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 公告编号:2021-098 |
债券代码:123102 |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于2021年9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89号)。公司对关注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1年9月15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关于重大合同变更的公告》,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订单变更协议》,因项目实施地变更、技术条件变化及精实机电产能档期原因,精实机电与宁德时代约
4.81亿元订单终止。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1.你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5月18日披露精实机电与宁德时代的上述订单中标情况,但首次公告时均未收到纸质订单;你公司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上述订单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无法履约的重大风险。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订单的交易背景,你公司取得相关订单的过程,精实机电是否具备执行相关订单的人员、技术、设备、产能等储备以及业务经验;精实机电收到中标通知后,相关订单的推进执行情况,后续是否收到纸质订单。
回复:
近年来,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技术进步以及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大力推动,锂电需求量激增,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不断扩张产能,从而带动了锂电生产设备需求
的高速增长。精实机电自2008年开始与ATL及后续的CATL(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合作,涉及化成、分容、分选、检测、仓储物流等锂电生产设备,一直是宁德时代的重要供应商。2019年6月19日精实机电与宁德时代续签了《框架采购合同》(编号:MA0000002272-CATL-201918V05,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9日),约定宁德时代以定点信形式向精实机电采购设备。
精实机电与锂电龙头企业宁德时代(包括ATL)已有十多年的紧密合作,同时也是蜂巢能源、赣锋锂业、中航锂电、比亚迪、力神等主要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供应商。自2020年12月7日以来,公司累计披露中标宁德时代重大订单金额约15.1亿元,累计披露中标锂电设备重大订单金额约19.6亿元,累计披露中标重大订单金额约27.8亿元。本次终止订单金额占上述累计披露中标订单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1.88%、24.56%、17.32%,截止日前,公司在手订单丰富。
公司的人员、技术、设备、业务经验的储备具备执行目前在手订单的能力。自2020年12月起,精实机电连续收到锂电设备中标订单,公司为履行订单加紧交付的同时,人员、设备和产能都在进行适配性的跟进和优化,目前公司在深圳、长沙和武汉(可转债募投项目)都在加大、加快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发展和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除本次因项目实施地变更、技术条件变化及产能档期无法确保客户交期要求而就此与宁德时代协商解除的订单外,公司未出现其它类似情况。
本次协商取消4.81亿元订单共涉及宁德时代两个项目,其中YB3项目2.3052亿元(含税)、CLW2项目2.5086亿元(含税)。YB3项目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定点信邮件、2021年5月18日签署纸质合同;CLW2项目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定点信邮件,尚未签署纸质合同,2021年7月精实机电收到上述订单实施地点、技术参数变更的要求,但交期待定。直到9月宁德时代与精实机电就上述订单变更进行相关沟通,9月14日宁德时代正式发出订单变更协议,9月15日精实机电收到协议并盖章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订单。上述合同所涉及的交付产线均为精实机电的主要产品,在业内及宁德时代已交付很多的相似项目。
自2020年12月7日以来,公司共计四次披露中标宁德时代订单金额累计人民约15.1亿元,截至目前,除取消的约4.8亿元的订单外,其余订单合计金额约
10.3亿元均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中5.2997亿元订单已交付逾80%,4.99亿元订单已全面生产。
(2)请详细说明本次订单终止的具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地变更、技术条件变化的具体情况,客户需求的具体变化以及精实机电的产能、产能利用率、产能排期情况等,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订单履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时点。回复:
本次两个项目,YB3项目因客户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化,由四川变更至广东,设备交期发生变化;CLW2项目的设备布局、托盘蓝本(托盘尺寸、托盘间距)等技术参数改变影响交期。再加上上述项目与公司其它订单交期冲突,且公司目前产能饱和,无法确保客户交期要求。
精实机电于2021年7月收到上述实施地点、技术参数变更的要求,但交期待定。直到9月宁德时代与精实机电就上述订单变更进行相关沟通,9月14日宁德时代正式发出订单变更协议,9月15日精实机电收到协议并盖章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订单。
(3)请说明精实机电就本次订单终止事宜与客户的沟通协商具体过程和情况,《订单变更协议》的起草及签署过程,你公司及任一董监高人员知悉或理应知悉本次订单终止事宜的具体时点。
回复:
在推动本次两个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客户提出:YB3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变更至广东,项目的厂房布局、蓝本电芯、设备交期也需发生变化,这样将导致YB3项目交付时间与其他项目交付时间冲突;另,CLW2项目的设备布局、托盘蓝本(托盘尺寸、托盘间距)等技术参数发生改变,公司需重新勘察、测绘和设计,耗时比较长,也会导致交期与其他项目冲突。基于此,宁德时代与精实机电自2021年9月沟通上述订单变更事宜,9月14日宁德时代正式发出订单变更协议,9月15日精实机电收到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订单的履行,并约定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宁德时代同时表示,精实机电将继续作为宁德时代的合格供应商,
双方将继续合作。关于精实机电及公司董监高人员知悉或理应知悉本次订单终止事宜的相关情况,精实机电安排专人负责宁德时代项目的对接,在上述事件的协调、决策、披露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且充分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项目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告知知情人需遵守信息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已完成相关人员及具体时点的登记,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4)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你公司合同进展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半年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回复:
经自查核实,上述合同事项、公司半年报等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符合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请补充披露精实机电与宁德时代及其他客户签订的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履约及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无法履约风险;如是,请披露具体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精实机电与宁德时代及其他客户签订并已披露的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累计交付的合 | 累计收到货款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 |
同金额 | 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风险 | ||||
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 | 52,997 | 合同包括Z2、YB1和X1三个项目,目前合同履行进度逾80%。其中:Z2项目及YB1项目已完成交付; X1项目(包括L2~L6五条线)中的3条线已完成交付。 | 45,490 | 18,687 | 否 | 否 |
49,900 | 合同包括YB5 L25~L30 化成容量机和物流系统6条线,目前已全面生产。 | 0 | 14,970 | 否 | 否 | |
25,086 | 未投料、未生产 | 0 | 0 | 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化 | 与产能排期冲突,无法确保交期,终止订单 | |
23,052 | 未签署纸质合同,未投料、未生产 | 0 | 0 | 电池产品技术参数变更 | ||
蜂巢能源 | 44,831 | 2021年8月收到中标通知书, 目前合同进入签订审批流程。 | 0 | 0 | 否 | 否 |
如上表所述,除宁德时代YB3项目及CLW2项目因上述原因取消外,其他项目履约及结算进度均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无法履约风险。
3.2021年7月以来,你公司控股股东以及部分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披露了减持计划。请补充说明:
(1)去年12月以来,你公司多次披露签订生产经营合同的公告,请核实说
