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简称:诚意药业股票代码:6038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颜贻意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北岙街道新村前巷2弄1号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方、转让方 | 指 | 颜贻意 |
诚意药业、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方 | 指 |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优美利金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颜贻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13,600,000股,占诚意药业目前总股本的5.8172%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颜贻意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032219490203***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目的是引入优质合作资源,同时满足自身
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减持计划,详见上市公司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13,600,000股,占诚意药业目前总股本的5.8172%。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8,7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01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1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84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贻意于2021年9月16日与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优美利金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优美利投资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颜贻意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172%。夏延开为优美利金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目前持有该基金100%份额,其控制的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主要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0.24g规格的全国总经销商及胆益宁片的全国总经销商。本次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比(%) | 股数(股) | 占比(%) | |
颜贻意 | 68,737,200 | 29.4014 | 55,137,200 | 23.5842 |
合计 | 68,737,200 | 29.4014 | 55,137,200 | 23.5842 |
(三)转让标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的90%,即【12.86】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标的股份数量【1,360】万股,即人民币【174,89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肆佰捌拾玖万陆仟元整】。
(四)付款安排
协议生效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的审核确认工作。甲方确保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给予合规性确认后20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事项。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如下收款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即人民币 34,979,200 元(大写:人民币叄仟肆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完成标的股份过户交割后90日内,乙方以金安99号基金净资产为限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收款账户。
(五)交割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乙方,乙方享有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股东权益,甲方不再享有任何相关权益。为避免歧义,截至交割日,标的股份对应的标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六)税费
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一)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
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颜贻意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 |
股票简称 | 诚意药业 | 股票代码 | 6038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颜贻意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总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8,737,200股 持股比例:29.401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总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5,137,200股,持股比例:23.5842% 变动数量:13,600,000股,变动比例:5.817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颜 贻 意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