无任职0.0301%0.0301%0.0301%0.0301%
陆惠东苏金红配偶,在公司无任职0.2437%0.2437%0.2437%0.2437%
陆 治苏金红子女,在公司无任职0.1803%0.1803%0.1803%0.1803%
苏金元苏金红兄弟姐妹,在公司无任职0.0066%0.0066%0.0066%0.0066%
江崇义王丽红之配偶,在公司无任职0.0006%0.0006%0.0041%0.0041%

(三)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苏金红青岛益青房地产开发公司8.000.37%
序号姓名职务2020年度薪酬(税前)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1仲明董事长、总经理51.02
2孙明铭董事-
3焦健董事-
4苏金红董事、财务总监40.79
5丛笑董事-
5徐国君注独立董事3.00
6管建明独立董事4.50
7张平华独立董事4.50
8宁文红监事会主席-
9匡学建监事37.03
10赵先民监事、核心技术人员16.57
11邢伟职工代表监事14.97
12李江职工代表监事15.75
13周乐成职工代表监事17.43
序号姓名职务2020年度薪酬(税前)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14张法倡副总经理37.22
15于明洁副总经理31.60
16张剑春董事会秘书16.51
17李伟军核心技术人员12.21
18司娟核心技术人员10.42
19苑滨核心技术人员12.74
姓名公司现任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仲明董事长、总经理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孙明铭董事华通集团副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森林纺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青岛森华达职业服装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姓名公司现任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青岛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青岛弘信公司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益青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华通高新装备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纺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焦健董事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华通泰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中科润美润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青岛夏庄白沙河现代农业示范园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管建明独立董事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平华独立董事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文红监事会主席华通集团财务融资部部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姓名公司现任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王丽红监事青岛孚德鞋业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弘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青岛海益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青岛华通智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于明洁副总经理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一)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由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宁文红、赵先民、王丽红由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乐成、李江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议聘任;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3、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管在关联方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工作,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董事孙明铭和焦健、公司监事宁文红及王丽红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委派,因此在华通集团或华通集团的其他下属企业领取薪酬,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除上述董事及监事外,公司目前的其他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从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十、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董事会成员变动原因
2018年01月至2018年03月孙国岗、仲明、单连海、徐继林、孔凡昌-
2018年03月至2018谢彤阳、仲明、曲为民、王鑫、孙国岗、孔凡昌因华通集团工作调动
期间董事会成员变动原因
年12月徐继林辞职,单连海因退休辞职;选举谢彤阳、曲为民、王鑫为公司董事
2019年01月至2020年04月孙明铭、仲明、焦健、苏金红、丛笑谢彤阳、徐继林、曲为民、王鑫因华通集团工作调动辞职;选举孙明铭、焦健、苏金红、丛笑为公司董事
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孙明铭、仲明、焦健、苏金红、徐国君、管建明、张平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选徐国君、管建明、张平华为独立董事;丛笑因工作原因辞职
2020年09月至2021年03月孙明铭、仲明、焦健、苏金红、管建明、张平华徐国君因专业工作原因辞职
2021年03月至今孙明铭、仲明、焦健、苏金红、管建明、张平华、解万翠选举解万翠为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监事会成员变动原因
2018年01月至2018年04月王文、张勇、邢伟、张法倡、李江-
2018年05月至2020年06月宁文红、匡学建、赵先民、邢伟、李江王文因退休辞职,张勇因华通集团工作调动辞职,张法倡因任职副总经理辞职;选举宁文红、匡学建、赵先民为公司监事
2020年06月至2021年03月宁文红、匡学建、赵先民、周乐成、李江邢伟因退休辞职;选举周乐成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03月至今宁文红、赵先民、王丽红、周乐成、李江匡学建因退休辞职;选举王丽红为公司监事
期间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8年01月至2018年05月仲明王鑫-张剑春
2018年05月至2019年01月仲明王鑫、张法倡-张剑春
2019年01月至2019年02月仲明王鑫、张法倡苏金红张剑春
2019年02月至2020年01月仲明张法倡苏金红张剑春
2020年01月至今仲明张法倡、于明洁苏金红张剑春

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苏金红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仲明为总经理,续聘张法倡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苏金红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张剑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于明洁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中:徐国君因专业工作原因辞职;单连海、王文、邢伟、匡学建系退休而卸任;张剑春为发行人内部培养,且其任职由监事变更为董事会秘书;张法倡亦为发行人内部培养,且其任职由监事变更为副总经理;其余人员变动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组织安排变化所致,新增人员亦系华通集团委派。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认定为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第九节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依法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确保股东、董事、监事职权的有效履行,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证。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出资方式缴纳所认缴的股金;

(3)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除上述职权外,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4)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前款第(4)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备案的,应当进行备案。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挂牌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存管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

册不得用于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5、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普通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7)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2)特别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发行公司股票、债券;3)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4)本章程的修改;5)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6)公司股权激励计划;7)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6、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运行规范,公司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要求行

使职权的行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03月29日
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05月30日
3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01月17日
42018年年度股股东大会2019年04月21日
5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06月10日
6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04月01日
7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04月23日
8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05月18日
9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07月03日
10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07月17日
1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03月30日
1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04月21日
1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08月05日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重大合同签订及银行信贷计划;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17)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3、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邮件、传真),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4、董事会的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担保职权,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提供担保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批准权限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5、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27次董事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的构成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2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目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孙明铭、仲明、张平华,其中张平华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孙明铭为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权限为: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宣。

(3)战略委员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可以采取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签等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做出决议。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未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战略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成员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公司其他非委员董事可受邀列席会议,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提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委员会委员对提案没有表决权。

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2、审计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苏金红、解万翠、管建明,其中解万翠和管建明为独立董事,管建明为专业会计人员,管建明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6)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7)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3)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年应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可以采取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签等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做出决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秘书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上市公司监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

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审计委员会关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3、提名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孙明铭、解万翠、张平华,其中解万翠和张平华为独立董事,解万翠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4)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提议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

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可以采取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签等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做出决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目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仲明、管建明、张平华,其中管建明和张平华为独立董事,张平华为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为: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制度、计划或方案;

2)薪酬制度、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管理;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可以采取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签等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做出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可以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四)监事会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业务、财务、资产状况,查阅帐簿和会计资料;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并

可在股东请求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侵害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形,应要求予以纠正;

(5)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8)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监事会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3、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监事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管建明、张平华和解万翠,其中管建明为会计专业人士。管建明和张平华由2020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解万翠由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列的基本条件。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制度安排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权,及对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先认可权;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5)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6)必要时,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7)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1)至(8)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上述第(6)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5)需要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6)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7)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

(8)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0)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1)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

(1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公司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变更方案;

(14)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15)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为张剑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产生,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同时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一)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1、因青食有限建设的位于青大工业园的餐厅、综合楼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于2002年擅自违规交付使用,青食有限于2019年11月6日收到了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出具的《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住建罚[2019]6053号),被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2、因青食有限建设的位于青大工业园的生产车间、标准车间未组织竣工验收,于2002年擅自违规交付使用,青食有限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了青岛市

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出具的《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住建罚[2019]6054号),被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就上述行政处罚,青食有限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已采取整改措施,且完成了竣工验收。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取得“鲁(2020)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不动产权证,就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相关房产办理了登记手续。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了《证明》,认定截至《证明》出具日,青食有限在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权限范围内无住建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已消除,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0]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公司在1999年和2002年两次回购股份,并进行了后续处置,相关情况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同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有关股份登记过户情况表格中的相关数据存在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就上述情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说明。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

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确认上述回购股份和股份转让之行为未造成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上述情形不属于行政处罚事项,针对上述行政监管事项公司已进行公开说明,且上述事项未造成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有关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罚请参见本招股“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十、产品质量控制”之“(四)产品相关处罚”。

三、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说明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发展需要,公司的各项控制制度在营运的各个环节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作用。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没有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就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

五、公司在挂牌过程中,以及挂牌期间,公司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披露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一)挂牌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2015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全部事宜>的议案》。

2015年10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7年11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350号)。

发行人于2018年3月12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青岛食品”,证券代码“872387”,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

综上,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依法取得了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且通过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查,挂牌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1、挂牌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作出的责令公开说明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之“(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形外,自新三板挂牌以来发行人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2、新三板挂牌期间股权交易情况

发行人自2018年3月12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青岛食品”,证券代码“872387”,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自新三板挂牌以来发行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的交易符合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股票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3、新三板挂牌期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情况

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自新三板挂牌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因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瑕疵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综上所述,除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以外,发行人自挂牌以来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合法合规,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三)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6月24日通过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66次会议审核,并于2021年7月获取《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号),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向股转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021年8月13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2907号),同意青岛食品股票自2021年8月20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综上,发行人在新三板摘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历史沿革股权变动情况,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披露是否一致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历史沿革股权变动情况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披露主要差异如下:

序号内容新三板公开披露内容招股意向书披露内容
11999年和2002年两次回购股份及后续处置未披露已披露
2青岛食品厂以净资产折股形成的公司集体股的所有者所有者为青食股份职工集体所有者为青岛食品厂
3青食股份设立时实有资本金额4,864万元整4,864.45万元

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因受限于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青食股份设立时发起人青岛食品厂申请了注销登记,青岛食品厂全部净资产折股形成的股权在青食股份成立时登记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但青食股份集体股权所有人实际应为青岛食品厂。

(三)青食股份设立时实有资本金额

《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青食股份设立时实有资金总额为4,864万元整。本次招股意向书等首发申请文件中披露青食股份设立时实有资金总额为4,864.45万元。