明上述合同是否达到强制性披露标准,公司披露相关公司的原因和标准,是否存在发布利好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华自科技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制定的备忘录等,公司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精实机电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5.2.13,其发生的重大事项,视同华自科技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8.6.5、5.2.6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了《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亿元,应及时披露”。该办法审议通过后,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该办法规定的披露标准,自去年12月以来公司历次披露签订生产经营合同的公告均达到上述标准,不存在发布利好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2)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结合问题1的回复核实说明相关股东是否属于上述终止订单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公司是否存在不及时披露进展信息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控股股东拟通过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5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3%)。
公司于 2021 年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董事苗洪雷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副总经理唐凯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交易金额(元) | 减持股份来源 |
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1年7月5日 | 15.84 | 398,800 | 6,316,99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
大宗交易 | 2021年7月16日 | 16.92 | 132,900 | 2,248,668 |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6日 | 20.17 | 1,819,000 | 36,687,308 |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6日 | 19.96 | 26,000买入(误操作) | 518,849 | ||
苗洪雷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7日 | 19.28 | 112,935 | 2,177,386.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
唐凯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7日 | 18.95 | 25,000 | 473,750 |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30日 | 19.48 | 500,000 | 9,740,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
2021年8月13日-30日 | 23.62 | 1,878,900 | 44,379,618 | |||
2021年9月7日 | 29.49 | 106,100 | 3,128,889 |
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9月7日),公司股价最高37.30元/股,最低15.75元/股。
精实机电自2021年9月起与宁德时代协商变更两项目订单事宜,除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具体减持时间远早于本次内幕信息知悉和理应知悉日期,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减持,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首发股东,属于专业投资机构,自2017年9月后未向公司派驻董事、监事,未曾知悉内幕信息,不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调查核实,除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实施交易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终止订单事项敏感期间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不及时披露进展信息并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4.2021年6月22日至9月15日,你公司股价涨幅较大,累计上涨190.76%,期间2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标准。
(1)请你公司说明最近3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互动易和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回复:
经自查,最近3个月,公司除9月初参加“2021年第十四届高工锂电产业峰会”外,未接受其他媒体采访和外部机构、投资者的调研。公司近三个月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互动易平台向投资者回复关于公司产品情况、产能情况、行业情况、项目进展等问题共计136次,接听投资者电话95次,未透露未公开的信息,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2)请结合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所处行业政策变化等,补充说明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变动幅度一致,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情况,就股价大幅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回复:
公司专注于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为新能源、环保等领域用户提供核心软硬件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 2021年1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69.23
万元,同比增长12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81.87万元,同比增长194.59%。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锂电装备、水电、光伏、风电、储能等绿色能源领域,通过向锂电、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用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来实现盈利,锂电装备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蜂巢能源、赣锋锂业、中航锂电、比亚迪、力神等大型动力电池制造商,并间接进入苹果、三星、华为、比亚迪等数码领域产业链。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 T4754-2017)》,公司“新能源”和”“环保”业务分别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和环境治理行业中的水污染治理行业(N7721)。
本次涉及的领域为新能源领域,公司分别选取专用设备制造业及锂电设备的主要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所属行业 | 9月15日收盘平均静态市盈率 | 9月15日收盘平均市盈率(TTM) | 6月15日-9月15日股价累计涨跌幅平均值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72.86 | 56.8 | 16.68% | ||
所属行业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9月15日收盘静态市盈率 | 9月15日收盘市盈率(TTM) | 6月15日-9月15日股价累计涨跌幅 |
锂电设备 | 300450.SZ | 先导智能 | 144.91 | 106.88 | 12.12% |
688128.SH | 中国电研 | 50.22 | 45.79 | 120.48% | |
300648.SZ | 星云股份 | 160.99 | 107.89 | 89.94% | |
688006.SH | 杭可科技 | 104.86 | 129.36 | 12.49% | |
300490.SZ | 华自科技 | 279.66 | 109.17 | 184.20% | |
平均 | 148.13 | 99.82 | 83.85% |
注 1: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数据终端注 2:市盈率(TTM)=总市值/最近四个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静态市盈率=总市值/最新年报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184.20%,高于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及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1年6 月 24 日、7月5日、8月30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1-067、2021-092),并就公司股价异动情况进行说明,同时特别提示了“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可能存在未来不能如期收到客户正式 PO 单及未来因客户需求变化订单发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等。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但资本市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请报备本次已终止订单的签署、进展及终止事项的进程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向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实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内幕交易等情形。
回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时,公司已按要求报备本次已终止订单的签署、进展及终止事项的进程表;并按要求将本次《合同变更协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传给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证券交易的情况进行自查。经核实,相关知情人在知悉内幕信息期间未进行公司股票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上述回复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