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9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落实,并安排落实回复工作。因本次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为复杂,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前完成回复。
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