根据1992年11月21日青岛市工商局向青食股份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6358045-x),公司注册资金为4,864.45万元。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补充确认的批复》(青政函[2021]4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确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的批复》(青政函[2020]94号)和华通集团出具的《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份形成及规范过程等事项确认意见的函》(青华通[2020]147号),青食股份于1992年经青岛市体改委批准成立,并经山东省体改委与山东省人民银行确认为股份制试点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864.45万元。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历史沿革股权变动情况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收入确认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饼干、调味品、糖果制品等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产品主要为钙奶饼干等。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国内的经销商和商超。 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收入于相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至客户时确认。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收入于公司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 根据业务合同约定,此等转移均以产品经客户确认签收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销售业务合同,检查主要交易条款,以评价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在抽样的基础上,将收入核对至销售业务合同、发货单、到货签收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4、选取客户,查询公开的工商信息等(如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客户的股东、董事和监事情况,并和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5、选取经销商,进行实地或视频访谈,了解并查看经销商身份信息,询问经销商的工作人员与青食股份的交易流程、结算方式、交易频率及交易数据等信息,并与从青食股份获取的财务信息进行比较,以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6、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与发货单、到货签收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选取项目,就相关客户的销售交易金额以及往来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8、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记录是否存在重大的销售退货,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适用),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三)发行人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3,880,569.3259,838,214.3830,799,167.90
交易性金融资产250,748,904.11299,000,000.00-
应收票据7,851,663.7514,135,540.0011,855,490.00
应收账款14,629,673.3010,930,715.9317,651,713.38
预付款项4,439,033.281,079,407.90365,689.04
其他应收款3,339,466.853,864,976.002,133,118.74
存货26,476,239.8329,311,744.8827,826,431.98
其他流动资产--283,122,698.90
流动资产合计441,365,550.44418,160,599.09373,754,309.9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30,030,920.55--
长期股权投资--9,668,934.25
投资性房地产10,058,022.2310,489,084.5510,920,146.76
固定资产43,532,218.2148,334,342.8646,856,825.73
在建工程731,637.171,649,882.3652,413.79
无形资产14,247,742.9614,628,254.0814,921,434.92
递延所得税资产6,140,495.772,947,110.084,424,830.81
其他非流动资产47,916.5593,950.003,679,558.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788,953.4478,142,623.9390,524,144.26
资产总计546,154,503.88496,303,223.02464,278,454.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1,993,187.2836,720,429.1441,228,499.9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12,444,745.3913,313,580.66
合同负债24,921,485.84--
应付职工薪酬4,053,178.834,616,196.415,404,204.41
应交税费6,724,025.834,997,760.504,477,652.01
其他应付款10,660,524.0117,683,791.0115,871,543.04
其他流动负债813,741.14--
流动负债合计79,166,142.9376,462,922.4580,295,480.04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1,327,873.66--
非流动负债合计1,327,873.66--
负债合计80,494,016.5976,462,922.4580,295,480.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66,550,000.0066,550,000.0066,550,000.00
资本公积34,074,667.6134,074,667.6133,422,459.01
盈余公积36,032,613.6636,032,613.6636,032,613.66
未分配利润329,003,206.02283,183,019.30247,977,901.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5,660,487.29419,840,300.57383,982,974.1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5,660,487.29419,840,300.57383,982,974.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46,154,503.88496,303,223.02464,278,454.2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4,795,683.4448,719,003.6218,263,379.94
交易性金融资产250,748,904.11299,000,000.00-
应收票据7,851,663.7514,135,540.0011,855,490.00
应收账款13,776,248.1610,162,511.9917,057,230.6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预付款项4,439,033.28946,357.66361,439.69
其他应收款3,263,466.853,864,976.002,629,758.74
存货21,152,050.9223,974,943.0422,662,670.79
其他流动资产--282,629,612.42
流动资产合计426,027,050.51400,803,332.31355,459,582.1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30,030,920.55--
长期股权投资11,037,980.8812,037,980.8820,706,915.13
投资性房地产10,058,022.2310,489,084.5510,920,146.76
固定资产13,952,237.9215,911,252.6413,295,857.86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11,007,842.9611,280,954.0811,466,734.92
递延所得税资产5,808,327.352,947,110.084,415,24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1,694,12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81,895,331.8952,666,382.2362,499,015.17
资产总计507,922,382.40453,469,714.54417,958,597.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41,191,091.85121,876,375.33103,135,433.70
预收款项-12,444,745.3913,311,519.16
合同负债24,921,485.84--
应付职工薪酬4,012,029.464,568,683.925,356,345.92
应交税费4,618,273.632,958,144.443,961,450.27
其他应付款9,909,556.0516,921,771.4514,997,119.21
其他流动负债813,741.14--
流动负债合计185,466,177.97158,769,720.53140,761,868.26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85,466,177.97158,769,720.53140,761,868.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股本66,550,000.0066,550,000.0066,550,000.00
资本公积23,922,307.6123,922,307.6123,270,099.01
盈余公积36,032,613.6636,032,613.6636,032,613.66
未分配利润195,951,283.16168,195,072.74151,344,016.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22,456,204.43294,699,994.01277,196,729.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07,922,382.40453,469,714.54417,958,597.3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480,442,705.35482,857,994.02473,582,158.52
减:营业成本331,167,343.32321,625,791.58309,548,947.20
税金及附加5,728,156.326,413,777.747,334,820.10
销售费用17,879,568.9725,824,608.1226,994,195.63
管理费用35,661,762.5741,122,887.8344,902,614.86
研发费用1,863,494.132,182,959.792,072,944.91
财务费用-434,995.11-438,980.32-232,484.15
其中:利息收入812,307.94244,891.3398,012.96
加:其他收益631,518.342,928,520.331,240,852.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931,343.809,036,343.384,551,548.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94,199.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8,904.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9,326.642,789,835.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9,845.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6,559,814.76100,881,648.1489,203,366.91
加:营业外收入104,910.61629,037.59401,428.96
减:营业外支出1,361,235.0443,674.068,223.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5,303,490.33101,467,011.6789,596,572.0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26,208,303.6126,331,893.8622,678,646.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2.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473,979,873.41475,164,839.34466,591,491.83
减:营业成本357,352,107.86350,240,421.49333,747,826.82
税金及附加3,455,503.993,985,265.334,652,542.32
销售费用17,741,988.9724,590,298.6026,012,702.00
管理费用28,521,874.0432,747,912.2137,547,882.47
研发费用1,863,494.132,182,959.792,072,944.91
财务费用-523,357.62-385,276.78-195,952.86
其中:利息收入780,002.12216,685.9468,905.56
加:其他收益294,286.412,703,984.751,110,852.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931,343.809,036,343.384,551,548.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94,199.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748,904.1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5,326.642,751,473.8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2,725.36-120,631.0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2,564,744.3676,295,060.7268,536,578.65
加:营业外收入104,910.61626,484.28401,428.96
减:营业外支出1,299,283.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1,370,371.4876,921,545.0068,938,007.61
减:所得税费用20,339,161.0620,140,488.6817,391,239.9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1,031,210.4256,781,056.3251,546,767.6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1,031,210.4256,781,056.3251,546,767.6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61,031,210.4256,781,056.3251,546,767.6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9,970,634.47545,331,663.99534,800,990.83
收到的税费返还-644,214.95418,961.8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93,060.758,720,324.378,088,829.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3,863,695.22554,696,203.31543,308,782.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1,218,229.48322,339,645.56287,847,548.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034,397.7674,580,822.0373,288,636.10
支付的各项税费58,318,167.1157,652,063.2659,768,419.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713,382.4627,621,703.7929,928,059.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0,284,176.81482,194,234.64450,832,663.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79,518.4172,501,968.6792,476,118.0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20,000,000.00330,163,561.64260,221,815.4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900,423.256,432,599.335,486,416.26
处置联营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2,270,169.00-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7,187.0065,898.5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2,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9,520,110.25348,932,228.51265,708,231.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76,860.138,162,950.1011,211,540.85
投资支付的现金1,380,000,000.00390,000,000.0027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82,576,860.13398,162,950.10281,211,540.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56,749.88-49,230,721.59-15,503,309.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2,208.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2,208.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31,870,577.8037,986,504.0018,680,313.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98,13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468,714.8037,986,504.0018,680,31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8,714.80-37,334,295.40-18,680,313.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141.15661.6411,028.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4,959,087.42-14,062,386.6858,303,524.7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8,433,432.41152,495,819.0994,192,294.3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74,344.99138,433,432.41152,495,819.0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3,926,197.29537,673,490.24527,862,555.91
收到的税费返还-644,214.95418,961.8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95,649.348,960,263.606,978,824.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6,121,846.63547,277,968.79535,260,342.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0,150,966.74366,603,160.06340,101,186.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535,232.5247,737,166.0048,391,627.04
支付的各项税费39,493,325.4439,374,402.3738,492,890.4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254,653.3622,961,886.1025,630,822.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2,434,178.06476,676,614.53452,616,526.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687,668.5770,601,354.2682,643,816.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20,267,818.50330,163,561.64260,221,815.4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900,423.256,432,599.335,486,416.26
处置联营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2,270,169.00-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4,127.0067,098.5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2,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9,744,868.75348,933,428.51265,708,231.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5,443.913,846,958.492,365,711.36
投资支付的现金1,380,000,000.00391,000,000.0027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80,875,443.91394,846,958.49272,365,711.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30,575.16-45,913,529.98-6,657,479.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2,208.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2,208.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31,870,577.8037,986,504.0018,680,313.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98,137.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468,714.8037,986,504.0018,680,31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8,714.80-37,334,295.40-18,680,313.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141.15661.6411,028.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2,924,762.54-12,645,809.4857,317,052.2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314,221.65139,960,031.1382,642,978.9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4,389,459.11127,314,221.65139,960,031.13
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青岛青食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97.50%2.50%生产加工:饼干面食,巧克力,糖果,花生制品,豆制品,婴幼儿保健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淀粉、饮料加工;来料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设立
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天源科贸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100%-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立

的合同,本公司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4)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

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5)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内销方面,本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经销商及商超。收入在本公司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业务合同约定,此等转移以产品经客户确认签收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外销方面,本公司一般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期限将货物运送至装运港口,根据业务合同约定,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及装船后,视为货物的控制权转移,因此于该时点确认收入。

2、以下与收入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

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销售商品收入

当同时满足上述收入的一般确认条件以及下述条件时,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内销和外销模式,其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为:1)内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为经销商与商超,收入在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此等转移以产品经客户确认签收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2)外销方面,公司一般在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期限将货物运送至装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及装船后,视为货物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确认收入。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基于现有业务模式、销售合同条款下,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也不会受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产生重大变化。

假定自报告期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的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

(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公司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四)金融工具

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应付款项及股本等。

1、以下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根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③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

务模式决定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公司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

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

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

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①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②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下发生违约:①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

或②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6)核销如果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公司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权益工具

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2、以下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司将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将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按成本计量。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

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

约或逾期等;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5)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6)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等。1)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如下:

应收款项按下述原则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当各单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对该部分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款项,存在特殊的回收风险。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款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流量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上述①和②中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也会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年以上100.00%100.00%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转回。

(5)权益工具

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以及其他。其他主要包括劳保用品及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六)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1)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

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公司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公司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公司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1)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2)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重大影响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七)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项目使用寿命(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项目使用寿命(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400-5%2.38-10.00%
土地使用权50-2.00%
项目使用寿命(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5年0-5%2.71-10.00%
机器设备3-12年0-5%7.92-33.33%
运输设备4-10年3-5%9.50-24.25%
项目使用寿命(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3-10年0-3%9.70-33.33%
其他设备5-10年0-5%9.50-20.00%
项目使用寿命(年)
土地使用权50年
软件2年

定的无形资产。

(十一)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1)固定资产;(2)在建工程;(3)无形资产;(4)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5)长期股权投资等。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十二)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公司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司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十三)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公司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公司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公司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十四)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公司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十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公司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公司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十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2018年5月1日之前:17%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16% 2019年4月1日之后: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计征7%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计征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计征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20%、25%

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和青岛青食有限公司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发布的《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之规定,2020年度,天源科贸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因此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十七)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下简称“解释第9-12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解释第9-12号

公司按照解释第9-12号有关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的规定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采用解释第9-12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

(2)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2019年会计政策的变更适用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7号(2019)”)、《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12号(2019)”)。

1)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未受重大影响。

2018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合并财务报表
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财务费用-5,578,231.985,345,747.83-232,484.15
投资收益-794,199.215,345,747.834,551,548.62
科目母公司财务报表
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财务费用-5,541,700.695,345,747.83-195,952.86
投资收益-794,199.215,345,747.834,551,548.62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合并财务报表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282,100,000.00282,1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83,122,698.901,022,698.90-282,100,000.00
科目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282,100,000.00282,1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82,629,612.42529,612.42-282,100,000.00

②金融工具分类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持有部分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等债务工具投资。该部分债务工具投资不满足“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将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人民币282,100,000.00元,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以按照财会 [2019] 6号和财会 [2019] 16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为基础,将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30,799,167.90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1,855,490.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7,651,713.38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133,118.74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022,698.90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62,1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20,000,000.00
新金融工具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月1日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30,799,167.90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11,855,490.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7,651,713.38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133,118.74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1,022,698.90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82,100,000.00
原金融工具准则-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8,263,379.94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1,855,490.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7,057,230.60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629,758.74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529,612.42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62,1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20,000,000.00
新金融工具准则-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月1日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8,263,379.94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11,855,490.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7,057,230.60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629,758.74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529,612.42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82,100,000.00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
其他流动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262,100,000.00---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262,100,000.00--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加:其他流动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转入*-262,100,000.00--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流动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转入-20,000,000.00--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282,100,000.00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流动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20,000,000.00---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20,000,000.00--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930,564.70--930,564.70
其他应收款2,723,075.92--2,723,075.92

(b)母公司口径

单位:元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898,543.44--898,543.44
其他应收款2,716,735.92--2,716,735.92

(3)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2020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适用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解释第13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1)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本公司母公司
负债:
预收款项(12,444,745.39)(12,444,745.39)
合同负债21,785,801.7721,785,801.77
其他应付款(10,958,873.28)(10,958,873.28)
其他流动负债1,617,816.901,617,816.90

目、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对自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

单位:元

项目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
本公司母公司
营业成本9,540,943.068,404,614.53
销售费用(9,540,943.06)(8,404,614.53)
项目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
本公司母公司
负债:
预收款项(7,131,844.43)(7,131,844.43)
合同负债24,916,393.3324,916,393.33
其他应付款(18,603,382.55)(18,603,382.55)
其他流动负债818,833.65818,833.65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3)财会[2020]10号

财会[2020]10号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330,433.16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十八)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1、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1)收入确认问题

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公司在与客户对账并开具发票后确认内销收入,而非在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签收单时确认内销收入,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2)返利跨期调整

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在进行返利确认时,在实际支付返利金额时冲减营业收入,而非按照相应政策或合同规定计算并确定返利金额时冲减营业收入,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3)房租收入确认

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按照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确认租金收入,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4)补提2018年年终奖

公司2018年少计提部分人员2018年年终奖,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5)调整盈余公积

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由于上述差错更正调整导致存在多计提盈余公积的情况,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对该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6)对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公司2018年度编制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准确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未准确认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7)重分类调整

公司2018年度存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之间列报错误的情况,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

2、影响分析

(1)对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净利润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
调整前67,732,799.81251,467,337.55242,303,992.04
收入确认4,010,491.376,973,491.362,962,999.99
返利跨期调整-1,046,451.03-8,678,204.27-7,631,753.24
房租收入确认-1,932,178.57-1,932,178.57
补提2018年年终奖-1,846,736.25-1,846,736.25-
调整盈余公积-190,945.4316,167.89
重分类调整--128,932.33-128,932.33
合计-814,874.48-3,489,436.06-2,849,339.12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66,917,925.33247,977,901.49239,454,652.92
项目2018年调整前2018年调整数2018年调整后
预收款项-30,699,959.8617,386,379.20-13,313,580.66
应收账款13,793,732.753,857,980.6317,651,713.38
存货40,275,340.80-12,448,908.8227,826,431.98
应交税费-2,604,929.46-1,872,722.55-4,477,652.01
投资性房地产4,148,932.756,771,214.0110,920,146.76
无形资产21,692,648.93-6,771,214.0114,921,434.92
在建工程5,292,068.96-5,239,655.1752,413.79
固定资产41,617,170.565,239,655.1746,856,825.73
递延所得税资产865,754.403,559,076.414,424,830.81
应付职工薪酬-2,941,889.41-2,462,315.00-5,404,204.41
其他应付款-4,300,604.01-11,570,939.03-15,871,543.04
盈余公积-36,094,626.7662,013.10-36,032,613.66
项目2018年调整前2018年调整数2018年调整后
营业收入466,225,598.467,356,560.06473,582,158.52
营业成本301,850,963.407,697,983.80309,548,947.20
管理费用43,665,450.991,237,163.8744,902,614.86
资产减值损失207,557.51242,288.01449,845.52
其他收益42,080.891,198,771.911,240,852.80
营业外收入1,600,200.87-1,198,771.91401,428.96
所得税费用23,200,071.85-521,425.1222,678,646.73
项目2018年调整前2018年调整数2018年调整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777,170.84-301,052.7992,476,118.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51,122.54247,813.43-15,503,309.1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0,782.3451,811.1011,028.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58,304,952.96-1,428.2658,303,524.70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594,214.94-401,920.5594,192,294.3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2,899,167.90-403,348.81152,495,819.0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8,480.812,603,744.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31,518.343,528,520.331,540,852.80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7,546,258.876,432,599.335,345,747.8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462,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67,843.62-14,636.4793,205.15
小计16,921,452.7815,012,727.246,979,805.78
所得税影响额-4,230,363.20-3,753,181.81-1,744,951.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2,691,089.5811,259,545.435,234,854.33
二、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6,404,097.1463,875,572.3861,683,071.00
四、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16.05%14.99%7.82%
固定资产类别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情况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76,002,143.0320,194,207.9626.57%10-35年
机器设备66,909,586.6322,100,750.6033.03%3-12年
运输工具3,060,633.54265,366.308.67%4-10年
电子设备2,472,515.33536,838.0821.71%3-10年
其他设备4,669,625.36435,055.279.32%5-10年
合计153,114,503.8943,532,218.2128.43%

