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0年5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上市辅导验收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二、 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2020年11月10日,公司上市申请文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0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
公告编号:2021-034件的审核问询函》(编号:审核函〔2020〕010907号)。2021年2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反馈回复进行了披露。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编号:审核函〔2021〕010339号)。2021年5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反馈回复进行了披露。
2021年6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编号:审核函〔2021〕010632号)。2021年8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反馈回复进行了披露。
2021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编号:审核函〔2021〕011049号)。2021年9月2日,深交所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意见进行了披露。
2020年10月29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三、 中止审查情况
(一) 申请中止审查
因公司及保荐人更新财务资料,2021年3月22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上市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中止上市审核。
(二) 恢复审查情况
公告编号:2021-034
因公司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2021年4月2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恢复发行上市审核。
四、审查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5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查结果为通过,上市委具体审查意见为: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创业板上市委 2021年第5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