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慈星股份股票代码:30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松达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2021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慈星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慈星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慈星股份 | 指 |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徐松达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徐松达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件号码:3302221967******34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通讯方式:13967****9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9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7469%,交易价格为8.28元/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徐松达 | 合计持有股份 | 40,100,000 | 5.137457 | 39,027,000 | 4.9999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100,000 | 5.137457 | 39,027,000 | 4.99998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松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137457%减少至4.999989%,不再为慈星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慈星股份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电话:0574-63932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松达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 |
股票简称 | 慈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徐松达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0,100,000股 持股比例:5.13745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73,000股 变动比例: 0.13746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 时间:2021年9月15日 方式:大宗交易 |
及方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松达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