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为抓住基板玻璃产业良好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整体赢利能力,扩大公司基板玻璃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进口替代,同意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在陕西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投资建设。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91.01亿元(含流动资金),计划建设8条热端窑炉和4条冷端生产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樊来盈先生弃权的理由:
一是该投资项目应通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后再组织适时启动。二是针对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制定统筹规划建设方案,加快推进。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将另行确定。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