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对方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领域,寻求潜在上下游产业链投资与合作机会,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