八、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情况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17,335,288.5714,228,023.3782.08%50年
软件837,248.0119,719.592.36%2年
合计18,172,536.5814,247,742.9678.40%-
应付职工薪酬具体项目2020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4,053,178.8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提前退休福利计划-
辞退福利-
合计4,053,178.83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应交税费具体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4,188,969.79
应交增值税1,675,304.94
应交土地使用税234,244.63
应交房产税288,566.65
应交个人所得税58,973.25
应交教育费附加61,581.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43,913.97
其他72,471.60
合计6,724,025.83
其他应付款具体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4,632,605.20
其他6,027,918.81
合计10,660,524.0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股本66,550,000.0066,550,000.0066,550,000.00
资本公积34,074,667.6134,074,667.6133,422,459.01
盈余公积36,032,613.6636,032,613.6636,032,613.6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未分配利润329,003,206.02283,183,019.30247,977,901.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5,660,487.29419,840,300.57383,982,974.1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5,660,487.29419,840,300.57383,982,974.1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8,433,432.41152,495,819.0994,192,294.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79,518.4172,501,968.6792,476,118.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56,749.88-49,230,721.59-15,503,309.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8,714.80-37,334,295.40-18,680,313.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141.15661.6411,028.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4,959,087.42-14,062,386.6858,303,524.7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74,344.99138,433,432.41152,495,819.09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51%35.01%33.68%
流动比率5.585.474.65
速动比率5.245.094.3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0.00%0.0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5.4431.9726.90
存货周转率11.8711.2610.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113,472,947.98109,560,864.7296,956,005.28
利息保障倍数N/AN/AN/A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1.111.091.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7-0.210.88

在利息支出,故相关指标情况不适用。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2018年4月20日和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共计送股33,275,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由33,275,000股变更为66,550,000股。因此2018年及2019年计算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每股净现金流量时股本统一使用66,550,000股。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8%1.19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9%1.001.00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87%1.13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04%0.960.96
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48%1.01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03%0.930.93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 = S0 + S1 + Si × Mi ÷ M0 - Sj × Mj ÷ M0 - 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 /(S0 + S1 + Si × Mi ÷ M0 - Sj × Mj ÷ M0 - 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四、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资产评估与验资情况

(一)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评估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评估情况主要为公司设立时对出资净资产的评估,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情况”相关内容。

(二)设立时及之后的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之“(一)历次验资情况”相关内容。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据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本节内如无特殊注明,货币单位指人民币万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44,136.5680.81%41,816.0684.26%37,375.4380.50%
非流动资产10,478.9019.19%7,814.2615.74%9,052.4119.50%
资产总额54,615.45100.00%49,630.32100.00%46,427.85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3,388.0630.33%5,983.8214.31%3,079.928.2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25,074.8956.81%29,900.0071.50%-0.00%
应收票据785.171.78%1,413.553.38%1,185.553.17%
应收账款1,462.973.31%1,093.072.61%1,765.174.72%
预付款项443.901.01%107.940.26%36.570.10%
其他应收款333.950.76%386.500.92%213.310.57%
存货2,647.626.00%2,931.177.01%2,782.647.45%
其他流动资产-0.00%-0.00%28,312.2775.75%
合计44,136.56100.00%41,816.06100.00%37,375.43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361.181.17
银行存款13,387.695,982.643,078.75
合计13,388.065,983.823,079.9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银行理财产品-7,900.00-
结构性存款25,074.8922,000.00-
合计25,074.8929,900.00-
家家悦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票据余额785.171,413.551,185.55
营业收入3,216.274,082.873,064.6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1,462.971,093.071,765.17
营业收入48,044.2748,285.8047,358.22
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值3.05%2.26%3.73%

长的KA客户转由经销商覆盖,公司则以先款后货方式与特定经销商进行往来结算。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2019年末上升,主要系2020年公司对信用期客户大润发的销售收入自2019年的1,013.70万元升至2020年的1,312.08万元,加之大润发年末内部发票流转存在延后情况所致。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政策

①2019年1月1日起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据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账龄情况违约损失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30天以内(含30天)0.79%786.1450.75%6.24779.90
31至60天(含60天)2.54%233.2015.05%5.92227.28
61至90天(含90天)4.29%187.7112.12%8.05179.66
91至120天(含120天)8.90%130.028.39%11.58118.45
121至150天(含150天)16.97%189.9112.26%32.23157.68
150至180天(含180天)100.00%14.060.91%14.06-
181天至365天100.00%7.980.52%7.98-
合计5.56%1,549.02100.00%86.061,462.97
2019年12月31日
账龄情况违约损失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30天以内(含30天)1.43%680.2858.51%9.73670.55
31至60天(含60天)3.86%150.6312.96%5.82144.81
61至90天(含90天)8.75%212.5918.29%18.61193.98
91至120天(含120天)16.50%56.234.84%9.2846.95
121至150天(含150天)34.21%55.024.73%18.8336.20
150至180天(含180天)78.44%2.730.23%2.140.59
181天至365天100.00%5.140.44%5.14-
合计5.98%1,162.62100.00%69.551,093.07
2018年12月31日
账龄结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855.3399.84%92.771,762.56
1-2年2.900.16%0.292.61
合计1,858.23100.00%93.061,765.17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余额占比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1,029.621年以内66.47%73.05
COMMODITY QUEST,INC.220.671年以内14.25%4.38
日本神荣株式会社85.341年以内5.51%1.22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51.021年以内3.29%1.45
青岛利客来超市连锁配送有限公司41.611年以内2.69%0.60
合计1,428.2692.20%80.70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余额占比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828.411年以内71.25%54.91
日本神荣株式会社76.821年以内6.61%1.10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53.131年以内4.57%0.76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501年以内3.31%0.55
DMFC (AUSTRALIA) PTY35.111年以内3.02%1.13
合计1,031.9788.76%58.45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余额占比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555.751年以内29.91%27.79
DMFC (AUSTRALIA) PTY458.551年以内24.68%22.93
HEINZ WATTIE'S LTD.207.621年以内11.17%10.38
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65.671年以内3.53%3.28
日本神荣株式会社64.041年以内3.45%3.20
合计1,351.6372.74%67.5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2018年
先款后货客户收入占比88.64%86.47%84.73%
给予信用期客户收入占比11.36%13.53%15.27%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余额1,549.021,162.621,858.23
给予信用期的客户收入5,419.216,463.767,155.99
占比28.58%17.99%25.97%
应收账款余额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786.1450.75%680.2858.51%1,428.0376.85%
信用期外762.8949.25%482.3441.49%430.2023.15%
合计1,549.02100.00%1,162.62100.00%1,858.23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原值回款合计截至2021年2月28日未回款金额中未到信用期金额截至2021年2月28日未回款金额中逾期金额回款比例期/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2020年12月31日1,549.02848.59496.54203.8954.78%86.06
2019年12月31日1,162.621,142.26-20.3698.25%69.55
2018年12月31日1,858.231,858.23--100.00%93.0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163,561.64
其他3,339,466.853,864,976.001,969,557.10
合计3,339,466.853,864,976.002,133,118.7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产业园征地费-2,462,500.002,462,500.00
房租3,384,343.001,405,800.002,002,850.00
其他248,620.00125,923.70227,283.02
小计3,632,963.003,994,223.704,692,633.02
减:坏账准备293,496.15129,247.702,723,075.92
合计3,339,466.853,864,976.001,969,557.10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占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青岛圣博华康创意策划管理公司房租3,314,500.001年以内及1-2年91.23%165,725.00
阿里巴巴丝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押金60,000.001年以内及1-2年1.65%4,500.00
青岛月星网吧房租51,593.001年以内1.42%2,579.65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押金50,000.001年以内1.38%2,500.00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押金50,000.004年以上1.38%50,000.00
合计3,526,093.0097.06%225,304.65

1)存货构成明细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包装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余额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余额账面 价值占比
原材料1,328.531,328.5350.18%1,185.941,185.9440.46%1,360.421,360.4248.89%
库存 商品980.51980.5137.03%1,390.821,390.8247.45%1,001.961,001.9636.01%
包装物323.02323.0212.20%335.46335.4611.44%391.94391.9414.09%
其他15.5615.560.59%18.9518.950.65%28.3228.321.02%
合计2,647.622,647.62100.00%2,931.172,931.17100.00%2,782.642,782.64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数量 (吨)金额 (万元)占比数量 (吨)金额 (万元)占比数量 (吨)金额 (万元)占比
花生仁876.30886.5966.73%878.50739.7762.38%1,206.00925.6968.04%
白砂糖93.9547.783.60%98.2550.774.28%293.42135.819.98%
面粉73.2523.011.73%128.4140.363.40%164.4054.594.01%
花生油5.378.970.68%13.3215.271.29%7.839.010.66%
其他212.29362.1827.26%199.34339.7728.65%149.80235.3217.30%
合计1,261.161,328.53100.00%1,317.821,185.94100.00%1,821.451,360.42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数量 (吨)金额 (万元)占比数量 (吨)金额 (万元)占比数量 (吨)金额 (万元)占比
钙奶饼干698.36608.5262.06%1,122.60918.8366.06%512.53418.4241.76%
休闲饼干34.2266.426.77%80.74147.6910.62%95.91175.2917.49%
花生酱162.73233.4523.81%141.49245.1217.62%196.57283.1728.26%
其他48.4272.127.36%84.0279.195.69%160.88125.0812.48%
合计943.73980.51100.00%1,428.851,390.82100.00%965.881,001.96100.00%
2020年
项目一年以内一年以外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328.53100.00%--
库存商品980.52100.00%--
包装物257.3179.66%65.7020.34%
其他1.519.70%14.0590.30%
合计2,567.8796.99%79.753.01%
2019年
项目一年以内一年以外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185.94100.00%--
库存商品1,390.82100.00%--
包装物321.1495.73%14.324.27%
其他17.4792.19%1.487.81%
合计2,915.3799.46%15.800.54%
2018年
项目一年以内一年以外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359.8299.96%0.600.04%
库存商品1,001.96100.00%--
包装物328.6083.84%63.3416.16%
其他23.5082.98%4.8217.02%
合计2,713.8897.53%68.762.4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债权投资3,003.0928.66%----
长期股权投资---0.00%966.8910.68%
投资性房地产1,005.809.60%1,048.9113.42%1,092.0112.06%
固定资产4,353.2241.54%4,833.4361.85%4,685.6851.76%
在建工程73.160.70%164.992.11%5.240.06%
无形资产1,424.7713.60%1,462.8318.72%1,492.1416.48%
递延所得税资产614.055.86%294.713.77%442.48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4.790.05%9.400.12%367.964.06%
合计10,478.90100.00%7,814.26100.00%9,052.41100.00%

的股权,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别为966.89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0.68%、0.00%和0.00%。2019年6月24日,公司将持有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25%股权作价12,314,500.00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青岛海澳森工贸有限公司,自此不再持有任何长期股权投资。山东汇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上述转让事项对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汇德评报字[2019]第011号”评估报告: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基础法下,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为4,925.79万元,收益法下该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059.49万元,以资产基础法下股权价值4,925.79万元为最终评估结果,相关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备案。转让价格依据评估值协商确认。2020年3月3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中铭复报字[2020]第17001号”评估复核报告,认为原评估报告评估范围符合委托人经济行为的要求,评估基准日选择恰当,过程步骤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最终选取的评估结果基本合理。

