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原有的“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具体采用以账龄组合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的方法,测算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
2020年12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制定下发《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上述办法中《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适用应收款预期损失率简化模型中的账龄滚动法。
为了落实控股股东统一和规范金融工具减值原则、标准和程序的要求,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公司对过去五年应收账款的金额、结构、业务类别、变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分析。基于公司历史坏账损失的实际情况及回款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模型进行调整,以便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变更前:应收款项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一般业务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保理业务组合 | 业务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中一般业务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0至6个月 | 0.01 |
6个月至1年 | 5.00 |
1年至2年 | 10.00 |
2年至3年 | 30.00 |
3年至4年 | 50.00 |
4年至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变更后:应收款项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一般业务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构建不同账龄区间的历史年度应收款项余额的滚动率模型确认平均预期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保理业务组合 | 业务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比例调整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
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21年三季度利润约9,000万元,具体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均未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控股股东下发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是公司结合控股股东的管理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