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繁华、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独立董事候选人贺云、沈维涛、赵波先生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我们认为:
陈繁华、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贺云、沈维涛、赵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具有诚实守信的优秀品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具备与其行使职责相适应的职业条件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提名陈繁华、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贺云、沈维涛、赵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贺云、沈维涛、赵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