(2)投资性房地产分析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法核算,主要包括少量对外出租的老旧厂房和抵债房产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2.01万元、1,048.91万元和1,005.8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06%、13.42%和9.60%,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和摊销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041.20684.26356.94
土地使用权706.5657.70648.86
合计1,747.77741.961,005.80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和摊销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041.20655.29385.92
土地使用权706.5643.57662.99
合计1,747.77698.861,048.91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和摊销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041.20626.31414.89
土地使用权706.5629.44677.12
合计1,747.77655.751,092.0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余额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7,600.215,580.792,019.4246.39%
机器设备6,690.964,480.882,210.0850.77%
运输工具306.06279.5326.540.61%
电子设备247.25193.5753.681.23%
其他设备466.96423.4643.511.00%
合计15,311.4510,958.234,353.221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余额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7,581.515,284.622,296.8947.52%
机器设备6,682.194,303.832,378.3549.21%
运输工具362.22323.9938.230.79%
电子设备275.28209.1166.171.37%
其他设备521.02467.2353.791.11%
合计15,422.2210,588.784,833.43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余额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7,485.054,966.962,518.0953.74%
机器设备5,954.003,936.972,017.0343.05%
运输工具477.36417.0660.301.29%
电子设备218.56197.7620.800.44%
其他设备517.61448.1569.461.48%
合计14,652.599,966.904,685.68100.00%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原值
2018年1月1日余额7,485.055,202.42446.57209.91499.0213,842.97
本年增加------
其中:购置-119.1830.798.6518.59177.21
在建工程转入-632.40---632.40
2018年12月31日余额7,485.055,954.00477.36218.56517.6114,652.59
本年增加------
其中:购置-416.686.7956.723.41483.60
在建工程转入96.46311.50---407.97
本年处置或报废---121.93---121.93
2019年12月31日余额7,581.516,682.19362.22275.28521.0215,422.22
本年增加------
其中:购置18.7016.54-12.113.6150.96
在建工程转入-228.47---228.47
本期处置或报废--236.23-56.15-40.14-57.67-390.19
2020年12月31日余额7,600.216,690.96306.06247.25466.9615,311.45
累计折旧
2018年1月1日余额4,644.323,659.45392.74191.08427.609,315.20
本年计提322.64277.5224.316.6820.55651.70
本年处置或报废------
2018年12月31日余额4,966.963,936.97417.06197.76448.159,966.90
本年计提317.66366.8615.2511.3519.08730.20
本年处置或报废---108.32---108.32
2019年12月31日余额5,284.624,303.83323.99209.11467.2310,588.78
本年计提296.17397.008.2923.1311.19735.79
本年处置或报废--219.95-52.75-38.68-54.97-366.34
2020年12月31日余额5,580.794,480.88279.53193.57423.4610,958.23
减值准备
2018年1月1日余额------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价值
2018年1月1日余额2,840.731,542.9753.8218.8271.424,527.76
2018年12月31日余额2,518.092,017.0360.3020.8069.464,685.68
2019年12月31日余额2,296.892,378.3538.2366.1753.794,833.43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019.422,210.0826.5453.6843.514,353.2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余额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1,733.53310.731,422.8099.86%
软件83.7281.751.970.14%
合计1,817.25392.481,424.771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余额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1,733.53276.061,457.4799.63%
软件83.7278.375.350.37%
合计1,817.25354.431,462.83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余额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1,733.53241.391,492.14100.00%
软件76.9676.96-0.00%
合计1,810.49318.351,492.14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一、坏账准备115.4182.47365.37
其中:应收账款86.0669.5593.06
其他应收款29.3512.92272.31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其他减值准备---
合计115.4182.47365.3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7,916.6198.35%7,646.29100.00%8,029.55100.00%
非流动负债132.791.65%----
负债总额8,049.40100.00%7,646.29100.00%8,029.55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账款3,199.3240.41%3,672.0448.02%4,122.8551.3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收款项--1,244.4716.28%1,331.3616.58%
合同负债2,492.1531.48%----
应付职工薪酬405.325.12%461.626.04%540.426.73%
应交税费672.408.49%499.786.54%447.775.58%
其他应付款1,066.0513.47%1,768.3823.13%1,587.1519.77%
其他流动负债81.371.03%----
合计7,916.61100.00%7,646.29100.00%8,029.55100.00%
账龄情况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199.31100.00%3,672.03100.00%4,122.84100.00%
1年以上0.010.00%0.010.00%0.010.00%
合计3,199.32100.00%3,672.04100.00%4,122.85100.00%
2019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
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116.30
淄博沃滋商贸有限公司/沂源县万盛隆超市有限公司74.89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74.82
济南鲁胶阿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2.01
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60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48.81
连云港市大众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新浦区庆芳烟酒店/高新区洪林食品经营部43.50
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42.60
青岛怡凯盛供应链有限公司33.42
济宁市玉童商贸有限公司32.21
合计589.16
2018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4.26
济南鲁胶阿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2.21
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14.83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配送中心100.50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85.65
淄博沃滋商贸有限公司/沂源县万盛隆超市有限公司45.97
青岛怡凯盛供应链有限公司33.67
青岛坤旭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新吉禾翔工贸有限公司29.81
胶南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24.82
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临沂批发城阿震食品配送中心22.67
合计784.39

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力的款项由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列报。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2,492.15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1.48%,系由631.81万元的预收货款和1,860.34万元的应付返利款组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预收货款客户的名称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2.27
淄博沃滋商贸有限公司61.00
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44.97
山东怡方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7.66
青岛中泽商业物流有限公司27.41
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6.26
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15.98
青州市茜莹商贸有限公司13.95
莱州市锦鹏商贸有限公司13.26
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12.32
合计545.07

(6)其他应付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股利463.2643.46%322.8218.26%128.478.09%
应付广告费188.6817.70%
应付行政处罚款124.7411.70%
应付返利款--1,095.8961.97%1,157.0972.90%
应付设备及工程尾款94.198.84%132.857.51%115.357.27%
应付保证金86.368.10%89.365.05%89.365.63%
应付职工售房维修基金40.623.81%40.482.29%40.332.54%
应付运费押金21.151.98%29.151.65%29.151.84%
应付租房押金10.961.03%8.000.45%8.050.51%
其他36.103.39%49.832.82%19.351.22%
合计1,066.05100.00%1,768.38100.00%1,587.15100.00%

2020年末,公司新增非流动负债132.79万元,均为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14.74%15.41%17.2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36.51%35.01%33.68%
流动比率(倍)5.585.474.65
速动比率(倍)5.245.094.3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347.2910,956.099,695.60
利息保障倍数(倍)N/AN/AN/A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合并)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洽洽食品39.71%32.42%34.49%
麦趣尔38.40%32.94%24.73%
盐津铺子57.19%53.04%44.46%
桃李面包14.99%27.82%12.51%
平均数37.57%36.56%29.05%
青食股份14.74%15.41%17.29%
流动比率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洽洽食品3.502.171.99
麦趣尔1.581.691.74
盐津铺子0.780.770.93
桃李面包2.854.374.18
平均数2.182.252.21
青食股份5.585.474.65
速动比率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洽洽食品2.341.351.29
麦趣尔1.381.521.62
盐津铺子0.430.430.53
桃李面包2.694.163.96
平均数1.711.861.85
青食股份5.245.094.3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5.4431.9726.90
存货周转率(次)11.8711.2610.72

体资产周转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主要资产周转率呈现上升趋势。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对比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洽洽食品22.7322.7321.51
麦趣尔6.555.436.02
盐津铺子12.9411.9412.97
桃李面包11.6211.6611.97
平均数13.4612.9413.12
青食股份35.4431.9726.90
存货周转率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洽洽食品2.342.482.54
麦趣尔8.578.809.17
盐津铺子3.423.273.38
桃李面包31.0828.3528.06
平均数11.3510.7310.79
青食股份11.8711.2610.72

该公司对多数经销商均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2013年1-6月经销商收入约占57.93%。因此,其非经销商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公司,也即给与信用期的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小于公司。就盐津铺子而言,年报未披露相关分渠道的销售收入,但根据招股意向书披露,2016年1-6月,且直营渠道约占总收入的55.72%,直营渠道的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公司,也即给与信用期的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小于公司。

对于桃李面包,根据招股书披露,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对KA客户、少数经销商及部分中心城市中小客户的应收货款,2020年其经销模式的收入仅占

38.28%,也也即给与信用期的客户收入占比也较高,因此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小于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与自身销售模式相匹配。

存货周转率方面,公司指标优于除桃李面包外几乎所有可比公司,一方面系公司生产周期短,且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能够较为准确地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备货,使得公司库存商品保持在合理水平;另一方面系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合作较为稳定,供应充足,无需提前大量采购,提升了运营效率。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迅速,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持续增长,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480,442,705.35482,857,994.02473,582,158.52
减:营业成本331,167,343.32321,625,791.58309,548,947.20
税金及附加5,728,156.326,413,777.747,334,820.10
销售费用17,879,568.9725,824,608.1226,994,195.63
管理费用35,661,762.5741,122,887.8344,902,614.86
研发费用1,863,494.132,182,959.792,072,944.91
财务费用-434,995.11-438,980.32-232,484.15
加:其他收益631,518.342,928,520.331,240,852.80
投资收益16,931,343.809,036,343.384,551,548.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48,904.1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329,326.642,789,835.15-
资产减值转回/(损失)--449,845.52
二、营业利润106,559,814.76100,881,648.1489,203,366.91
加:营业外收入104,910.61629,037.59401,428.96
减:营业外支出1,361,235.0443,674.068,223.81
三、利润总额105,303,490.33101,467,011.6789,596,572.06
减:所得税费用26,208,303.6126,331,893.8622,678,646.73
四、净利润79,095,186.7275,135,117.8166,917,925.3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7,690.9599.26%47,780.7798.95%46,848.1998.92%
其他业务收入353.320.74%505.031.05%510.031.08%
合计48,044.27100.00%48,285.80100.00%47,358.22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钙奶饼干39,216.7982.23%37,873.7479.27%36,870.9078.7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休闲饼干1,380.472.89%1,860.963.89%1,831.643.91%
花生酱4,771.2010.00%5,734.6912.00%6,041.2312.90%
其他2,322.494.87%2,311.394.84%2,104.414.49%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钙奶饼干营业收入(元)392,167,903.80378,737,367.32368,709,012.73
钙奶饼干销量(千克)31,784,031.3731,217,322.5629,950,624.80
钙奶饼干单位售价(元/千克)12.3412.1312.31
项目2020年度相比2019年度2019年度相比2018年度
钙奶饼干销量带来的影响(元)6,875,471.2215,593,760.85
钙奶饼干单价带来的影响(元)6,555,065.26-5,565,406.26
钙奶饼干营业收入的变化(元)13,430,536.4810,028,354.59

力度高于2018年,使得2019年钙奶饼干的销售单价降低0.18元/千克,价格的影响使钙奶饼干收入减少了556.54万元。量价综合影响下,2019年钙奶饼干的收入较2018年增加1,002.84万元。

2020年,公司钙奶饼干收入未显著受“新冠疫情”影响,主要原因在于:

1)2020年春节较早,“新冠疫情”爆发时已临近春节,较多人流已经返乡,公司主要客户均也已基本完成备货,同时基于疫情初期的不确定性,消费者较多采购了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食品,因此在春节前公司的销售及公司客户对下游的销售未受到显著影响;2)春节后公司较早实现了复工复产,在全国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公司也积极开拓品牌宣传渠道和加强宣传力度,借助公司前身青岛食品厂设立70周年之契机,通过短视频宣传、总经理亲自线上带货、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直播活动等方式进行营销,也参与了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组织的“青岛制造”活动登录央视,加之疫情中后期消费端的反弹,均促进了公司钙奶饼干在2020年的销售;3)公司为区域饼干龙头企业,钙奶饼干产品系其传统优势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在山东省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美誉度,积累了较为深厚的消费基础且拥有较为稳定的消费场景,在中老年人早餐和幼儿成长阶段均受到山东省内消费者青睐,在多个年龄段内积累了较为深厚且具有一定刚性的消费基础,2020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达到97.93%,产销率达到101.49%,下游需求未因疫情而受到显著不利影响;4)从行业角度看,由于食品具有日常消费属性,疫情对行业的影响总体有限,如同行业可比公司盐津铺子在线上销售增长的同时,经销渠道营业收入由2019年的83,145.32万元增长至121,920.79万元,增长幅度亦有46.64%,直营商超渠道营业收入由2019年的49,762.63万元增长至63,042.59万元,增长幅度为

26.69%,公司钙奶饼干收入的小幅增长与行业并不背离。

基于上述因素,2020年钙奶饼干的销量仍然增加566.71吨,增长1.82%,促进收入增加687.55万元。同时,公司为消弭原材料白砂糖、花生仁等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减少了促销活动力度并于2020年11月对饼干类产品进了10%左

右的提价,全年销售单价较2019年提高0.21元/千克,使钙奶饼干销售收入增加

655.51万元。量价综合影响下,2020年钙奶饼干的收入较2019年增加1,343.05万元。

(2)花生酱

报告期各期,公司花生酱的销售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花生酱营业收入(元)47,712,046.9157,346,922.5060,412,332.63
花生酱销量(千克)3,095,413.873,893,862.774,125,209.50
花生酱单位售价(元/千克)15.4114.7314.64
项目2020年度相比2019年度2019年度相比2018年度
花生酱销量带来的影响(元)-11,759,168.18-3,387,996.56
花生酱单价带来的影响(元)2,124,292.59322,586.43
花生酱营业收入的变化(元)-9,634,875.59-3,065,410.13

报告期各期,公司休闲饼干的销售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休闲饼干营业收入(元)13,804,661.8518,609,586.1018,316,437.38
休闲饼干销量(千克)710,652.901,080,252.48976,262.66
休闲饼干单位售价(元/千克)19.4317.2318.76
项目2020年度相比2019年度2019年度相比2018年度
休闲饼干销量带来的影响(元)-6,367,118.181,951,035.42
休闲饼干单价带来的影响(元)1,562,193.93-1,657,886.70
休闲饼干营业收入的变化(元)-4,804,924.25293,148.72

的开拓和竞争力均较为一般,市场格局竞争激烈。

2019年,为进一步拓展休闲饼干的市场份额,公司通过降价促销方式加大推广力度,当年休闲饼干销售单价较2018年降低1.53元/千克,而销量增长103.99吨。休闲饼干销量的增长使得收入增长195.10万元,单价下降则使得收入减少

165.79万元的影响,量价综合影响下,2019年休闲饼干的收入较2018年增加29.31万元。

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更加专注于传统优势产品钙奶饼干在优势地区的销售和推广,减少了休闲饼干的促销力度,且于2020年11月进行了10%左右的提价,使得休闲饼干的平均单价较2019年上升2.20元/千克,毛利率也由2018年和2019年的略小于零变为正值。同时,在公司减少促销后,面对竞争对手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市场份额本就占比较小的省外市场在疫情影响下需求下降较多。在较为激烈的竞争环境下,2020年休闲饼干的销量降低了369.60吨,使休闲饼干销售收入减少了636.71万元,虽然当年价格的提升使得休闲饼干销售收入增加156.22万元,但量价综合影响下,2020年休闲饼干的收入仍然较2019年减少480.49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产品收入主要包括红豆馅、面粉、挂面等成品采购产品收入,报告期内占比稳定在5%左右,公司采用成品采购方式购入上述产品后再进行销售,一方面在于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同时减少生产线等固定资产的投入以控制生产运营成本。该部分收入可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有益补充。

2、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可划分为国内和国外两大类。

在国内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可分为三种:

(1)国内经销模式;

(2)国内直销模式;

