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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101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澳环保”)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朱狄敏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独立董事朱狄敏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

朱狄敏先生简历如下:

本人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研究助理,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副主任科员,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发展研究处、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处主任科员,副研究员。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腾智律

师事务所律师。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朱狄敏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13: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 15:00。

(二) 召开地点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工业区崇福大道761号

收件人:王艳涛

邮编: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公司传真:0573-8862311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朱狄敏2021年9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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