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增加出资额的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嵘”)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天津)基金”;以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身份)共同设立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新能源开发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日前,公司拟向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增加出资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资额增加情况
2021年9月18日,公司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增加出资额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增加15,800万元出资额,公司向保新嘉泽(宁夏)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4,000万元增加至19,800万元;保新嘉泽(宁夏)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4,2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保新嘉泽(宁夏)基金相关决策程序后,该笔增资款将用于向保新嘉泽(宁夏)基金与公司合资成立的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二、变更前后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合伙人出资情况
(一)变更前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1 | 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 | 2.38% |
2 |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100 | 2.38% |
3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300 | 95.24% |
合 计 | - | 4,200 | 400 | 100.00% |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1 | 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 | 0.5% |
2 |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100 | 0.5% |
3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9,800 | 300 | 99% |
合 计 | - | 20,000 | 400 | 100.00% |
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合伙人出资额增加后,基金的运营仍由保利(天津)基金、上海嘉嵘作为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经营保新嘉泽(宁夏)基金及其事务。本次变更不会对保新嘉泽(宁夏)基金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保新嘉泽(宁夏)基金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