该等模式包括:①KA客户销售;②网络销售模式;③其他直销客户销售。

其中KA客户主要为大中型商超,发行人直接与其签订销售合同达成购销关系,并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发行人的KA客户主要包括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等。其他直销客户主要为山东省内企业,其并非以商贸零售为主业,其中部分客户直接向发行人采购饼干等产品作为企业内部福利向员工发放。因此将KA客户与该等企事业单位分开列示。

(3)国内OEM模式。

在国外市场,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可分为两种:

(1)国外经销模式

该等模式包括:①国外中性包装销售;②国外自主品牌销售

(2)国外OEM模式

国外市场销售三种模式的区别在于:

① 国外中性包装:发行人与贸易商签署销货合同,销售花生酱时产品包装上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产品由贸易商主要销往当地食品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② 国外自主品牌模式:发行人开拓贸易商在西班牙销售自有品牌“海友”花生酱,在韩国销售自有品牌“青食”钙奶饼干;

③ 国外OEM模式下:产品最终以下游客户品牌进行销售,其中,DMFC(AUSTRALIA) PTY LTD.、Shingwang Food Ind. Co.、SHINYEI KAISHA等贸易商接受其下游客户委托,与发行人合作,由发行人代工生产花生酱及果脯巧克力,产品最终以该贸易商下游客户品牌进行销售。对于HEINZ WATTIE'S LTD.作为国际知名的酱料及调味品生产厂商,发行人接受其委托代工生产花生酱,最终以HEINZ WATTIE'S LTD.品牌进行销售。

根据上述销售渠道分类,公司不同渠道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国内市场
国内经销34,033.1271.36%31,705.7366.36%30,658.0965.44%
国内直销10,002.7020.97%11,226.2823.50%11,076.3923.64%
其中:KA客户9,231.4319.36%10,595.5922.18%10,439.1322.28%
国内OEM146.650.31%206.420.43%225.770.48%
国外市场
国外中性包装2,450.485.14%2,407.595.04%2,208.084.71%
国外OEM1,047.232.20%2,233.834.68%2,677.685.72%
国外自主品牌10.770.02%0.930.002%2.180.005%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销售区域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42,832.6689.81%42,073.5288.06%41,267.9588.09%
山东省内39,950.1683.77%39,318.6382.29%38,442.3182.06%
山东省外2,882.506.04%2,754.895.77%2,825.646.03%
国外3,508.487.36%4,642.349.72%4,887.9310.43%
线上销售1,349.802.83%1,064.912.23%692.301.48%
合计47,690.95100.00%47,780.77100.00%46,848.19100.00%

公司当前销售区域以国内为主,报告期内占比超过88%。对于国内销售,公司扎根山东省内市场,销售金额稳步提升,同时公司逐步开拓省外重点城市市场并积极布局电子商务领域,报告期内线上销售增长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受国际贸易环境和“新冠疫情”影响,近年来有所下降。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为饼干等休闲食品,受天气、季节等因素影响较小,各季度销售情况较为平均,不存在较大波动。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4,921.8610.24%4,116.078.52%4,265.649.01%
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1,135.542.36%842.501.74%1,984.364.19%
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1,018.952.12%2,827.305.86%2,341.714.94%
法定代表人非直系亲属364.900.76%373.260.77%603.621.27%
合作伙伴、员工、朋友1,169.622.43%1,122.892.33%3,593.477.59%
其他63.580.13%96.030.20%87.510.18%
合计8,674.4618.06%9,378.0519.42%12,876.3127.19%
1,598.103.33%1,592.183.30%4,284.609.05%

否符合以下条件:(1)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例如①客户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其通过家庭约定由直系亲属代为支付货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②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③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④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⑤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物流等合规方式或渠道完成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⑥境外客户指定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2)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3)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申报会计师已对第三方回款及销售确认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4)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相关金额及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通过上述措施能够证实第三方回款不影响销售真实性的,不构成影响发行条件事项。”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为:(a)发行人主要销售供人民群众日常食用的饼干产品,单品价格不高,下游经销商以小型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为主,符合食品经销行业的特点,且经销商的从业人员以夫妻、父子、兄弟等具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为主。基于交易习惯和支付便利性,部分经销商仍存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亲属及朋友、经销商员工等第三方使用个人账户代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形。(b)在KA客户销售模式下,发行人一般会将产品配送至KA客户下属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作为部分KA客户的子公司、分公司而设立,因此在业务执行过程中,经KA客户所属集团或母公司审核通过后,发行人会与配送中心签署合同。但KA客户普遍实行财务一体化管理,故存在由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等第三方账户支付货款的情形。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为规范收款管理,同时基于行业经营特点及部分客户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积极沟通,原则上要求客户以其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对于少量存在第三方回款需求的客户,发行人已要求其对第三方账户进行备案登记以便管理。对于报告

期内的第三方回款,客户和代付方已经出具相关说明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引致的纠纷。2017年以来,第三方回款比例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对于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根据客户及代付方出具的相关说明函,付款方非发行人的关联方。保荐机构对主要客户均进行了访谈,并对涉及第三方回款的客户进行穿行测试,就相关交易追查至相关业务合同,销货单、签收单等业务执行记录以及资金流水凭证,获取了相关客户及代付方出具的说明函,核实和确认了委托付款的真实性、代付金额的准确性及付款方和委托方之间的关系。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基于客户和代付方出具的说明函,发行人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可以合理区分,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回款外,2020年其余第三方回款金额为1,598.1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33%,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二)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3,001.6499.65%31,917.4199.24%30,719.8599.24%
其他业务成本115.090.35%245.170.76%235.040.76%
合计33,116.73100.00%32,162.58100.00%30,954.89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5,793.6278.16%25,060.7778.52%24,441.3079.56%
直接人工2,818.018.54%3,350.8810.50%3,417.8411.13%
制造费用1,958.755.94%1,952.786.12%1,817.645.92%
运输费954.092.89%----
成品采购成本1,477.174.48%1,552.984.87%1,043.083.40%
合计33,001.64100.00%31,917.41100.00%30,719.85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0,664.2783.21%19,413.6984.13%18,392.4084.33%
直接人工1,973.147.95%2,181.169.45%2,097.839.62%
制造费用1,485.115.98%1,480.706.42%1,320.606.05%
运输费710.802.86%----
成品采购成本------
合计24,833.32100.00%23,075.55100.00%21,810.82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661.3957.00%1,044.8154.49%1,151.1961.24%
直接人工179.5515.47%418.6321.83%496.8426.43%
制造费用170.8914.73%190.549.94%202.4410.77%
运输费23.292.01%----
成品采购成本125.2610.79%263.5113.74%29.391.56%
合计1,160.38100.00%1,917.48100.00%1,879.87100.00%

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均少于2019年。其中,由于“新冠疫情”期间公司缴纳的部分社保缴纳得到减免,直接人工下降幅度高于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且占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而由于制造费用中存在一部分固定成本,该等成本不随产量变化而减少,因此产销量减少的情况下制造费用的占比上升。

2020年,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运输费占休闲饼干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2.01%。

4、花生酱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3,957.9081.74%4,097.4782.16%4,393.0082.28%
直接人工518.4310.71%630.6512.65%673.9212.62%
制造费用284.315.87%259.155.20%272.435.10%
运输费81.391.68%----
成品采购成本------
合计4,842.03100.00%4,987.27100.00%5,339.3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7,690.9547,780.7746,848.19
主营业务成本33,001.6431,917.4130,719.85
主营业务毛利14,689.3115,863.3616,128.3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钙奶饼干14,383.1597.92%14,798.1993.29%15,060.0893.38%
休闲饼干220.081.50%-54.82-0.35%-45.00-0.28%
花生酱-70.82-0.48%747.424.71%701.894.35%
其他156.901.07%372.582.35%411.362.55%
合计14,689.31100.00%15,863.36100.00%16,128.33100.00%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饼干85.13%35.97%83.16%37.10%82.61%38.80%
其中:钙奶饼干82.24%36.68%79.27%39.07%78.70%40.85%
休闲饼干2.89%15.94%3.89%-2.95%3.91%-2.46%
花生酱10.00%-1.48%12.00%13.03%12.90%11.62%
其他4.87%6.76%4.84%16.12%4.49%19.55%
合计100.00%30.80%100.00%33.20%100.00%34.4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位价格12.3412.1312.31
单位成本7.817.397.28
其中:单位运费0.22--
毛利率36.68%39.07%40.85%

月对饼干类产品进行约10%的提价。

B.单位成本的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的单位成本逐年上涨,分别为7.28元/千克、7.39元/千克和

7.81元/千克,其具体拆分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位直接材料6.506.226.14
单位直接人工0.620.700.70
单位制造费用0.470.470.44
单位运输费0.22--
单位成本7.817.397.2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位价格19.4317.2318.76
单位成本16.3317.7319.22
毛利率15.94%-2.95%-2.46%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位直接材料9.319.6611.77
单位直接人工2.533.875.08
单位制造费用2.401.762.07
单位运输费0.33--
单位成品采购成本1.762.440.30
单位成本16.3317.7319.22

的单位直接人工上涨较多,这也是2019年直接人工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

2020年相比2019年,公司休闲饼干的单位成本变化原因主要在于:1)“新冠疫情”期间受惠于政府相关政策,部分社保缴纳得到减免,直接人工有所下降;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减少了单位成本较高的曲奇饼干及部分酥性饼干的产量;3)2020年休闲饼干产量销量均较小,规模效应较低,因此单位制造费用较高。

(3)花生酱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位价格15.4114.7314.64
单位成本15.6412.8112.94
毛利率-1.48%13.03%11.62%
单位:元/千克项目2019年2018年
单位直接材料10.5210.65
单位直接人工1.621.63
单位制造费用0.670.66
单位运输费--
单位成本12.8112.94
项目2019年2018年
单位花生仁成本9.238.82
单位包材及其他原材料成本1.301.83
单位直接材料合计10.5210.65
项目2020年2019年
单位直接材料12.7910.52
单位直接人工1.671.62
单位制造费用0.920.67
单位运输费0.26-
单位成本15.6412.81
项目2020年2019年
单位花生仁成本11.909.23
单位包材及其他原材料成本0.891.30
单位直接材料合计12.7910.52

势一致,预计价格上涨不会导致下游客户的大量流失。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20%、34.43%和30.80%,若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同口径下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2.80%,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2、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饼干和花生酱在不同销售模式下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销售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钙奶饼干国内经销36.02%38.41%39.91%
国内直销38.91%41.03%43.58%
休闲饼干国内经销11.15%-12.45%-9.46%
国内直销20.93%15.87%9.21%
花生酱国内经销-10.52%7.04%10.27%
国内直销9.53%26.09%22.50%
国内OEM-23.85%1.36%1.78%
国外经销4.24%19.76%17.41%
国外OEM-0.86%6.29%5.01%

外市场的开拓程度较为一般。面对休闲饼干领域的原有行业参与者,发行人采取了降价促销的策略,拟暂时牺牲一部分毛利以培养休闲饼干的潜在消费者,继而换取一定的市场份额,而该等拓展和促销较多发生在省外经销商渠道,因此休闲饼干国内经销的毛利率为负。随着2020年促销的减少,休闲饼干国内经销的毛利率由负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休闲饼干国内直销渠道的毛利率均为正且呈现上升趋势,与休闲饼干国内经销渠道毛利率的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在于休闲饼干的直销客户主要为省内KA,而公司品牌在山东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与主要KA客户也合作良好,因此促销力度相对较小使得毛利率为正,且随着休闲饼干市场的逐步拓展,毛利率有所提升。

(3)花生酱分渠道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国内花生酱市场的销售渠道包括国内经销、国内直销和国内OEM。在国内销售中,无论何种销售模式,发行人与客户均一般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并约定产品单位售价。2019年,国内经销模式和国内OEM模式下花生酱合同售价和2018年基本一致,但2019年中花生仁的市场价格较2018年有所上升,因此国内经销模式和国内OEM模式下花生酱的毛利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国内直销渠道中,主要面对KA客户,售价一般高于经销模式和OEM模式,因此毛利率也相对较高,同时2019年一方面由于花生酱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而发行人未修改产品含税价,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直销模式促销活动力度减小,导致直销渠道的平均价格有所上升,因此2019年花生酱直销模式下的毛利率略有提高。

2020年,基于成本端的涨价,公司提升了花生酱的售价,但2020年内花生仁价格继续大幅上涨,且价格的上升幅度不及年内原材料的涨价幅度,再加之执行“新收入准则”后运输费的加入进一步提高了成本,因此国内三种模式下花生酱的毛利率均大幅下降,部分模式下毛利率小于零。

报告期内,花生酱国外经销渠道主要客户为菲律宾CQ和日本吉田号等,最近三年向公司采购金额稳中有升;国外OEM的主要客户为新西兰亨氏以及澳大利亚DMFC等,因亨氏自身战略调整以及DMFC未获得下游订单影响,最近三

年与公司交易金额呈现下降趋势。国外OEM模式下花生酱毛利率低于国外经销模式,主要原因在于,在成本端,国外OEM模式下花生酱主要为375g/瓶或1kg/瓶的小包装花生酱,而国外经销模式下花生酱主要为20kg/桶的桶装花生酱,故国外OEM模式下单位重量花生酱消耗的包材更多,成本更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国外销售花生酱时,与客户签订订单式合同,主要基于生产成本与每个客户协商确定每笔合同的产品价格,而发行人与国内经销商签订的系年度框架合同,且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考虑合作的稳定性和沟通成本,在年中并不轻易调整价格。因此,虽然与国外经销客户单笔合同的执行需要一定时间,但国外市场花生酱的售价相比国内市场可更便捷地在同一年份的下一笔合同签订时有所调整,可较为及时地应对原材料波动。基于此,虽然2019年花生仁价格有所上涨,但公司国外经销和国外OEM的毛利率并未下降。2020年,由于花生仁涨幅较多,同时发行人执行“新收入准则”,单价调整幅度不及单位成本上市幅度和速度,国外OEM和经销模式的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其中国外OEM模式下花生酱的毛利率小于零。

