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会议参与表决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张睿先生、程旭哲先生、金立先生、李坚先生回避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深圳华侨城文旅科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