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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西悦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60,2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1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3.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25.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2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6,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一期)17,375.4317,315.3815,951.05
2高性能超细金属及合金粉末扩建项目6,067.015,374.765,374.76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07.405,106.60-
合计28,549.8427,796.7421,325.81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在严格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第1号》”)《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第1号》《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西悦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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