3、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项目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31.89%33.26%31.16%
麦趣尔22.86%31.64%36.65%
盐津铺子43.83%42.87%39.13%
桃李面包29.97%39.57%39.68%
平均数32.14%36.83%36.66%
青食股份30.80%33.20%34.43%

于公司的销售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内,运输费占收入的比重较小,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基本建立全国性布局,运输费占比高于公司,调整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麦趣尔和桃李面包。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销售费用1,787.963.72%2,582.465.35%2,699.425.70%
管理费用3,566.187.42%4,112.298.52%4,490.269.48%
研发费用186.350.39%218.300.45%207.290.44%
财务费用-43.50-0.09%-43.90-0.09%-23.25-0.05%
合计5,496.9811.44%6,869.1514.23%7,373.7315.57%
项目期间费用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14.57%19.21%19.20%
麦趣尔20.54%32.78%43.19%
盐津铺子31.90%33.96%33.84%
桃李面包11.03%23.78%22.40%
平均数19.51%27.43%29.66%
青食股份11.44%14.23%15.57%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较行业平均水平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严格执行费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则,编制费用预算、通过考核机制有效引导费用支出,使各项费用尤其是销售费用保持在一个较低且合理的水平。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970.1837.57%855.8131.70%
人工费用794.2244.42%812.8331.48%807.9629.93%
促销费677.4337.89%542.4321.00%516.7419.14%
广告宣传费209.5611.72%79.403.07%329.5712.21%
差旅费51.362.87%104.574.05%109.334.05%
其他55.393.10%73.052.83%80.002.96%
合计1,787.96100.00%2,582.46100.00%2,699.42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运输费954.09970.18855.81
主营业务收入47,690.9547,780.7746,848.19
占比2.00%2.03%1.83%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运输费(万元)954.09970.18855.81
总销量(吨)38,296.8538,957.6837,216.22
单位运输费(万元/吨)0.0250.0250.02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费用-人工费用794.22812.83807.96
销售人员数量817877
平均薪酬9.8610.4210.48

贴海报、制作易拉宝等,上述两种费用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告费205.4556.67326.59
宣传费4.1122.732.98
合计209.5679.40329.57
项目销售费用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9.76%13.77%13.58%
麦趣尔11.73%21.53%30.11%
盐津铺子24.06%24.57%25.98%
桃李面包8.79%21.76%20.66%
平均数13.59%20.41%22.59%
青食股份3.72%5.35%5.70%
公司名称工资费用广告费及促销费运输费房租物业费
洽洽食品2.40%7.58%2.85%-
麦趣尔9.24%0.72%2.50%4.23%
盐津铺子10.16%6.24%4.20%-
桃李面包5.19%3.21%12.56%-
青食股份1.68%1.29%2.01%-

人员较多,产生的工资支出占比较大,麦趣尔虽与公司同为区域龙头企业,因开设较多连锁门店,所需门店人员较多,产生的工资支出占比亦较公司高;

(2)公司为山东省内饼干行业龙头企业,目前未开展大规模的全国布局,产品在主要销售地区山东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较为稳固的消费基础,因此投入的广告支出较少。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洽洽食品、盐津铺子和桃李面包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布局,一般投入较多广告费或门店费用以应对全国或区域竞争,进一步提高巩固品牌知名度,因此公司推广与促销费用相比可比企业较低;

(3)2018年至2019年,因公司主要销售收入来自山东省内且以青岛市周边为主,临近公司办公及工厂所在地,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洽洽食品、盐津铺子和桃李面包已基本建立全国性布局或正在予以拓展,运输费占比高于公司,自2020年起,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差异有所缩小。

(4)公司不存在连锁门店,因此亦不存在房租物业费或门店等费用支出,而麦趣尔的上述支出占比尤高,2019年其房租物业费占收入比例高达4.23%。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人工费用2,380.8066.76%2,790.0667.85%2,981.9666.41%
修理费330.739.27%362.578.82%453.2010.09%
折旧和摊销188.895.30%203.634.95%199.044.43%
能源动力费112.073.14%121.512.95%119.292.66%
中介费104.832.94%79.851.94%96.372.15%
商业保险费69.461.95%69.441.69%70.971.58%
车辆使用费29.840.84%40.400.98%57.141.27%
差旅和业务招待费12.660.36%27.330.66%55.951.25%
其他336.899.45%417.5110.15%456.3510.16%
合计3,566.18100.00%4,112.29100.00%4,490.26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管理费用-人工费用2,380.802,790.062,981.96
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薪酬的人员数量230243247
平均薪酬10.3311.4912.09
项目管理费用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4.60%5.13%5.15%
麦趣尔7.49%10.75%12.71%
盐津铺子4.90%6.51%5.13%
桃李面包1.68%1.80%1.84%
平均数4.67%6.05%6.21%
青食股份7.42%8.52%9.48%
项目研发费用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0.69%0.63%0.60%
麦趣尔0.60%0.49%0.41%
盐津铺子2.63%1.92%2.09%
桃李面包0.19%0.16%0.12%
平均数1.03%0.80%0.81%
青食股份0.39%0.45%0.4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财务费用6.34-14.57%6.85-15.60%8.23-35.41%
净汇兑损益31.39-72.17%-26.2659.82%-21.6893.25%
减:存款的利息收入81.23-186.74%24.49-55.79%9.80-42.16%
合计-43.50100.00%-43.90100.00%-23.25100.00%
项目财务费用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0.48%-0.33%-0.13%
麦趣尔0.72%0.50%0.37%
盐津铺子0.30%0.96%0.63%
桃李面包0.37%0.06%-0.22%
平均数0.23%0.30%0.16%
青食股份-0.09%-0.09%-0.05%
项目净利润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洽洽食品15.22%12.48%10.52%
麦趣尔5.92%-10.57%-25.78%
盐津铺子12.36%9.12%6.43%
桃李面包14.81%12.11%13.29%
平均数12.08%5.78%1.12%
青食股份16.46%15.56%14.1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9.42
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60.3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679.74643.26534.57
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13.40--
合计1,693.13903.63455.15

于公司处置青岛绿友制馅有限公司25%的股权,将股权转让价款与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及股权交易费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2020年,公司投资收益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74.89万元,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带来的收益。

6、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44.98万元、

278.98万元和-32.93万元。2019年度公司信用减值转回较多,主要系其他应收款转回258.3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财务状况分析”中有关减值准备提取情况的具体内容。

7、营业外收支分析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及保险赔偿,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捐赠支出及罚款支出等。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40.14万元、62.90万元和10.49万元,营业外支出分别为0.82万元、4.37万元和

136.12万元,营业外收支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小。

2018年和2019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均较上年有所上升,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2019年度营业外支出有所增长,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及缴纳罚款所致,2020年度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支付罚款所致。相关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十、产品质量控制”之“(四)产品相关处罚”。

(七)非经常性损益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盈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有关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少数股东权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7.957,250.209,24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5.67-4,923.07-1,550.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87-3,733.43-1,868.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5.91-1,406.245,830.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7.4313,843.3415,249.5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997.0654,533.1753,480.10
营业收入48,044.2748,285.8047,35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121.8232,233.9628,784.75
营业成本33,116.7332,162.5830,954.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7.957,250.209,247.61
净利润7,909.527,513.516,691.79

而带来的现金流变化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21.15万元、816.30万元和257.69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本期固定资产增加额-购置50.96483.60177.21
本期在建工程增加额-购置149.89567.71637.64
本期无形资产增加额-购置-6.76-
应交税费-进项税36.02116.78126.85
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4.60-358.56179.44
本期其他应付设备款减少额25.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7.69816.301,121.15
名称原值(万元)
2018年度
钙奶饼干生产线441.38
包装机75.86
机器人码垛系统55.56
监控工程设备53.03
全伺服自动装盒机47.01
电磁加热锅21.12
喷码机20.25
合计714.21
2019年度
坚果干燥机353.71
巧克力制品生产车间96.46
冷却输送线84.48
包装机及包装机线76.38
客车47.62
成品饼干输送系统41.33
无托盒自动包装机36.73
面料自动供料系统26.94
变压器24.87
合计788.52
2020年度
饼干自动装封箱机115.14
包装机56.00
合计171.1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7,909.527,513.516,691.79
加: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32.93-278.98-44.98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778.89773.31701.27
无形资产摊销38.0536.0834.67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85-0.5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1-0.07-3.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收益以“-”号填列)-74.89--
投资收益(收益以“-”号填列)-1,693.13-903.63-455.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9.34147.77-82.68
存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3.55-148.53211.34
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5.71568.34275.06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5.71-457.061,919.64
递延收益摊销-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7.957,250.209,247.6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固定资产支出50.96483.60177.21
在建工程支出136.64567.71637.64
无形资产支出-6.76-
合计187.601,058.07814.86

一导致生产线扩产、销售网络拓展较慢的弊端逐步凸显。在当前休闲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形下,为巩固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急需扩大产能,加强研发实力及产品质量控制,完善营销网络体系。因此,公司需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以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建现有产线,提升主营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大力投入研发,着力开发新产品,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满足市场消费升级的需求。此外,公司将加大营销网络及公司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丰富营销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休闲食品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向好,公司依靠多年行业内深耕的经验,期待通过本次发行上市迎来快速发展期。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整体盈利能力也有望进一步提升。

七、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2020年末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8%1.19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9%1.001.0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主业,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美味的休闲食品。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规划,未来若干年,公司计划打造一套高效、现代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食品生产体系,主要包括:1)不断夯实饼干主业,引入新的饼干生产线,扩充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2)引入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更高的机器设备,提升生产效率;3)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4)全面升级营销网络,以山东省内为根基,辐射全国市场,以线下销售为基础,强化线上营销。

为了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本次发行已成为公司的必然选择:首先,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共3个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中,增强公司全方位竞争力,项目总投资额约4.64亿元。其次,公司旨在通过本次发行,提升公司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为公司开拓市场、实施品牌战略打下基础。最后,本次发行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走向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快速发展道路。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当前主业及未来发展规划展开,具体情况如下:

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生产钙奶饼干和休闲饼干等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保持一致;所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售模式与公司现有模式具有充分的一致性,能够利用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及品牌影响力,推动市场销售渠道以及市场覆盖区域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研发部门进行整合与升级,通过引进高端专业人才、规划建设先进的检测中心和研发实验室、购置配套的先进硬软件方式提升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在焙烤食品领域已具备多年研发和生

产的相关经验,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深化公司的食品检测水平,提高饼干产品的多样化程度,为公司继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在公司原有销售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山东省外重点地区的营销渠道,优化产品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知名度,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与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的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联系紧密,通过扩大生产与仓储能力、提升研发水平、拓展营销渠道等措施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对公司当前业务的拓展与升级。

2、公司人员、技术、市场等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创新力强、高素质的队伍,负责企业技术标准和产品生产工艺操作流程的制定、修订;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解决生产中重大工艺技术难题,总体把握市场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确定公司产品研发方向。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获得饼干车间自动供油系统、移位抓取装置、饼干输送机上的分道装置多项食品相关专利。无论从组织体系还是技术力量的投入,均为募投项目的开展奠定了管理和人才方面的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秉承以工艺创新为先导,通过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不断地对饼干、花生酱等产品进行改良,同时不断推进新品的研发与研发成果的转化。公司支持员工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不定期组织研发技术人员与客户、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积极的交流和互访,深入产品上下游,获取更多的反馈意见、建议,把握产品需求,从而拓宽创新思维,实时了解市场需求动态。综上,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及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募投项目开展提供了有力条件。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休闲食品行业数十年,具有丰富行业销售经验,在经销及重点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中,公司都有着稳定的客户群体。经销模式下,公司会在区域市

场内按规定挑选优质经销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山东区域及全国范围内积累了许多稳定、优质的经销商群体,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大型商超构建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如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百货、青岛利群超市等。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借助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保持公司在山东省内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加大对省外地区的辐射渗透力度,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

(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相关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八、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关于本次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相关承诺,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三)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公司致力于为全社会提供健康、营养、美味的休闲食品,作为省内一流、国内先进的休闲食品生产企业,未来三年,公司将紧跟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不断夯实饼干主业,扩大现有产能,加强新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健康化的产品需求,同时全面升级营销网络,以山东省内为根基,辐射全国市场,以线下销售为基础,强化线上营销,进一步巩固高效、现代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食品生产体系,为公司品牌建设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一)产能扩张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饼干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维持高位,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充分发挥“青食”品牌价值并应对休闲食品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继续引入新的智能化饼干生产线,扩充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

未来三年,公司将新增4条智能化饼干生产线,合计新增饼干产品产能28,080吨/年。在绝对产能数据提升的同时,公司兼顾产品结构的多样性,新增的饼干生产线中,3条为钙奶饼干生产线,其中2条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标准建设,建成后以生产婴幼儿类钙奶饼干为主,以弥补公司当前针对婴幼儿食品市场存在的产品空白。另外1条计划新增的饼干生产线为休闲饼干生产线,可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满足省内、省外市场对不同口味、不同形式的饼干消费需求。

(二)智能化生产计划

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是食品制造企业未来主要的发展趋势。面对不断上涨的人力成本,未来三年,在新增饼干生产线的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饼干生产工艺,对生产环节中制约生产效率的关键节点进行分析,引入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更高的机器设备,利用先进的管理控制系统,在原材料采购、仓储、生产、装卸、配送等多个环节逐步实现“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对各个生产环节做到

实时监控,减少人为因素可能导致的失误。

(三)技术研发创新计划

休闲食品行业的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但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是否能够敏锐地把握市场消费者需求并及时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深刻决定了休闲食品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为此,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具体计划为:

1、新建技术研发中心

公司将投资建设高质量的技术研发中心,为产品研发、原材料与成品检测提供专业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工作设备,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前提下满足消费者愈发多样的产品需求。

2、引入专业技术人才

公司将按照国家级技术中心标准引入多名休闲食品领域的专家、教授,打造一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结合市场经验与学术理论,落地更多新品研发项目,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3、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技术研发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产品销售,市场营销部是公司接触市场的第一线,对于消费者需求变动最为敏锐,为此,公司将不断加强市场营销部与技术研发中心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一线的市场信息,服务于产品研发工作。同时,为营造良好的技术研发氛围,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公司将对技术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吸引更多人才加入。

(四)营销网络升级计划

面对国内巨大的潜在需求,公司始终致力于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具体计划为:

1、夯实经销基础,开拓省外市场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依托完善的经销网络实现了山东省内市场的广泛、深度

覆盖。对于潜力巨大的省外市场,未来三年,公司将积极建设多个营销网点,配套完备的物流、仓储系统,派驻更多经验丰富的销售业务人员,加大市场宣传力度,逐步完成省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与发展。

2、利用新兴媒介,丰富销售渠道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物流运输体系的完善,线上消费蓬勃发展,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线上消费方式日新月异,变化多样,消费者从最初的通过电商平台主动购物到系统智能推荐再到短视频、主播推荐,消费者有更多样的渠道接触商品信息,从而为每一位企业的市场营销带来了宝贵机遇。

未来,公司将通过电视、平面媒体、网络等多个渠道加大营销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电商平台建设,开展丰富的营销活动,提高“青食”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并为消费者构建实惠、方便、快捷的购物渠道;同时,公司将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寻求合作,通过视频内容和直播互动等生动的方式让消费者认识“青食”、熟悉“青食”、信任“青食”;除此之外,公司将加强与其他品牌的合作,推出联名产品,发挥协同效应,覆盖到更多消费者。

(五)信息系统发展计划

为提升信息资源的利用率,支持公司业务运作,提高核心竞争力,未来三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集中式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可以保障信息和数据的即时性、准确性和共享性,加快决策和运营效率,使供应链柔性化,消费者对产品的偏好、问题等前段反馈将快速传递至企业后端管理平台,公司可以对市场需求变化做出快速响应,低成本调整生产线,满足小规模、多样化的生产需求,实现食品的精细化生产和质量管控。

(六)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随着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步上涨,良好的公司治理与人才梯队建设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和职能设置,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向信息化、即时

化和高效化转变。

同时,公司将实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包括技术研发人员,公司将加强各个部门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提升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具体计划为:

1、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系统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公司将不断引进优秀人才并积极调整人才结构,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人力资源需求。同时,通过内部轮岗培训和定岗培训等多层次的全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员工忠诚度。

2、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绩效与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持续培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管理经验并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骨干力量,为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七)融资计划

经过长期的盈利积累,公司实现了稳定的内生增长,未来,顺应消费升级的大趋势,面对巨大的市场潜力,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走向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快速发展道路。在既定的公司发展战略下,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并结合实际经营需要与资本市场环境,秉承“科学、合理、适量”的原则,适时通过多种资本市场再融资方式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上述发展计划是基于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行业趋势以及公司发展目标与企业愿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制定的,并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本次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

2、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未发生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

3、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政策及发展导向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在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未出现重大的调整和波动;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充分适应公司规模及业务量的快速增长,管理、技术、销售人员保持稳定并能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专业人才的需求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在品牌推广、产品研发设计、营销网络建设、信息系统优化以及系统化组织与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对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人才特别是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工作。

2、多渠道融资的需求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主要依靠自身的盈利积累逐步发展,融资渠道较窄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为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持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将加大在品牌推广、产品生产、产品研发设计、营销网络、信息系统等多个业务环节的建设,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构建多样化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达到业务发展的预期目标。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是实现发展计划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产品供销体系、产品结构、品牌知名度及内部经营管理体系等优势,将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业务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顺利投资见效的基础上制定的。上述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模的扩大、不断改善营销网络体系、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面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审批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2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视市场情况及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顺序,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 使用规模项目备案情况
1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9,031.2122,350.80项目统一编码:2020-370200-14-03-00000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104.198,550.83项目统一编码:2020-370200-14-03-000001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6,276.864,831.06项目统一编码:2020-370213-14-03-000001
合计46,412.2635,732.69

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待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能够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及相应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土地证号坐落面积 (平方米)土地所有权人取得方式土地用途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鲁(2020)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城阳区臻园路1号88,045.45青食有限出让工业
2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

成现阶段批准或授权,涉及需向有权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已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新建智能仓储中心:本项目通过购置整套全自动物流输送和分拣设备,搭建物流和仓储自动控制与监控安防系统并建设智能仓储中心。智能仓储中心建成后将对公司各类原材料及成品进行集中分类存储及配货管理,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2)饼干生产线扩建:本项目将新增4条饼干生产线,其中3条为钙奶饼干生产线,1条为休闲饼干生产线,全部达产后合计新增钙奶饼干产能21,840吨/年,休闲饼干产能6,240吨/年。在新增的3条钙奶饼干生产线中,2条将按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线标准建设,建成后以生产婴幼儿辅食类钙奶饼干为主,在扩大公司生产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9,031.21万元,其中: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为18,100.00万元,建筑工程投资额为8,440.00万元,基本预备费投入1,327.0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投入1,164.21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1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18,100.0062.35%
2建筑工程8,440.0029.07%
3基本预备费1,327.004.57%
4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64.214.01%
合计29,031.21100.00%

(1)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1号。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取得“鲁(2020)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8,045.45m

(2)项目工艺流程

项目的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3)项目技术来源

本项目主要依托公司现有的研发团队及未来建设的技术研发中心进行产品设计,而产品的生产工艺则将结合相关产品特点和设备特征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提升。

(4)项目设备购置

本项目拟购置各类先进的设备及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扩大饼干产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主要购置的设备包括:电热式烤炉、叠层机、码垛机器人、堆垛机智能控制系统、无线条码识别系统、MES系统等。

(5)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标准及公司相关质量控制文件要求进行产品生产,控制好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品质、加工工艺参数的控制、产品的检验及运输等。

(6)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来源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面粉、油脂及白砂糖等。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在现有供应渠道基础上,积极利用周

边区域资源和交通优势,保障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充足。2)动力及燃料来源本项目的供水、供电及供气均依托市政设施,生产蒸汽、供暖等由自建燃气锅炉提供,能源符合标准且供应充足,满足生产制造的需要。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青岛青食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运营,项目建设步骤衔接紧密,尽可能实现项目建设的低耗、高质、高效。项目建设总工期3年,各期间工作安排可交叉进行。

图: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进度安排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智能化工厂建设
设备询价订购
设备安装调试
生产线试运行
竣工验收

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等方式集中处理;4)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间内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较小,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回收的过期产品,由专门人员进行处置,通过粉碎、分离后,将物料集中外卖,废料运输到垃圾处理场所集中清理。

本项目过程中所生产的废水、废气和废物均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其治理后的“三废”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当地群众的生活、工作及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出具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关于青岛青食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意见》(青环城承诺审[2020]10号),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3、项目预期实现效益

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饼干产能28,080吨/年,公司将在现有营销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丰富营销渠道,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经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2.82%。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经过多年发展,“青食”品牌在山东省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产品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公司钙奶饼干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3.56%、99.76%及

97.93%,产销率分别为99.45%、97.85%及101.49%,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持续居于高位,反映出市场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旺盛需求。未来,就行业而言,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理念升级,产品愈发多元化,饼干行业将长期维持良好发展,市场空间广阔;就地域而言,山东省内产品需求稳健,省外市场开拓潜力巨大,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亟需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品牌优势、质量控制优势、管理优势,新增多条饼干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克服产能瓶颈,巩固在省内市场的优势地位,提高在省外饼干市场的

占有率,成为国内领先的休闲食品生产企业。

(2)项目实施有利于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面对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利用广泛的营销网络不断去了解市场的最新发展方向,研制适销对路的饼干新品。

纵向来看,目前,公司已在传统特制钙奶饼干基础上,针对儿童、老年人等不同年龄消费者不同的营养需求研制、生产了“铁锌钙奶饼干”、“硒锌钙奶饼干”及“不加蔗糖钙奶饼干”等。未来,随着全面二胎政策实施效果逐步显现,人口结构优化,适合于婴童食用的饼干产品将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目前市场上已有部分饼干生产企业进入了该细分领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亟需研制新的产品配方,上线多条符合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标准的钙奶饼干生产线,生产毛利率更高的婴幼儿辅食类钙奶饼干,提高盈利能力。

横向来看,目前,公司饼干产品中,钙奶饼干销售占比达到96.60%,随着消费者需求愈发多样,特别是省外市场,由于地域因素,产品需求结构与省内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需上线先进的休闲饼干生产线,用于生产多品种、小批量的休闲饼干产品,丰富产品结构,满足省内市场的同时,逐步开拓省外市场。

(3)项目实施有利于增大仓储容量,提高自动化水平

对于休闲食品生产企业而言,一方面,为保障产品质量,休闲食品生产完成后至配送交货前需要在公司成品库中存放一段时间以完成质量检测;另一方面,原材料仓库中需有充足并妥善保管的各类原材料以及时满足生产需求,因此高存储量、现代化的仓储配送系统对于公司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及生产质量的控制至关重要。

目前,在生产端,公司现有成品库的设计存放量为0.21吨/平方米,随着公司生产规模逐渐扩大及严格执行的质量检测程序,成品库的实际存放量已经达到

0.35吨/平方米,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在采购端,由于部分农产品价格存在季节性波动,为降低成本,公司采购行为也存在一定季节性特征,在特定时间原材料储存需求较大,公司现有的仓储空间无法完全满足。为适应公司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巩固成本端优势,公司需建设仓储空间更大、自动化水平更高的仓储中

心,利用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对原材料和产成品进行集中物流配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拥有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食品工业作为传统民生产业,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加快食品行业发展,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满足城乡居民安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的食品消费需求”,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十三五”期间食品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a)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b)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c)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两化融合’等”。 本项目将引入先进生产设备,建设智能仓储中心,在采购、生产、仓储配送多个环节高效提升公司饼干产品生产规模和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实施拥有广阔市场前景推动

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支出逐步上升,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28,063.00元,同比增长7.4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3,328.00元,同比增长9.93%。2020年,虽然受“新冠疫情”影响,但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仍然达到27,007.0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则达到13,713.00元,同比增长2.89%,保持上升势头。在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烟酒占比维持在30%左右。随着整体消费支出的提高,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由2013年的4,126.70元上涨至2020年的6,397.00元,年复合增长率

6.46%,食品制造业稳步发展。

同时,由于人们的消费方式日益多元化、休闲化,休闲食品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至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由

148.70Kg/年逐年下降至130.10Kg/年,作为主食以外的额外食品消费,休闲食品对主食的替代作用愈发明显。饼干作为休闲食品的重要组成,根据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饼干生

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317.33亿元,同比增长3.38%,实现的利润总额达到112.92亿元,同比增长4.14%,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项目实施拥有丰富的生产、销售经验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基础公司从事饼干生产、销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经验。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公司与多家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为饼干产能扩张提供充足、高质量的原辅材料;在产品生产环节,公司不断改良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拥有成熟、高效的生产技术,可较好地适用于新增生产线;在产品销售环节,公司与多家优质经销商保持长期合作,已建立起广泛、深入的经销网络,同时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商超建立合作关系,可保障新品快速实现销售。同时,公司制定了全流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并始终严格执行,可满足产能扩张后的质量控制要求。除此之外,公司多年经营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储备,既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又有生产技术工人,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

6、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1)客户需求旺盛,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一方面,受益于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以及居民消费方式的多元化、休闲化,休闲食品市场保持着稳健的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公司在饼干领域深耕多年,凭借高质量的产品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同,报告期内,公司钙奶饼干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3.56%、

99.76%及97.93%,产销率分别为99.45%、97.85%及101.49%,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持续居于高位,反映出市场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旺盛需求;除此之外,本次新增的3条钙奶饼干生产线中,2条将按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线标准建设,建成后以生产婴幼儿辅食类钙奶饼干为主,年产能达到12,480吨,将弥补公司当前产品结构中针对婴幼儿产品的空白。未来,随着全面二胎政策实施效果逐步显现,人口结构优化,适合于婴童食用的饼干产品将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新增产能消化具备较强的可行性。

(2)加强市场开拓,建立全国性营销网络实现产能消化。在山东省内市场,公司与多家优质经销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建立了广泛、深入的经销网络,同时

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商超建立了合作关系。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将以现有营销网络为基础,精耕细作,不断提高经销商终端门店覆盖数量和覆盖深度,借助品牌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进一步夯实省内优势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山东省外市场,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北京、郑州、沈阳、石家庄、西安、兰州、杭州、南京8个城市建设新的营销中心,各营销中心配套建设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派驻多名营销专业人员,与优质经销商、KA客户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省外市场占有率;在线上销售方面,公司一方面将不断完善电商平台建设,开展丰富的营销活动,为消费者构建实惠、方便、快捷的购物渠道,提高“青食”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另一方面,公司将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寻求合作,通过视频内容和直播互动等生动的方式覆盖到更多消费者,抢占饼干市场。综上所述,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市场开拓,建立全国性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面营销网络,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3)重视新品研发,根据市场需求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化解新增产能。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消费者对休闲食品的需求愈发个性化、多元化、健康化,能否敏锐捕捉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时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对休闲食品生产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按照国家级技术中心的标准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通过招聘休闲食品、营养学等领域学术功底深厚、技术研发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及多名专业对口的科研人员,组建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借助先进的研发生产设备,及时、有效地将市场需求信息转化为产品研发信息,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销售。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应对休闲食品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将按照国家级技术中心的标准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主要用于新品研发、产品检测以及工艺流程优化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人才招聘。按照国家级技术中心标准,公司将招聘休闲食品、营养学

等领域学术功底深厚、技术研发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及多名专业对口的科研人员,组建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并外聘高校教授、外部专家提供技术指导与智力支持。

(2)研发检测场所建设。公司将建设产品试制车间、实验室、检测中心、多媒体电化室等并配置专业的研发检测设备,提供完善、先进的技术研发环境。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1,104.19万元,其中: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为3,782.56万元,建筑工程投资额为3,750.00万元,研发人员工资投资为2,645.00万元,项目研发实施费用投资额为5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376.63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1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3,782.5634.06%
2建筑工程3,750.0033.77%
3研发人员工资2,645.0023.82%
4项目研发实施费用550.004.95%
5基本预备费376.633.39%
合计11,104.19100.00%

实现项目建设的低耗、高质、高效。项目建设总工期3年,各期间工作安排可交叉进行。

图: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进度安排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研发场所建设
设备询价、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新技术的性能评价及应用研究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消费者对休闲食品的需求愈发个性化、多元化、健康化,能否及时推出适销对路的多种新品决定了休闲食品企业未来的发展,因此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以及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目前,休闲食品市场众多参与者正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产品推陈出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亟需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强化研发能力,丰富产品品类。

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将按照国家级技术中心标准组建研发团队,建设研发中心,与市场营销部门互动,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在休闲食品领域、营养学领域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及时、有效地将市场需求信息转化为产品研发信息,为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提供稳健的技术支持。

(2)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产品检测能力,保证生产质量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落实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鼓励食品安全创新。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及消费者的重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在食品安全标准升级的同时,公司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对公司的产品检测和质量控制能力提出考验。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按照国家级检测中心标准,引入国内外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实现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产成品等全业务流程的产品质量控制,提高产品检测精度的同时保证检测效率,维护品牌形象。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拥有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食品工业作为传统民生产业,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加快食品行业发展,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满足城乡居民安

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的食品消费需求”,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十三五”期间食品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a)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b)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c)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两化融合’等”。本项目将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检测能力,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实施拥有广阔市场前景推动

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支出逐步上升,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28,063.00元,同比增长7.4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3,328.00元,同比增长9.93%。2020年,虽然受“新冠疫情”影响,但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仍然达到27,007.0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则达到13,713.00元,同比增长2.89%,保持上升势头。在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烟酒占比维持在30%左右。随着整体消费支出的提高,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由2013年的4,126.70元上涨至2020年的6,397.00元,年复合增长率

6.46%,食品制造业稳步发展。

同时,由于人们的消费方式日益多元化、休闲化,休闲食品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至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由

148.70Kg/年逐年下降至130.10Kg/年,作为主食以外的额外食品消费,休闲食品对主食的替代作用愈发明显。饼干作为休闲食品的重要组成,根据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饼干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317.33亿元,同比增长3.38%,实现的利润总额达到112.92亿元,同比增长4.14%,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项目实施拥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和坚实的人才基础

公司从事饼干生产、销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销售经验,公司与多家优质经销商保持长期合作,已建立起广泛、深入的经销网络,同时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商超建立合作关系,既可保障新品快速实现销售,也可及时捕捉市场需求信息,由市场营销部门及时反馈至技术研发中心,开

展新品研发工作。除此之外,公司多年经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和人才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充分保障。

(三)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拓宽营销渠道,加强省外布局,提高公司采购、仓储、物流、销售、财务等信息化水平,公司将进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省外营销网络建设

本项目将通过租赁形式在北京、郑州、沈阳、石家庄、西安、兰州、杭州、南京8个城市建设新的营销中心,各营销中心配套建设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派驻多名营销专业人员,与优质经销商、KA客户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省外市场占有率。

(2)多渠道营销宣传投入

为顺应当前消费者生活方式的变化,实现线上、线下推广渠道的全面覆盖,本项目将加大在网络直播、短视频、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的广告宣传投入力度,并通过品牌代言等市场推广方式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青食,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3)公司配套信息化系统升级

本项目将配套升级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基于在线数据收集、分析及反馈,提高公司精细化营销和一体化管理能力。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6,276.86万元,其中:市场开发费用投资额为3,500.00万元,营销中心人工成本投资额为1,320.00万元,营销中心租赁费用投资额为

946.86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投资额为51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1市场开发费用3,500.0055.76%
2人工成本1,320.0021.03%
3营销中心租赁费用946.8615.08%
4软硬件设备购置510.008.13%
合计6,276.86100.00%

场,建设全国性营销网络,将“青食”打造为全国性饼干知名品牌。

(2)项目实施有利于丰富营销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

在多年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公司凭借不断完善的经销网络逐步实现业务增长。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物流运输体系的完善,线上消费蓬勃发展,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线上消费方式日新月异,变化多样,消费者从最初的通过电商平台主动购物到系统智能推荐再到短视频、主播推荐,消费者有更多样的渠道接触商品信息,从而为每一位企业的市场营销带来了宝贵机遇。在此背景下,公司亟需通过多样的渠道平台进行高效地广告投放,让更多的消费者认识“青食”、熟悉“青食”、信任“青食”,提高整体线上销售占比,扩大品牌知名度。

(3)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综合实力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特别是省外市场作为未来发展重点,对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提出较高要求。本项目一方面通过升级公司的ERP管理系统,可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各业务单元的人员、设备、财务方面的管控和协调,提高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同时,通过搭建全渠道营销系统,对各营销渠道市场信息的整合、分析,可强化公司客户画像能力并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更好地服务客户。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拥有充足的产能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饼干产能利用率长期居于高位,可暂时满足山东省内的市场需求,未来随着智能化改扩建项目的实施,饼干产能逐步扩张,可为山东省外市场开拓提供充足的产能保障。同时,随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研发能力大幅提升,可依据不同地域消费者不同的饼干风味偏好研发适销对路的产品,保障省外消费者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2)项目实施选址合理

公司依据多年的市场开拓经验,选择在华北地区的北京、石家庄,华中地区

的郑州,华东地区的杭州、南京,东北地区的沈阳,西北地区的西安、兰州,共8个城市投资建立营销中心。选择上述城市的依据为:北京经济发达,生活节奏紧凑,休闲食品需求旺盛,同时北京有大量的外来人口,其中不乏来自山东地区、有青食产品消费经历的消费者,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开拓,前景广阔;河北省、河南省与山东省相邻,消费者饮食习惯、口味偏好与山东省相似,具有较高的市场开拓潜力,故选择两省省会石家庄、郑州建立营销中心,辐射全省;杭州、南京作为东南沿海城市的代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在上述两地建立营销中心有利于逐步开拓整个东南沿海市场;东北地区与山东有频繁的人口流动,饮食习惯趋同,同时公司在沈阳地区有多家稳定合作的经销商,市场空间广阔;西安是西北地区重镇,交通要道,当地居民以面食为主,饼干的潜在市场巨大,于西安建立营销中心是开拓西北市场的必然选择;兰州此前是公司最重要的省外经销渠道,有多家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对青食产品有一定认知基础,在兰州建立营销中心可更好开拓市场。

(3)项目实施拥有丰富的销售经验

公司从事饼干生产、销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销售经验,公司与省内多家优质经销商保持长期合作,一同开拓市场,已建立起广泛、深入的经销网络。公司与省内经销商的合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未来在省外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中,对于经销商的选拔、管理有重要的经验保障。同时公司与多家大型商超建立了稳固的额合作关系,上述大型商超也在不断进行省外市场的开拓,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项目实施拥有坚实的人才基础

多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将市场营销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开拓市场,对销售渠道精耕细作,拥有了销售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市场推广团队,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具体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产能不足的情况,

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拓宽公司营销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提升,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自有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本公司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公司的整体盈利长期来看将有进一步提升。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65,000元,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共计送股33,275,000股,上述股利已于2018年7月23日派发。

2019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930,000元,上述股利已于2019年5月16日派发。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75,000元,上述股利已于2020年6月18日派发。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7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所有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约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公开发行股份。

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的情形。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剑春

联系电话:0532-84633589

传真:0532-84669955

电子邮箱:ir@qdfood.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二、重要合同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已签署且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销售合同

在销售方面,公司正在执行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署日期
1Commodity Quest, Inc.青食股份花生酱3,278,070.00美元2021.01.13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方合同标的合同期限
1青岛昱琦晟商贸有限公司注青食股份“青食”品牌饼干等产品2021.01.01-2021.12.31
2临沂雷震商贸有限公司青食股份“青食”品牌饼干等产品2021.01.01-2021.12.31
3青岛昌盛泽商贸有限公司青食股份“青食”品牌饼干等产品2021.01.01-2021.12.31
4青岛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青食股份“青食”品牌饼干等产品2021.01.01-2021.12.31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方合同标的合同期限
5诸城市春风商贸有限公司青食股份“青食”品牌饼干等产品2021.01.01-2021.12.31
序号供应商名称签约主体采购方合同标的合同期限
1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青食股份面粉、挂面2021.02.01-2022.01.31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食有限花生油2021.01.08-2022.01.07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金喜燕制粉有限公司青食有限面粉2020.12.25-2021.12.24
2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食有限面粉2021.01.08-2022.01.07
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青食有限花生油2020.12.25-2021.12.24
青岛宝御品经贸有限公司青食有限棕榈油2021.01.08-2022.01.07
3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青食有限白砂糖2020.12.28-2021.12.27
青食股份白砂糖2021.01.12-2021.12.31
4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青岛千蚨彩农产品有限公司青食股份花生仁2021.01.08-2022.01.07
5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江阴市申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青食有限包装材料2021.02.08-2022.02.07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合理预见的针对其重要资产、权益和业务及其他可能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华通集团与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背景情况

2015年7月14日,华通集团通过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青岛市市北区长沙路、宜阳路、淮阳路、安阳路合围区域土地整理工作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7月30日,华通集团确定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中标。2015年8月11日,华通集团作为甲方、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署《土地开发整理协议书》,此后陆续签署了《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二)》等合同文件。2018年7月16日,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作为甲方,华通集团作为乙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作为丙方,三方签订了《青岛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交付协议书》,确认由华通公司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老城区企业搬迁片区土地已具备移交条件。2018年8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地块收归国有并纳入土地储备。2018年9月29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开拍卖出让案涉项目地块。

2018年10月10日,华通公司因《储备土地交接单(A)》加盖的华通集团公章、法人章印鉴与华通集团公章、法人章印鉴有差异,公司公章及法人章极有可能被他人伪造并使用,向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麦岛派出所报案。2018年11月2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就上述事项立案侦查。2018年11月12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向华通集团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载明:经鉴定,《储备土地交接单(A)》加盖的华通集团公章、法人章印与华通集团提供的公安备案印章印模不是一个印章盖印形成。

2018年10月10日,华通集团向青岛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关于商请暂停宜阳路片区土地出让拍卖的函》,载明:2018年9月28日,贵局发出公告(青

土资房告字[2018]11号)公开拍卖出让华通国集团负责一级土地整理的宜阳路片区土地,目前,华通集团与市北区政府、市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就该处土地完成正式交接,但是市土地储备中心存档的《储备土地交接单(A)》已加盖华通集团公章,初步判断,该交接单上的华通集团公章和法人章印鉴系伪造,华通集团已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并受理,鉴于前述情况,华通集团申请暂停本次宜阳路片区土地拍卖,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再行出让拍卖。2018年10月17日,青岛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上述土地拍卖出让事宜因故中止。2018年10月17日,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向华通集团发出《关于督促华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函》,要求华通集团继续履行合同。

2018年11月16日,华通集团向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因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滥用受托人权利,伪造华通集团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加盖在项目《土地交接单》上,并提交给青岛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和市北区人民政府,在华通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启动了项目土地的拍卖程序,鉴于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伪造印章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而且严重违反了双方系列协议的约定,导致华通集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华通集团决定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即解除双方签署的系列协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

2、华通集团与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因上述与华通集团合同纠纷事宜,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对华通集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华通集团向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发出的《截除合同通知书》无效;2、依法判令华通集团继续履行《土地开发整理协议书》以及相关合同性文件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上述诉讼于2018年12月19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2019年12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鲁民初229民),判决:1、被告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向原告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2、被告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土地开发整理协议书》、《补充协议》、《土地开发整理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的权利义务。案件

受理费1,541,800.00元,由被告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华通集团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民初229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受理该上诉案件。2020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民终178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1,541,800元,由华通集团负担。

3、华通集团败诉是否承担较大数额债务,是否可能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冻结,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

华通集团已支付一审及二审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民终178号《民事判决书》,华通集团需继续履行与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相关协议,系对诉讼双方原有商业合作的延续,华通集团无直接给付义务。

故综上所述,华通集团与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诉讼败诉未导致华通集团承担较大数额债务,进而不会导致华通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冻结,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合理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合理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孙明铭仲 明焦 健
苏金红管建明张平华
解万翠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之“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之“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宁文红赵先民王丽红
周乐成李 江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之“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之“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署页)除董事以外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法倡于明洁张剑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李 建栾培强
张佑君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房立棠 郭芳晋 张明波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克江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 婷 张 杨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邹 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五、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代大泉韩文金
胡梅根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1、发行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仲明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联系人:孙明铭、仲明、苏金红、张剑春

电话:0532-8463 3589

传真:0532-8466 9955互联网地址:http://www.qdfood.com/电子邮箱:ir@qdfood.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联系人:李建、栾培强、裘佳杰、吴欣键、康恒溢、殷越、黎沁电话:010-6083 3479传真:010-6083 3083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